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3月,新乡医学院尚无博士点 ,但河南省教育厅于2024年3月公示,再次推荐该校增加博士点,目前结果未知。
此前新乡医学院在申请博士点一事上多次受挫 。2020年,河南科技大学和河南大学都拿到了医学博士点 ,其中河南大学有基础医学 、药学、护理学博士点,河南科技大学拿到了临床医学博士点,而升本多年的新乡医学院却未能成功。此次河南省教育厅依据相关通知要求 ,经省学位委员会会议评议后,对拟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的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后续新乡医学院能否获批博士点 ,需关注相关审批结果。
公共管理博士点最新汇总(截止2021年7月):
我国公共管理共有一级学科博士点50所,以下是具体分布:

北京市(7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其中,前六所为985高校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为非985/211高校。
湖北省(6所):武汉大学(985)、华中科技大学(985) 、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其中,后四所为211高校 。
上海市(5所):复旦大学(985)、上海交通大学(985)、华东师范大学(985) 、华东政法大学(非985/211)、上海财经大学(211)。
湖南省(3所):湘潭大学(非985/211)、中南大学(985)、湖南农业大学(非985/211)。
江苏省(3所):南京大学(985) 、南京农业大学(211)、中国矿业大学(211) 。
广东省(3所):中山大学(985)、华南理工大学(985) 、华南师范大学(211)。
黑龙江省(3所):哈尔滨医科大学(非985/211)、黑龙江大学(非985/21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
陕西省(2所):西安交通大学(985) 、西北大学(211) 。
天津市(2所):南开大学(985)、天津大学(985)。
辽宁省(2所):东北大学(985)、东北财经大学(非985/211)。
四川省(2所):四川大学(985) 、电子科技大学(985) 。
吉林省(1所):吉林大学(985)。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985)。
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985)。
山东省(1所):山东大学(985) 。
河南省(1所):郑州大学(211)。
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985)。
云南省(1所):云南大学(2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1所):广西大学(211)。
重庆市(1所):重庆大学(985)。
河北省(1所):燕山大学(非985/211) 。
贵州省(1所):贵州财经大学(非985/211)。
内蒙古自治区(1所):内蒙古大学(211)。
新增博士点:
电子科技大学:作为新增的公共管理博士点,电子科技大学为985高校 ,对于有意向报考公共管理博士的同学来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选项 。
贵州财经大学:同样作为新增的公共管理博士点,贵州财经大学为非985/211高校。报考该校的公共管理博士,可能会面临较少的竞争对手 ,但同时也需要自行探索考试特点等。
以上是我国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最新汇总,希望对有意报考公共管理博士的同学有所帮助 。
河南省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汇总如下:
郑州大学作为河南省唯一的“211工程”和“双一流 ”建设高校,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科实力突出 ,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规模较大 ,竞争相对激烈。
河南大学河南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法学学科为河南省重点学科,设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招生方向包括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等,非全日制招生名额较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该校以法学与经济学交叉为特色,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研究方向涵盖经济法 、国际法等,注重实务能力培养,招生规模稳定。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依托师范类院校优势,侧重法学理论与教育法研究 ,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方向包括法治教育、民商法等,非全日制招生比例较高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结合学校水利特色 ,开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方向,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规模较小 ,但专业方向具有行业特色。
信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为新兴培养单位,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方向以民商法、刑法为主 ,竞争压力相对较低。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以知识产权法为特色,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方向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民商法等 ,适合对技术转移法律感兴趣的考生 。
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新增)作为2023年新增法硕院校,依托学校理工科背景,可能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方向,招生规模和考试难度需关注当年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研究方向包括民商法 、刑法等,非全日制招生名额较多,适合在职考生。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结合农业特色 ,开设农村与农业法治方向,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规模较小 ,专业方向具有地域针对性 。
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郑州轻工业大学这些院校均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但招生规模、研究方向及竞争程度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年份招生简章进一步了解。
注:部分院校仅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 ,考生需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重点关注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复试要求。
33所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试点单位
安徽省:安徽大学
北京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
浙江省:浙江师范大学;
江西省:江西财经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市:西南大学;
天津市:南开大学;
陕西省:西北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苏州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
贵州省:贵州大学;
四川省:四川大学;
2010年新增社会工作硕士授予单位
1安徽省安徽师范大学
2福建省福州大学
3广西自治区广西师范学院
4河北省河北大学
5江苏省河海大学
6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
7吉林省吉林农业大学
8甘肃省兰州大学
9辽宁省辽宁大学
10江苏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1江苏省南京理工大学
12江苏省南京农业大学
13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
14陕西省陕西师范大学
15辽宁省沈阳师范大学
16湖北省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17甘肃省西北民族大学
18陕西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9四川省西南财经大学
20云南省云南大学
21云南省云南民族大学
22湖南省中南大学
23北京市中央民族大学
24重庆市重庆大学
2011年新增社会工作硕士授予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1北京市中华女子学院
2北京市北京城市学院
3江西省井冈山大学
2014年新增社会工作硕士授予单位
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家行政学院;
天津:天津理工大学
山西: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医科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
吉林:长春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吉林省委党校;
辽宁:沈阳化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石油大学;
山东:青岛大学;
江苏:东南大学;扬州大学;
湖北:湖北师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江西:江西师范大学;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
河南:郑州轻工业学院;
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华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甘肃: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青海师范大学;
新疆: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