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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判刑案例,疫情防控刑事责任

一 、非洲猪瘟防疫失职罪判刑案例

目前公开信息中尚未查询到专门针对"非洲猪瘟防疫失职罪"的具体判刑案例。中国在动物疫情防控方面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

在司法实践中,若因个人或单位的失职行为导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扩散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 ,可能会触犯以下罪名并受到刑事处罚:

防疫判刑案例,疫情防控刑事责任

1.传染病菌种 、毒种扩散罪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 、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若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该罪主要针对人体传染病,但其法理和量刑思路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参考意义。

2.妨害动植物防疫 、检疫罪

这是更为直接相关的罪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玩忽职守罪

如果负有动物防疫、检疫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导致非洲猪瘟疫情传入 、传播或者流行,给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则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具体的量刑会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失职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 、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等多个因素综合判定。防控非洲猪瘟是养殖业的重中之重,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生物安全规范 ,履行防疫责任。

二、疫情期间隐瞒疫情可以判刑吗

冬天来了,很多地方都陆续迎来了第一场雪,相信很多南方的的朋友们一定很想到北方去看雪 ,但是最近疫情又爆发了,建议大家还是尽量少外出,不要再给国家增加负担 ,不要再让白衣天使们在寒风中彻夜检测核酸 ,毕竟这个冬天真的太冷了 。

希望大家在御寒的同时也要加强疫情防护,外出一定要带好口罩,做好防护 ,回家要消毒洗手,因为你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增加你健康码变黄或者变红的风险,那时候可别再让秋天的银杏叶、冬天的枫叶背锅了。接下来再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防疫的一些相关法律吧!

1.隐瞒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前两天四川一名男子因隐瞒其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存在引起新冠肺炎疾病传播的严重危险 ,其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 。

首个案例是被告人钟某某(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因其故意隐瞒其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导致其密切接触者中4人确诊被传染,106人被医学隔离 ,于11月6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2.虚报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前一段时间,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重庆路方某因最近身体不适,为达到免费检查的目的 ,故意报警称自己近期从扬州的高风险地区返沭,希望能得到免费医疗 。方某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沭阳警方对其实行行政拘留 10日的处理 。

最后 ,提醒大家,在这防疫的紧要关头,希望大家不要给国家添乱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是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因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疾控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 、防控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 ,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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