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苏州通知最新规定如下:(数据更新时间:2022-11-24)
1、出苏州
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有高低风险区或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 ,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 。如确需出行,关注疫情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出行报备 ,注意旅途防疫和安全。
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 、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2、进苏州
常态化防控:苏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异常,所有返苏人员完成落地检(抵达苏州需要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省外常态化防控区实施3天3检(3天3检指3天内间隔24小时完成三次核酸检测 。核酸时间从采样时间开始算)
高风险地区:7天居家隔离

落地检(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1次“落地检”。省外来返的 ,要进行3天3检)
低风险地区:3天3检
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建议出行之前先电话咨询,确认落地要求。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12号通告
当前新冠病毒持续变异 ,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 、精准性,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优化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行程
请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 、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 ”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抵达后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接到核酸检测异常 、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 ,请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以免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 。
二、优化分类管理
1、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2 、对密切接触者 ,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3、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 。
4、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 ”。
5、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 ,落实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期间倡导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 ,不得进入歌舞厅 、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 、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三、落实核酸检测查验
1、对跨省流动人员,须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和做好后续“3天3检 ”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对省内跨市流动人员,倡导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 。
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相关人员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2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 、跨省长途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风险岗位 、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应检尽检”;对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 ,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运输等单位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按行业规定执行。
4.发生本土疫情时,实施一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 、警戒式核酸筛查,由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发布核酸检测方案及公共场所、轨道交通、公交等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机制。
四 、严格场所管理
1、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 、公共交通、旅游景区等要严格落实测温、“场所码 ”扫码入场 、规范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等防疫措施 。
2 、严格外部来企人员和企业返岗(实习)人员涉疫风险核查 ,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企业。
3、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以及规范佩戴口罩、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等防控要求的场所 、单位、企业,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
五 、压实主体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引导督促来(返)苏州人员第一时间“落地检”和参加属地相应核酸检测 。
宾馆、酒店、民宿 、过夜浴场等可住宿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责任,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开展“落地检 ”和后续的核酸检测要求 ,发现涉疫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六、强化联防联控
市民如发现近7日有高低风险区或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未及时报备、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可拨打“12345”或“110”,或联系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
七 、做好个人防护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 。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 ,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继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不聚集、用公筷 ”等良好习惯。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 、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核心内容如下:
一、疫情数据通报新增确诊病例:4月21日0至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昆山市发热门诊发现。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例 ,具体分布为:封控管控区:6例
重点人群筛查:18例
区域分布:太仓市4例、昆山市18例 、姑苏区1例、苏州工业园区1例
二、当前疫情形势研判防控复杂性:苏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复杂,社会面传播风险尚未完全消除。防控原则:需坚持“以快制快 、以快制胜”,以坚定信心和持续努力落实防控措施 。三、具体防控措施要求社会面管控
严格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 ,减少非必要流动,推动城市“慢下来、静下来”。
禁止集聚、扎堆 、串门、聚餐等行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
核酸检测要求
市民需主动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核酸检测 ,确保应检尽检 。
个人健康管理
增强防范意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来返人员管理
对来返苏州人员需做到“三个及时 ”:及时发现 、及时提醒、及时报告。
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四、服务保障与责任落实服务保障:扎实做好民生服务保障工作 ,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责任要求:全市上下需保持警惕,杜绝松懈心态,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五 、市民配合倡议行动倡议:停止非必要流动 ,减少外出活动 。
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严格遵守不集聚、不扎堆等规定。
法律责任:强调个人责任,隐瞒行程或未报告将承担法律后果 。总结:该通告明确了苏州市4月21日的疫情数据、防控形势及具体措施,要求市民减少流动 、参与核酸检测、加强个人防护 ,并强调对来返人员的管理及法律责任,旨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尽快扑灭疫情。
苏州本轮疫情已得到基本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疫情数据情况新增情况:2月23日0时至15时 ,苏州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为普通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且均来自隔离管控人员筛查。这表明新增病例均在可控范围内 ,社会面传播风险降低。
累计情况:截至2月23日15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5例(其中普通型26例,轻型79例),无症状感染者28例 ,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 。
核酸检测情况2月23日检测:当天四个县级市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从5时至15时,4个县级市累计采样508.26万人份 、已出结果53.87万人份 ,均为阴性。
2月22日检测:六个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累计采样729.23万人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大规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说明疫情在社区层面的传播得到了有效遏制 。
官方表态: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在2月23日召开的全国防疫工作视频会上讲到各地疫情时明确表示 ,苏州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续检测安排关于下一轮区域检测时间,将根据疫情最新形势,坚持“精准且必要” ,坚持科学研判,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提前告知。
初步考虑,明后两天(2月24- 25日)不组织区域核酸检测 。这进一步体现了疫情形势向好 ,在科学评估后适当调整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