问:咸阳封控小区人员健康码什么时候能转绿码?
答:封控小区人员:待小区解封后 ,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个人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承诺书,居民可通过微信发送照片,方可申请转为绿码 。
咸阳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17条管控措施
12月20日 ,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明确17条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 、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12月4日以来,所有往返西安咸阳人员全面排查 ,主动向单位、社区、村报告,时间、地点 、主要活动轨迹,实行自我约束 ,所在社区、村组加强管控,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区县,非必要不前往中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 。
2.12月4日以来 ,到过西安市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咸返咸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居家期间非必要不出门。
3.对涉确诊病例的B类密接者 ,严格落实集中隔离14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涉确诊病例C类密接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
4.对同时空伴随者,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措施。
5.其他地区来咸返咸重点人员 ,严格落实原有政策 。
二、收紧公共场所管控
6.即日起,主城区所有机关 、企事业单位、小区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 、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通风消毒等措施。其他县市区公共场所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全市旅行社暂停旅游包车和跨县区旅游活动 。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 、泾阳县、三原县的A级景区、文化馆 、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暂停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影剧院 、书店暂时关闭;文化艺术、民俗展演、广场户外等聚集性文化活动暂停举办。
8.乾县 、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 、旬邑县、淳化县的A级景区、文化馆 、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严格落实“限量 、预约、错峰 ”和实名制购票,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 、营业性演出场所、影剧院、书店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9.秦都区 、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三原县 、泾阳县的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室内餐饮等群众生活必须场所严格限制人流50%,户外餐饮、夜市一律暂停营业 。礼泉县、乾县 、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 、旬邑县、淳化县的群众生活必须场所控流量、少聚集 ,户外餐饮 、夜市控人流50%。
10.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尽量不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宴会不办,原则上不允许举行家庭聚会。
三、加强交通管控
11.加强火车站、高铁站 、高速出入口疫情防控措施,对所有外省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咸返咸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落实查验陕西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测温措施。暂停省际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包车备案业务 。
12.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口和与西安接壤的普通公路 、城市道路设立疫情防控查验服务点,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 、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增设检查点,加强高速出口和国省道卡口的查验工作。
13.暂停咸阳市区发往西安的24条公交线路西安区域站点服务。暂停各县市区发往西安的班线客运。暂停西安—咸阳“绿巨人”城际动车组 。
14.公共交通 、出租汽车严格执行乘客上车前主动扫码措施 ,不按规定扫码或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提供服务。
15.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戴口罩 、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驾驶员岗前测温等措施。
四、分批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16.秦渭两区作为第一批次启动,12月20-21日 ,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兴平、武功 、泾阳、三原作为第二批,适时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其他市县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全员核酸检测储备 。
五、抓好教育系统管控
17.从12月21日起,秦都区 、渭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停课,兴平市 、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幼儿园 、培训机构停课 ,停课期间不停学,严禁线下补课,停课期间做好健康监测 ,复课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县市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教学政策。驻咸高校立即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一、非必要不离永,非必要不返永 。全县所有高速公路出口 、国省干道和公路市界入口、与有确诊病例地区毗邻的城乡道路,设立疫情防控查验服务点。对全县基本生活保障、各类物资运输、医疗保障 、患者转运、救援抢险等车辆设立绿色通道。
二、凡与已公布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 ,以及3月5日以来所有省内有确诊病例地市来永返永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 、社区、村组报告 。
三、3月1日以来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措施;同时空伴随人员 ,严格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隔离监测时间从离开之日算起。
四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留守机关值班人员,其余人员一律下沉基层,抓好包抓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各类景区、文化馆 、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暂停开放;书店、影剧院 、文娱演出场所暂时关闭;文化艺术、民俗展演等聚集性文化活动暂停举办。
六、商场 、超市、酒店、宾馆 、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流50% 。室内餐饮暂停堂食,鼓励开展线上外卖等无接触送餐服务。户外餐饮 、夜市一律暂停营业。
七、停发县内外班车和出租车 。火车站、高铁站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 、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各中小学、幼儿园 、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开展线上教学。
九、小区、农村实行封闭管理,每天每户一人凭出入证允许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
十 、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管制区域内 ,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 、物资配送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禁止通行 ,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行 、不出县。
十一、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运输保障 。全县要在交通管制点开辟绿色通道,对上述执行任务车辆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予以放行。对运输危重病人、临产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车辆 、殡葬车辆以及家中确有无人照料的老幼病残人员急于返回的车辆等情况,要人性化执法。全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快递、物流配送、保障城市基本运行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车辆人员,查验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后予以放行 。
十二、一旦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时 ,立即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告。关注个人健康,关注疫情动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本通告自2022年3月15日12时起执行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永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1.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返人员,一律就地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 、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
2.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前其所在县(市、区、旗)抵返人员,抵返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 ,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地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 、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旗)抵返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目的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抵返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到达居住目的地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24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 ,及时就医。
5.经哈尔滨市直接入境隔离期满后的抵返人员,严格“点对点 ”闭环转运至属地,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入境人员居住条件不达标(居住条件差、通风不良等)的需实行集中健康管理。所有入境抵返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赋“黄码”,不得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家庭内不聚餐 、不聚集 ,第2、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由外省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抵返人员按规定时限补齐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相应天数和核酸检测次数。
6.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学生,如持有学校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返乡函(证明),证明一直处于低风险区域并始终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当地多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第1 、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7.省内各地市间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持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离开或进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本地无居所或居所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需要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至隔离期满。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 ,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入境返回人员健康码需赋“黄码”外,其他人员如属地指挥部具备上门采样条件可赋“黄码 ”,各市地可自行研判实施 ,赋“黄码”人员不得外出。
9.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的县(市 、区、旗)尚未调整和公布风险等级的,经专家评估如有社区传播风险,视为中高风险地区;如涉疫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排查管控政策自动终止。
10.经疫情发生地协查推送及本地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时空伴随者及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按原有管控政策执行。
个人防疫措施:
1.科学佩戴口罩:外出时全程戴口罩尤其是有呼吸道症状时,不建议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佩戴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且不可复用 ,咳嗽或打喷嚏时不应脱卸口罩,口罩一旦潮湿必须及时更换,短时脱下时应避免内层的污染 ,脱卸口罩不要碰口罩前面 。
2.保持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空间;排队及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尽量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至少保持1m以上。
3.讲究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如未戴口罩,应用纸巾或肘部衣袖覆盖口鼻;外出时尽量不要接触各类把手,一旦接触后应即刻进行手卫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如无手卫生条件可用无接触方式(如纸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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