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为坚决阻断病毒的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控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1.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不必要外出,非必要不离渭 。
2.从即日起 ,辖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 、行程卡、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各街道对辖区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每户家庭每2天由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由所在街道统一制发出入证 ,并由各社区、小区负责做好出入证登记 、管理工作。

3.从即日起,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各类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恢复线下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部门精心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不停学 ”工作 ,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内容,统筹做好学生疫情防控、视力保护 、居家安全、心理健康等工作。
4.需连续生产的城市运转保障企业、单位,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 、便利店、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和预约 、错峰、限流措施。满足闭环管理的企业、单位 ,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方可进行生产 。
5.旅行社暂停旅游包车和跨省跨市跨县旅游活动;个体诊所暂停营业;A级景区 、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 、博物馆暂停开放;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影剧院、网吧 、KTV、书店暂时关闭;餐饮场所、夜市一律暂停营业;宗教 、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开放。
6.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基本保证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下沉街办 ,积极参与全员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等工作。
7.继续加强对火车站 、与西安接壤普通公路疫情防控查验服务点管控,对从省内及外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以及我省出现确诊病例的市县区来渭返渭人员直接劝返 ,对低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查验陕西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测温等措施 。
8.从严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 、活动、论坛、演出 、展销促销等 ,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 、广场舞等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 ,压实举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主办方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经审批后方可举办。
9.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近期国内 、省内及咸阳市疫情动态 ,凡与已公布的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等管理主体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10.辖区群众要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公安民警 ,落实入户采样 、集中隔离、电话流调、应急管控 、现场管制等措施,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严处 。
11.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理念,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立即向社区、单位报告,闭环转运至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并如实向接诊医师告知个人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特此通告。
咸阳市渭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截止2021年10月25日6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2个,中风险地区14个 。西安市10月24日新报告1例本土确诊病例,为10月18日发布本土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
咸阳市疾控中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是及时主动报备。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额济纳旗 ,甘肃嘉峪关、酒泉 、兰州等地旅居史的市民朋友,或与病例行动轨迹在时间、空间有交集者,或健康码异常的来咸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单位 、宾馆报告行程 ,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
二是坚持非必要不离市。市民朋友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市,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正在外出差 、旅游等未返咸人员要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 。
三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外出旅游、出差归来后,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 ,如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 ,不要自行用药,不要到没有资质的诊所就医,以免延误诊疗。
四是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集、少聚餐 、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及发生危重症最有效手段,符合常规接种或加强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尽快进行接种。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 ,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 、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费用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该怎样计算资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 、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
综上所述陕西省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已经详细指出,建议要合法劳动,依据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紧急通知 ,针对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两类考生(市外借考考生、居家隔离考生)作出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市外借考考生安排适用对象:仅限在西安市内报考点报名成功,但因疫情防控要求(如交通管控)无法赴原考点参加考试的其他10个市(区)考生 。申请时间:2021年12月23日10∶00前提交调整意愿 ,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方式:扫描指定二维码提交借考申请。审核与通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审核申请信息,并通过电话或网站反馈结果 。
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
原报考点反馈:原报考点也会征集调整意愿 ,考生需确保反馈内容与提交内容一致,以便顺利通过审核。咨询电话:029—85221764。二、居家隔离考生安排适用对象:处于封控区内(足不出户、居家隔离)的考生 。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12月23日11:00前,需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报方式:扫描指定二维码提交信息。三 、关键时间节点总结市外借考申请截止:2021年12月23日10:00 。居家隔离信息填报截止:2021年12月23日11:00。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四、注意事项时效性:两类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或信息填报 ,逾期将无法受理 。信息一致性:市外借考考生需确保原报考点反馈内容与提交申请一致,避免审核失败。沟通渠道: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 ,避免遗漏重要通知。请相关考生严格遵守时间要求,按指引完成操作,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