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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

一、非遗传承人有什么待遇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 、传承和利用工作,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盘活本土非遗资源,发掘民间非遗文化能人,不断培育、壮大非遗传承人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加强非遗人才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 。

1.扶持奖励非遗传承人。

给予新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次年开始,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给予新入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次年开始,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给予新入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次年开始,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给予新入选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次年开始,每人每年补助800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2.加强非遗传承基地建设

 。鼓励非遗传承人申报各级非遗项目,对新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选省级非遗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入选市级非遗项目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入选县级非遗项目一次性奖励1万元(不含民间文学类等)。鼓励非遗传承人申报各级非遗传承基地,新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基地”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选“省级非遗传承基地”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入选“市级非遗传承基地 ”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入选“县级非遗传承基地”一次性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局)

3.建立非遗传承人星级管理制度 。

创新出台《泾县非遗传承人星级管理办法》,依据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实践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成效,按照“评星 、授星、晋星、摘星”进行动态管理。每两年举办一届泾县非遗传承人星级评选活动,首届评选四星级非遗传承人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三星级非遗传承人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星级非遗传承人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县文旅局)

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

4.推动非遗人才交流常态化 。

定期举办全县非遗人才培训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提高非遗人才队伍综合素养;积极推荐非遗传承人参加国家、省 、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全县非遗人才参加中央和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展演活动和赛事,适时举办非遗人才创意 、非遗人才沙龙活动,推动非遗人才之间互相交流、共同提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局)

5.创建“非遗人家 ”和大师工作室。

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创建非遗体验综合体---泾县非遗人家,根据场所面积 、宣传展示、带徒授艺、创新发展等情况,给予入选对象一次性奖励5-20万元 。制定《泾县非遗大师工作室认定与管理办法》,明确创建标准 、评选办法、鼓励政策等,实现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每两年开展一次泾县非遗大师工作室评选活动,每次评选不超过3家,给予入选对象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局)

6.开展非遗“三进”活动 。

组织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三进”活动,向学生 、市民和游客传播非遗知识、展示非遗技艺,推动文化传承和弘扬。结合“双减 ”政策,充分发挥我县非遗资源丰富的优势,引导组织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体局 、泾川镇党委)

7.打造一批非遗研学基地 。

加强文旅融合,充分发掘 、整合非遗资源,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精心设计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研学线路、研学旅游产品。组织师生到非遗企业、工坊参观体验非遗技艺,将宣纸 、宣笔、木梳、龙窑等以鲜活的形式展示给广大学生,力争建成一批集传承保护 、研究实践、宣传教育、展演展示 、游客体验为一体的非遗研学基地,让学生们充分感受到优秀传统文化的非凡魅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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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非遗人才展示平台 。加强非遗传承人作用发挥,建立常态化展示机制,有计划地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省内外各类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经向县非遗保护中心备案,且主办方未予补助的,按照省外 、省内、县内分别给予我县参展的非遗传承人每天1500元、1000元 、500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局)

9.鼓励开展非遗“名师带徒”活动 。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承担濒危非遗项目带徒授艺任务,经文旅部门核准后,开展为期3年的“名师带徒”活动,非遗培育者(师傅)和非遗预备队(徒弟)每月分别领取300元、600元的补助,县非遗保护中心每年度开展一次考评,考评合格后按年度发放补助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10.讲好非遗人才传承故事。

以非遗传承人 、非遗大师工作室、非遗人家等为载体,通过拍摄非遗人才专题片、短视频及制作非遗人才画册等方式,探索全媒体与非遗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加大非遗宣传力度,提高泾县非遗知名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本《意见》政策与县内其他政策重复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

二、什么叫非遗传承人

文化传承人 ,也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涉及民间文学 、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134个项目。

表现形式:

传承人主要现身于口头文学 、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领域 。对杰出传承人的调查和认定,传承人的权益和管理,是21世纪初正在进行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文化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守护神。

重要作用:

杰出的传承人应是在继承传统中有能力作出文化选择和文化创新的人物 ,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保护 、延续、发展中,起着超乎常人的重大作用,受到一方民众的尊重与传诵 。

比如古代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中 ,华佗、孙思邈是传统医药行的始祖,鲁班是木石建筑业的祖师,黄道婆是棉纺的祖师 ,范蠡被尊为制陶业的祖师,杜康被传为造酒业的祖师,刘三姐是壮族的歌仙 ,等等。祖师就是最早的或早期创始者或传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文化传承人

三 、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 ,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 、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培养后继人才;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分为国家级、省级 、地市级、县级四等,对应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也分为四个级别 。参评人欲评某一级传承人,其所申报的项目就必须是在这一级的名录项目中。同时 ,当前的非遗传承人申报采用的是逐级式申报,就是说申报人已经是省级传承人了,才有资格申报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分为国家级、省级 、地市级、县级四等,对应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也分为四个级别 。参评人欲评某一级传承人,其所申报的项目就必须是在这一级的名录项目中 。同时 ,当前的非遗传承人申报采用的是逐级式申报 ,就是说申报人已经是省级传承人了,才有资格申报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出申请的传承人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二 、文化行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 ,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 。

三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组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布情况 ,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连同原始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

四、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收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结合申请项目在全国的分布情况 ,进行整理分类,组织该项目领域的专家组进行初评,由专家组提出初评意见。

五、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对各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 ,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六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七、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并予以公布 。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做出的相关回答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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