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10% ,考试课程有1/2成绩在85分以上、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名列本班前5名 。根据查询广西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可知,绩点要求为:
1、大学期间,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10%,无补考、无重修 ,且考试课程有1/2成绩在85分以上。
2 、在大学期间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优秀,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名列本班前5名,在科研上已做出明显成绩。

广西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名,包括非定向、定向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 、2、4、5各项的要求 。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
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英语二、俄语 、日语、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 、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 、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 、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 ,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 ,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
4 、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
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对于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商量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 ,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协助其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规程及要求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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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保研率为7.3%。
根据广西大学教务处的公示显示:广西大学2022年本科毕业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总名额为510名,包含普通名单483名、“研究生支教团”计划13名、“硕师计划 ”研究生14名 ,按2018级新生总数6991计算,保研率为7.3% 。
根据教务处公示:今年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总名额为510名,包含普通名单483名 、“研究生支教团”计划13名、“硕师计划”研究生14名。具体分配如下:
解析
1.特殊学术专长(A+类竞赛直推)包括获得“互联网+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1名(土木学院)、挑战杯4名(林学院1名 、电气学院2名、农学院1名)由学校统筹分配 ,所在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公开答辩,做好答辩记录,交教务处复核。
2.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学生能够在培养学院入围推荐的必须在培养学院推荐,不能在学院入围的 ,按学生全部课程的加权成绩平均及加分进行排名,结合学生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与程序择优推荐5名 。
3.向基础学科等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倾斜 ,分配27个名额:化学(2名)、材料科学与工程(5名)、通信工程(4名) 、信息安全(1名)、生物工程(1名)、生物技术(3名) 、农学(3名)、数学与应用数学(2名)、物理(2名) 、新闻学(2名)、经济学(2名)。
4.君武学堂创培班按《广西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西大教〔2020〕11号)要求分配名额;君武学堂天文菁英实验班9名、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10名,由相关学院组织排名,择优推荐。
5.各专业接收推免硕士生数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 ,如确认该硕士点授权学科接收推免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0%,导致不能继续接收的名额,由推荐学院于9月18日前将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协调。
2012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名单院校名称所在省市院校名称所在省市北京大学北京市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省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清华大学北京市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省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市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湖北大学湖北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市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省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市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省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市三峡大学湖北省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湘潭大学湖南省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湖南大学湖南省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市中南大学湖南省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省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省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市南华大学湖南省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市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市吉林大学吉林省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市延边大学吉林省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市长春理工大学吉林省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市东北电力大学吉林省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外交学院北京市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南京大学江苏省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市苏州大学江苏省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市东南大学江苏省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省中国音乐学院北京市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省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市江苏科技大学江苏省中央戏剧学院北京市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省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市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南京邮电大学江苏省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河海大学江苏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市江南大学江苏省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市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市江苏大学江苏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南通大学江苏省南开大学天津市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天津大学天津市徐州医学院江苏省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中国药科大学江苏省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徐州师范大学江苏省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市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扬州大学江苏省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省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省复旦大学上海市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同济大学上海市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市南昌大学江西省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辽宁大学辽宁省东华大学上海市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省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市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东北大学辽宁省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省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省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市大连交通大学辽宁省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市大连工业大学辽宁省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市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中国医科大学辽宁省上海大学上海市大连医科大学辽宁省重庆大学重庆市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省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市沈阳药科大学辽宁省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市辽宁师范大学辽宁省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市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西南大学重庆市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省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市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省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安徽大学安徽省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省宁夏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省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青海大学青海省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省青海师范大学青海省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省青海民族大学青海省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省山东大学山东省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厦门大学福建省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华侨大学福建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省福州大学福建省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省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济南大学山东省福建医科大学福建省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省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省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省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兰州大学甘肃省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兰州交通大学甘肃省山东艺术学院山东省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青岛大学山东省甘肃中医学院甘肃省山西大学山西省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太原科技大学山西省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中北大学山西省中山大学广东省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省暨南大学广东省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汕头大学广东省山西医科大学山西省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山西师范大学山西省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山西财经大学山西省广州医学院广东省西北大学陕西省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省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西北工业大学陕西省深圳大学广东省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省广州大学广东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西安科技大学陕西省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省广西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省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安工程大学陕西省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省贵州大学贵州省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贵阳医学院贵州省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省遵义医学院贵州省长安大学陕西省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四川大学四川省海南大学海南省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河北大学河北省电子科技大学四川省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省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省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河北省成都理工大学四川省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省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省河北联合大学河北省西华大学四川省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河北医科大学河北省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省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省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燕山大学河北省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省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郑州大学河南省成都体育学院四川省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省西南民族大学四川省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省西藏大学西藏自治区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新疆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大学河南省新疆农业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石河子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新疆医科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省新疆师范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省云南大学云南省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省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省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昆明医学院云南省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省浙江大学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省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武汉大学湖北省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长江大学湖北省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宁波大学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