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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疾控通知,江西疾控中心官网

一 、10月30日岳阳疾控关于江西疫情防控的通知

近期 ,国内多地发现本土病例,2021年10月30日,江西上饶市铅山县新增1例核酸阳性人员 ,系度假区工作人员,目前感染来源不清楚。为保障市民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岳阳市疾控提醒广大市民:

一、请及时主动报备

请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旅居史、10月13日有江西省上饶市的旅居史 ,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或者有本地病例发生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入岳返岳人员,以及14天内从内蒙古 、甘肃、陕西、宁夏四省入岳返岳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 、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 ,并配合当地做好隔离 、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

二、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凡从江西省上饶市入岳返岳人员到达我市第一目的地时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其他省份入岳返岳人员到达我市第一目的地时持有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入岳返岳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告 。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主动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开展防控措施。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红码人员原则上就地隔离,根据调查情况采取防疫管理措施。黄码人员应按照当地要求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有序通行 ,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前往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区域 。

四、做好健康监测

积极配合社区 、单位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出入公共场所时,请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和“两码 ”查验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嗅觉减退、鼻塞、流涕 、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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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响应疫情防控号召,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掌握卫生防病知识 ,做好个人防护。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六 、积极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经济、最有效手段 ,目前我市已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满6个月且年龄≥18岁的重点人群应到就近的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

二、2012江西赣州市护士证首次注册工作通知

2012江西赣州市护士证首次注册工作通知

做好2012年护士证首次注册工作通知赣州市卫生局各县(市 、区)卫生局,市直(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直管各社会医疗卫生机构:

鉴于卫生部已将通过201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的信息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近期启动我市2012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工作 。为切实做好本次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本次护士首次注册的范围是:参加2009年、2010年 、2011年及201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未通过首次注册,并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受理单位

申请人向拟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由拟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机构护士集体申请注册、统计 、信息录入等工作。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由本单位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卫生机构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的初审和信息录入工作;

(二)市卫生局负责市直(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直管各社会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的初审和信息录入工作;汇总 、审核全市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 ,审核合格后统一交送省卫生厅办理 。

三 、受理时间

此次注册工作自2012年10月18日起正式启动。请申请人备齐所需材料后,于今年 11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受理单位。由各受理单位统一到当地卫生局集体办理 。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个人申请。

市卫生局自11月5日起,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相关信息及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要求交送材料 。

(一)11月5日—18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 。下同):市直管各社会医疗机构;

(二)11月19日—22日:市直 、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11月23日:章贡区(含开发区)、大余县、上犹县卫生局;

(四)11月26日:南康市 、石城县、会昌县卫生局;

(五)11月27日:赣县、兴国县 、全南县卫生局;

(六)11月28日:信丰县、龙南县、定南县卫生局;

(七)11月29日:于都县 、宁都县、崇义县卫生局;

(八)11月30日:瑞金市、寻乌县 、安远县卫生局。

四 、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三)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必须是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所取得的学历证书);

(四)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市直 、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直管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中二级以下医院注册人员需提供赣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五)参加2012年度考试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护士资格证书》;

(六)8个月以上医疗机构护理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七)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九)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其中,用于《护士执业证书》的照片背面需填写好申请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并统一粘贴在《赣州市2012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相片汇总表》(见附件)指定位置上;

(十)汇总表(信息系统产生)。

上述第(二)、(三)、(五) 、(六)、(七)项材料,申请人需送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使用A4大小的纸张印制 ,并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

2010年以前(不含2010年)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未首次注册的,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 ,还须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以上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 、几点要求

(一)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 ,从严把握标准(如疾控中心,只有疾控中心门诊部从事护理工作的在岗人员才可予以注册,其他人员不得注册) ,严格审核每一份注册材料,按照注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录入注册信息 ,及时将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8390818)。

(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机构护士集体申请注册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个人申请;对没有工作单位或不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一律不予办理执业注册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这两点要求 ,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 、各单位的护士首次注册工作进行督查 ,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立即取消其此次护士首次注册资格,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此次护士注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健康体检表》和《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等相关表格 ,由申请人从网站下载(下载地址:赣州市卫生局网站首页—科室信息—行政审批服务—表格下载),并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 ,不得漏项。

三 、江西专升本的要求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 ,现就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本省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二、招生计划

招生高校 、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根据招生高校办学基本情况及生源情况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后续另行发布 。

三、招生对象(一)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

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

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 、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

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五、报名

(一)公布招生章程各招生高校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15日前制定2021年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向社会发布 。招生章程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招生对象 、招生办法、招生专业以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联合培养专业必须单独注明)、考试时间及科目 、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各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期间计划调整规则、学制 、培养方式、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专升本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 、就读院校、专业(国标代码)以及是否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 、退役军人等相关信息 。

2.网上志愿填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专升本报考系统 ” ,根据各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 ,逾期不予以办理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考高校。

(三)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1.报名资格审核 。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基本信息(含照片)由考生原就读高职(专科)院校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考生电子照片格式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 ,对审核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以修改信息后再提交审核。

2.专项资格审核。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 、退役士兵的专项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汇总后进行核定 。

3.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成绩 、录取资格等,情节严重的 ,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四)缴费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须向招生高校缴纳专升本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6月5日 。其中,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时间由招生高校确定。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制卷(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教学的相关要求),卷面满分值30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大类设置并自行命题、制卷,卷面满分值150分 ,一个专业类设置一门专业基础科目考核,考生根据各招生高校发布的招生章程备考 。

(二)考点考场考点设在各招生高校本校区,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考试。且尽量安排在单独楼栋 ,便于闭环管理。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30名考生 。

(三)准考证编排发放各招生高校按照全省统一准考证号编排规则自行编排和打印准考证 ,于6月2-4日发放给考生。

七、评卷 、成绩通知和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基础科目评卷、统分工作。招生高校负责专业基础科目的评卷和统分工作,并按要求将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汇总备案 。招生高校在“专升本报考系统”中下载考生成绩,于6月15日前通过学校官网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 ,如有漏改 、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 ,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招生高校须制定成绩复核办法和复核程序,公共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复核结果由高校告知考生。专业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实施和告知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八、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

(二)招生高校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 ,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依据学校招生简章录取要求择优进行录取。(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 ,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 ,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各招生高校须按照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专项政策考生的录取办法进行 。

(四)招生高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必须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招生高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 ,学校可自行调整(计划调整规则必须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必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才可调整。

(五)已录取满额招生高校于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缺额高校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

(六)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 ,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缺额高校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 ,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 。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各缺额招生高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七)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 ” ,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八)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 。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由校长签发 ,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 、数据报送

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要求》(附件2),认真审核整理考生报名信息 、成绩、录取数据 ,核对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考生录取库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上报 ,并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错报漏报以及超时限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数据平台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 0791-86392177 。考务及录取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91-86765360。

十、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招生高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 ,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联合培养专业须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

十一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招生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 ,以招生、教务、纪检监察 、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公开。认真制定命题、制卷、试卷保管 、组考、评卷、统分 、成绩发布 、录取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无遗漏的工作方案,强化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招生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 ,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招生高校要召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科学制定考试方案,认真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又要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 ,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发布 。

3.全省各普通高职(专科)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组织 、考试宣传等工作,严格履行本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衔接 。

4.各招生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要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要细化完善考试组织 、监督管理机制等,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 、保证安全的原则 ,稳妥组织考试,严格考务管理,强化过程监督 ,确保疫情防控和组织管理两手抓两不误。

(二)加强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招生高校要会同属地卫健、疾控机构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防疫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并做好应急演练,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考试工作健康、安全 。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各高校要多形式 ,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考生报考 、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 ,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舒缓考生焦虑紧张情绪,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方便考生查阅,做好服务保障。

(四)加强考风考纪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 ,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 。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专升本考试的良好秩序。要切实加强试卷、答卷的保密保管 ,规范组织评卷 、统分 、成绩发布等工作,确保评卷统分不出差错。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核并及时回复考生 。各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试考前辅导班 ,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专升本考试辅导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 、其他

(一)招生高校须按照报考人数70元/人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上缴公共基础科目命题、制卷、评卷费 。

(二)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公共基础科目试卷申报 、领取和答题卡送交、保管等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2022年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另行制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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