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 ,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感染者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严防疫情输入我市,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 、及时主动报备。近期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新返新人员、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及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同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有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新人员 ,须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二 、合理安排行程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地市,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外地来新返新人员抵新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 、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不自行诊治,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等。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复杂性 、不确定性,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 、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 、主动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有效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及早接种疫苗,接种过第二剂次满6个月的市民请及时接种加强针 ,做到应接尽接,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通告第1号】
近日,我省洛阳、许昌 、郑州、周口、信阳、商丘等地相继报告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 ,疫情传播风险较大,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分类落实来新人员管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新人员,应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落实“14+7 ”措施 ,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新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新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暂未划定风险地区人员
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来新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报备 ,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 、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它县来新人员 ,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报备,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绿码” ,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 、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无本土病例地区返乡人员
无本土病例地区来新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绿码” ,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 、单位报备,入新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
2021年12月15日以后来新人员请主动向当地社区、单位报备,来新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立即进行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高风险岗位人员返健康管理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行程码、健康码“绿码 ”,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报备,到新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 。高风险岗位人员指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
二、非必要不离新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 ,近期非必要不跨省、不跨市 、不跨县,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 ,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全面启用核酸检测预约服务
进行核酸检测时 ,应提前在微信公众号“放新办”中“核酸检测”录入个人信息,提交成生“二维码”,到达检测机构后,主动向检测人员出示二维码 ,以提高检测效率;采样结束后按照检测机构规定的时间,在“核酸检测结果查询 ”中查看本次核酸检测结果 。
四 、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
取消各类公共娱乐活动,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的牌场、集会、宴会和酒席 ,各类庙会 、大型群众文体活动、游园会、团拜会、茶话会 、答谢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改变走访慰问形式,网上联系,慰问品送达即可。宾馆酒店暂停举办各类团拜宴会和大型活动 。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五、公共场所严格测温 、查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酒店宾馆、交通场站、网吧 、KTV、电影院、洗浴中心 、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其中景区景点、酒店宾馆 、民宿、洗浴中心等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得接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
六、取消跨省旅游服务
取消跨省旅游至三月底。省内游客要严格落实“限量 、预约、错峰 ”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七、零售药店暂停售卖退烧药物
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 ,对购买抗生素 、抗病毒药、止咳药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并提醒具有发热、干咳 、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筛查 。零售药店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进店佩戴口罩 、测温、扫码等措施。
八、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规范佩戴口罩 ,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 、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 ,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 、尽快全程接种疫苗
未按要求完成免疫接种的市民 ,应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十、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 、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 ,将依法追究责任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法律分析】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市分别在各高速 、国省道干线公路入口处设立疫情防控卡点。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和车辆进行劝返或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凭近两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近14天绿色行程卡进入新乡市域 。进入新乡市后 ,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接待单位所在居委会报告,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 ,身体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地人员,须配合验证自身健康绿码和近14天绿色行程卡才能入驻酒店或业务接待单位。进入新乡市后 ,要主动向所在社区 、村委会或接待单位所在居委会报告,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 ,身体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 、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 、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 、流行时 ,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 、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