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居住在海淀区马连洼街道菊园小区25号楼,工作单位北京市圣嘉宸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是海淀区上地东路35号颐泉汇2号楼310。
主要活动轨迹:8日下午17点50分与9名同事乘坐公司车前往朝阳区奥运村屯老二铁锅炖餐厅2层柿子园包间聚餐,当日17点至22点与朝阳区确诊病例1、2同在该餐厅2层不同包间就餐,该病例就餐期间曾去过2次卫生间 ,聚餐结束后乘坐网约车回家 。
9日骑共享单车上下班,上班期间未外出。
10日骑共享单车上下班,上班期间未外出。
下午17点37分在菊园小区楼下“菊园生活超市”购买生活用品 。
11日骑共享单车上下班 ,中午11点20分至12点在湘show餐厅就餐。
下午17点通过网络知晓与朝阳区确诊病例存在时空交集,该病例与同事均向各自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主动报备,并自行隔离。

确诊病例12:
顾某某 ,女,33岁,现住清河县南堤村 ,系邯郸确诊病例姚某某的次次密接 。
2月20日上午未外出,15:30一家四口自驾车出门,先将2个孩子送至二姑家,然后夫妻二人驾车到益和成烘焙坊拿蛋糕 ,之后去胶市亿清雨刷店购物,17:10分返回二姑家接孩子,17:30在志军肉食店购物。2月21日上午未外出 ,15:17在高盛汽配购物,15:22到香薰空调店购物,15:28到亿清雨刷店购物 ,15:44在昊兴包装店打包装,15:55到百世极兔快递发货,16:23在流动摊位购买橘子。
2月22日上午带孩子去学校采集核酸 ,9:32在云娟包子养生粥吃饭,11:00到家乐园旁边的兰州拉面吃饭,16:08在亿清雨刷店购买滤芯后在包装店包装 ,16:28到百世极兔快递发货,16:42在天山路口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
2月23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2:00和女儿在天山路洗浴店洗澡,13:00左右离开 ,13:10在小刘煎饼店消费,然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24日,早6:00左右其二姐夫驾车到其家中 ,接其及其丈夫和儿子去邢台眼科医院看病。约7:50在眼科医院对过张小生鲜肉包店吃饭,约8:01-9:30在眼科医院就诊,9:40-11:10在万达购物 ,11:20-12:00在邢师南院附近吃饭;12:10-15:50在眼科医院就诊后返回家中 。
2月25日上午在家,下午15:30带女儿到小伴龙旱冰场二楼游玩,17:30在一楼汉堡店消费 ,随后到一楼超市购物,19:00返回家中。
2月26日9:00带2个孩子去县直第一小学采集核酸,9:50在校门口购买肉夹馍 ,10:10回学校给女儿采集核酸,10:50到达小伴龙旱冰场玩,13:36步行到门口郭二炸串店流动车购买炸串,14:00回家后一直未外出。
2月27日10:50在村中文保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 ,中午一家四口和公婆、大姐等家人一起用餐,17:00到亿清雨刷店购物,17:04在包装店包装 ,17:10到百世极兔快递发货,17:18在天山路水果店买物后返回家中,18:12到文保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28日在家未外出 。3月1日7:40送2个孩子上学 ,8:11左右在云娟包子养生粥吃早餐,9:00回娘家顾庄村逗留约30分后离开,约10:00左右到步步高小饭桌咨询招工情况 ,然后返回娘家吃午饭,15:00左右在胶市东头路北购物,16:01在昊兴包装消费 ,之后到百世极兔快递发货,16:40左右到达清河县直第一小学,17:10接到闺女,随后丈夫到学校门口 ,由丈夫将2个孩子接回家中;17:30本人到达步步高小饭桌,19:30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日上午10:00左右接到女儿郭某某需要集中隔离的通知,12:14在职教中心对过流动摊位消费 ,16:00因其女儿郭某某作为邯郸市确诊病例姚某某的次密接需要集中隔离,遂一起陪同孩子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月5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 ,3月6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确诊病例13:
董某某,女,25岁 ,现住清河县鸿翔国际小区二期,系确诊病例5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3月2日上午在县中医院,中午12:30左右到来来来骨头城就餐 ,13:20左右与其姐姐一同前往耿小豆全球购购物,之后送姐姐到上大檀宫家中,14:00左右驾车去县中医院,17:00前往上大檀宫接姐姐 ,19:30去忆江南饭店吃饭,饭后回家未外出。
3月3日上午在县中医院,11:30和邱某一同前往爱国客购物 ,之后返回家中休息,下午17:30在中医院对面咱家便利店购物 。3月4日上午在县中医院,11:30在鸿翔国际小区便利店买东西 ,之后去同小区简某某家就餐,13:00左右回家休息,18:00步行去简某某家中就餐 ,20:00左右回家休息未外出。
3月5日上午在县中医院,在清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现与确诊病例5张某某有同时空交集后主动报备,10:40左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清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集中隔离 ,当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
3月6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确诊病例14:
王某某,女,68岁 ,现住清河县谢炉镇李六庄村。
3月2日7:30由他人驾车载其和另外3人一同前往葛仙庄张某家捡羊绒,中午在张某家就餐,13:00左右确诊病例5张某某来张某家谈事与其有接触;17:00左右由他人驾车载其和另外3人一同返回李六庄村,到家后未外出。
3月3日至5日在本村封控 。
3月6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 ,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5:
许某某,男 ,5岁,现住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系确诊病例4焦某某、确诊病例9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月20日11:45与母亲 、哥哥一起去杨二庄威县饼卷店购买饼卷随后回家 ,饭后三人去葛仙庄镇胶市汽配市场一硕汽配、祥云汽配门市拿货,随后回家未外出。
2月21日全天与哥哥、母亲在家未外出 。
2月22日8:30左右与母亲一起送哥哥去永晖小学做核酸检测,9:30左右到达 ,其哥哥进学校采集核酸,自己与母亲在门外等待。3分钟左右采集完毕,随后一起去葛仙庄镇胶市汽配市场祥云汽配 、东旺汽配、兴红密封条拿货,随后回家 ,11:40左右与母亲、哥哥一起去杨二庄集市上吃饭,饭后到杨二庄十字路口南路西哈哩童装城购物后回家未再外出。
2月23日上午与母亲 、哥哥在家,午饭后13:25左右与母亲、哥哥去连庄集市摊位购物 ,之后回家未再外出 。
2月24-25日全天与哥哥在家未外出。
2月26日上午8:10左右与母亲送哥哥去永晖小学做核酸检测,8:30左右路过黄金庄医院南十字路口时在粥摊购买米粥,9:30左右到达永晖小学 ,哥哥进学校采集核酸,自己与母亲在门外等待。3分钟左右采集完毕,随后去姥姥家 ,路过谢炉镇卫生院时在对面购物,10:30左右达到姥姥家中,中午一起吃饭 ,下午在家中聊天,晚上一起吃饭,饭后20:00左右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 。
2月27日上午未外出,午饭后14:30左右与母亲、哥哥去葛仙庄镇胶市汽配市场锦宇汽配拿货后回家未再外出。
2月28日与母亲 、哥哥在家 ,晚18:40左右由其父亲驾车一家四人前往尚尚签小火锅吃饭,20:00左右回家未再外出。3月1日8:00左右母亲带其去永晖小学送哥哥上学,期间母亲带其去哥哥宿舍放行李后去哥哥教室 ,之后回家;下午17:30左右母亲带其到焦某某家串门,在焦某某家门口交谈3分钟左右离开,18:00左右到爷爷家拿东西 ,返家途中路过村中立全超市购物后回家未再外出 。
3月2日上午母亲送其去杨二庄爱丁堡幼儿园上学,因学校尚未开学,随后回家 ,20:00左右与父母三人去村委会采集核酸,期间父亲带其与确诊病例9张某某交谈。
3月3日-4日全家在本村封控,
3月5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 ,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3月6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6:
杨某某,女,38岁 ,现住清河县恒基首府小区,系确诊病例5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
2月26日7:30左右驾车到县人民医院,之后回家 ,19:00左右到信誉楼商厦购物,20:00左右回到家中未外出。
2月27日7:30左右驾车到县人民医院,18:00回家未外出。
2月28日上午10:30左右到德深文体店门口 ,之后到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后回家;下午16:00左右带儿子到领秀清城西门申通快递点发件,之后将儿子送回家,18:00左右到县人民医院。
3月1日9:00送女儿返校 ,将女儿送到校门口后驾车返回,10:00左右到信誉楼北边米修服装店拿衣服,10:30回家后未外出 。
3月2日-5日在绒城酒店。
3月5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 ,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3月6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确诊病例17:
任某某,男,35岁,现住清河县观湖城小区二期。
3月1日19:00左右到黄河街包家骨头城吃饭。
3月2日10:00左右独自驾车到三羊西街路北奔达汽修钣金烤漆做保养 ,打车回家,约12:00左右独自驾车到水上公园南门附近接姐姐,12:30左右与姐姐同车到达信誉楼南水煮肉片店就餐 ,13:30左右与姐姐同车离开餐馆,约13:40左右到达武松街工商银行办理业务,13:50左右与姐姐一同去长江街东头金农村镇银行门口递交材料 ,未进入该银行内部,在路边未下车,将材料交给郑某后离开 ,约14:30到达观湖城小区地下车库,各自回家,约15:00左右独自驾车去群泰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19:00左右驾车返回家中 。
3月3日,早上8:00驾车到杨二庄十字路口南京包子铺吃早餐,8:30左右到群泰羊绒纺织有限公司,中午12:00左右在公司内就餐,下午一直在公司未外出 ,21:00左右在公司内封控隔离。
3月4日-5日在公司隔离,
3月5日晚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清河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当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 。3月6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8:
郭某某 ,男,74岁,现住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 ,系确诊病例1张某某同村居民。
2月20日至26日,每日活动范围为本村至西张古村垃圾场之间 。
2月27日,去杨二庄集市赶集 ,返回袁宋庄村家中后在本村及其附近活动。
2月28日至3月2日在家。
3月3日至5日在本村封控。
3月5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 。3月6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9:
陈某某,女 ,12岁,现住清河县坝营镇东洪河村,系确诊病例6田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月22日、2月26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
2月28日,居家未外出。
3月1日上午7:30与确诊病例6田某某同乘校车去坝营镇辛集联合小学上学 ,中午在小饭桌吃饭,14:00回到辛集联合小学上课,17:30放学坐校车回家。
3月2日因学校停课 ,与同学一起去西洪河村找朋友玩,之后返回东洪河村同学确诊病例6田某某家中与朋友一起玩,下午回家未外出 。
3月3日至5日居家隔离。
3月5日作为确诊病例6田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因发热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清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同时开展核酸检测 。
3月6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0:
张某某 ,女,68岁,现住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 ,系确诊病例1张某某的母亲。
2月25日12:00左右在家中吃饭,同时用餐人员有确诊病例7张某某、确诊病例4焦某某等人,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
2月26日居家未外出。
2月27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中午在家中吃饭 ,同餐人员有确诊病例7张某某。
2月28日晚19:00其长子确诊病例1张某某独自步行来家中看望,逗留10分钟后离开。
3月1日在家照看孙女 。15:00左右其与邻居一同前往鑫源双面呢加工厂送货,同行人员还有其丈夫确诊病例7张某某和孙女 ,大约1个小时后各自返回家中。
3月2日居家未外出。
3月3日凌晨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月6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以上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请严格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向所在社区 、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不要外出;
三、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 ,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关于密切接触者黄某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5月2日15时44分,接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函中信息显示:黄某4月23日由于从郑州东乘坐G658次列车 ,为浙江确诊对象的密接人员 。黄某已接种三针新冠疫苗,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绿色 ,返新后至今已做5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对黄某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 ,现将黄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4月23日,15:03从郑州东乘坐G658次列车,于15:23到新乡东,红旗区安排专车接送回常青藤小区家中。
4月24日—4月29日居家隔离 。
4月30日 ,8:30开车到新东产业园区项目工地,约10:00回家中,18:00左右去小区内健身房游泳 ,19:00左右回到家中。
5月1日,9:00左右步行在小区北门胡辣汤早餐店就餐,之后回家 ,11:30左右在小区门口M+M理发店理发后走路到常青藤车位销售中心退租车押金,停留约10分钟后回家,13:30左右步行到李家烩面馆吃烩面 ,后返回家中开车去新东产业园新乡联东金翼事业有限公司,16:00开车与新东产业园赵某去东图路项目工地停留20分钟,然后将赵某送回单位后 ,独自开车回家。
5月2日,8:30独自开车到东图路项目工地停留20分钟,9:00左右去凯博羽毛球馆,11:00左右独自开车返回家中 ,13:00左右开车到新东产业园新乡联通金翼事业有限公司。
请与黄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 、不传谣 ,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有发热、乏力、干咳 、腹泻、嗅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日
封丘公布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5月2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的协查函 ,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李某某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李某某于2022年4月30日21时乘坐耿某某驾驶的私家车自郑州市金水区永盛苑建筑工地返封,23时40分到达封丘县黄陵镇平街村家中 ,到家后未外出;
5月1日11时40分左右到封丘县黄陵镇平街村怡美理发店理发,12时11分离开理发店,12时12分前往金雨超市,12时18分离开超市 ,之后返回家中;
5月2日4时乘坐耿某某驾驶的私家车前往郑州市,5时30分到达郑州市永盛苑建筑工地。李某某4月30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2日在郑州采集核酸,结果待出 。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封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居民:
1.与上述密接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 、肌痛、腹泻等症状 ,请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 ,请符合条件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封丘县电视台、云上封丘 、封丘卫健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5月2日
卫辉公布1名密接者行程轨迹
2022年5月3日8时55分,我市接收到郑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来的流转信息表,表中述及卫辉籍人员郭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朱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 ,该密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市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组织人员进行流调,现将郭某某在我市的具体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郭某某 ,现住卫辉市翡翠城小区,自述目前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体征;已完成两针次新冠疫苗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健康码 、行程码均为绿色;4月29在郑州市人民医院郑东院区采集样本,4月30日、5月2日在卫辉市人民医院采集样本 ,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次密接17名,均已集中隔离,采集家庭成员4人和小区家庭环境标本19份 ,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郭某某4月28日晚在“放新办”报备 。
二、活动轨迹
4月29日郭某某自驾从郑州返回卫辉市,20时左右到达翡翠城家中,未再外出。
4月30日11时左右到市人民医院采集核酸 ,全程佩戴口罩;11时03分在市人民医院西边“源味哥熟食店 ”购物,全程佩戴口罩;11时12分到卫州路“鑫源石化加油站”加油,后直接回家;16时自驾送女儿郭某某去普罗旺世附近“知阅兴趣班”上课和女儿郭某某去卫辉市胜利路“静心堂书法班 ”上课,后驾车回家;18时自驾车接两个孩子回家;19时在翡翠城后门路边买鸡叉骨后回家;其他时间在家未外出。
5月1日10时至11时49分和妻子侯某某 、女儿郭某某自驾车去卫辉市健康路“吴沛根口腔”补牙 ,期间在一楼休息室等待时间约1.5小时,同时间段看牙并在同一休息室的病人及监护人有冯某某、康某某、冯某某,有10分钟以上停留时间;12时05分在翡翠城小区门口“海红超市”购物;13时05分叫美团外卖 ,16时送女儿郭某某去“静心堂书法班 ”上课,本人未下车,18时左右接郭某某下课 ,到翡翠城西门纱厂炸串购物后回家;其他时间在家未外出。
5月2日10时21分至24分和妻子在小区门口“海红超市”购物,监控显示郭某某与收银员王某某均未佩戴口罩;之后全家4人自驾车到城郊乡王村老家,中午在其弟弟郭某某家吃饭 ,一起就餐的共11人;14时10分左右,到卫辉市李元屯镇侯湾村岳父家中取东西,与其接触的人有侯某某 、张某某、侯某某;15时50分回到家送女儿郭某某去静心堂书法班上课 ,本人未下车;之后到卫辉市人民医院采集核酸;18时10分接女儿郭某某下课回家,全程自驾车;其他时间在家未外出 。5月3日未外出,11时闭环转运至卫辉市唐庄集中隔离点。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提醒全市广大市民:
1、请与郭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 ,不要恐慌,不信谣 、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所在乡镇联系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若有发热、乏力 、干咳、腹泻、嗅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3、若隐瞒不报 ,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防控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
卫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