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 、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 、松劲心态 ,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 ”始终 。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酒店宾馆、民宿休闲 、餐饮服务、宗教场所、养老机构 、旅游景区、文体娱乐等场所和机场、汽车站 、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 、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 、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二、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按照国家、省 、市要求落实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 ,做到从入境检疫、受控转运、核酸检测 、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全流程闭环无缝衔接,坚决杜绝入境人员脱管、漏管。切实加强隔离场所监管,落实环境消杀 、垃圾污水处置、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严防隔离场所内感染发生 。
三、严格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
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形势 ,及时动态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 、红黄码人员、外省口岸入境人员排查 ,精准科学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 、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四、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工作制度,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规范发热 、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接诊、筛查、留观 、转诊工作流程。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定点医院要强化隔离病区管理,确保人流、物流、空气流三分开 ,严防交叉感染 。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切实增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敏感性。

五 、强化常态化监测预警
强化疫情多点监测预警,按照《成都市新冠肺炎检测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 ,坚持“人、物、环境 ”同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高风险岗位人员 、物品和环境监测内容和频次。同时,加强常态化监测质量控制与结果应用 ,确保疫情防控“四早”措施落实落地 。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哨点”“探头”作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病意识,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 ,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六 、加强重点行业疫情防控
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落细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建筑业、旅游业、餐饮业等用工量大、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要加强季节性 、临时性用工人员健康监测 ,主动询问其旅居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师生员工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隔离等措施后方可返校 ,严防带病带风险返校。
七、落实会展活动防控措施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 、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会展举办方要控制参展参会人员密度 ,根据展会规模可采取预约登记、错峰参观等限流举措。展会主办方要建立人员信息库,做好入场人员体温检测和排查,入场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出现发热 、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及时隔离排查处理。
八、落实人员招聘防控措施
加强对求职务工人员科学防护宣传教育工作 ,引导其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履行自我管理责任 。要严把公共人力资源市场 、人社服务窗口的入口健康检查关 ,落实招聘现场、服务大厅防控措施,加强现场人员疏导,确保防控到位。对新入职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九、扎实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决按照国家、省 、市工作部署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知情、同意 、自愿 ”原则,确保“应接尽接”。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引导作用和社区(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严格落实疫苗全流程追溯要求,细化关键岗位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人员组织安全 、接种信息安全,防止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控失管。要优化疫苗接种服务 ,加强“一老一小”疫苗接种服务保障,为他们提供人性化服务。
十、强化市民群众防控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 ,努力提升市民群众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疫苗接种意识 。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遵守各项措施,坚持“防疫三件套 ” ,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注意个人卫生。倡导非必要不出境 、不前往国内有疫情的城市,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少聚集、少流动,返蓉后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住的酒店(宾馆)和工作单位报备,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引发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进成都防疫最新规定
对市外高风险区来(返)蓉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区来(返)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低风险区(有高中风险区的区县)来(返)蓉人员实施三天三检,三次核酸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外出 、不聚集。
省外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 ,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来蓉;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 ,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蓉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实施5天集中隔离 。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县 、市、区)旅居史的,暂缓来蓉;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县、市 、区)旅居史的 ,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离疆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离疆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蓉当日起 ,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5天集中隔离。
3、对近7日内有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 、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 、河南郑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 ,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
4、对近7日内有福建省福州市、陕西省西安市 、黑龙江省绥化市、山西省忻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5 、对省外其他来(返)蓉人员 ,严格落实“入川即检 ”,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且弹窗消失后可有序流动。
省内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
对近7日内有绵阳市安州区旅居史来(返)蓉人员 ,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在成都市接受集中隔离的来(返)蓉人员,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相关费用 。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入境人员管理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 、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从今年的8月11日开始成都成华区、青羊区解除风险区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 ,成都风险区全部清零,无论是外省的朋友们,还是成都的朋友们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旅游了 ,那么进出成都规定有变化吗?
离开成都目前仍然倡导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若需离蓉的市民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后续如果出蓉核酸要求有调整,我们会为大家持续更新 ,并第一时间发布消息。
省外来返成都无疫情发生县(市、区 、旗)来(返)川人员:
可自由流动,入川时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入川后需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3天2检等管理措施。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集中隔离第1、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 ,并做好健康监测。
7天内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
实施居家隔离,直至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后满7天为止 。
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 、区、旗)7天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
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