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邯郸市、廊坊市等。根据查询光明网显示 ,截止至2023年8月16日,河北省内执行尾号限行规定的城市:石家庄市 、邯郸市、廊坊市、沧州市 、保定市、秦皇岛市 。2023年,河北省将实施尾号限行措施 ,这一措施将对河北省内的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目的是为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
法律分析:
不一样。山东省一般情况下没有尾号限行 ,遇重污染天气会有临时的限行管理措施 。在华北中原地区,一般来说,北京 、天津、河北的限行尾号是一样的 ,河南、山西、陕西的限行尾号是一样的,山东不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 、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 、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 ,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今天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明天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 ,保定限行尾号是5和0。
一 、保定限行时间:

2020年1月6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
二、保定限行区域:
市区东二环、三丰路 、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三、保定限行规则: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 、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扩展资料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市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加强农用机械、运输车驶入城区的管理。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在用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阶段性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 。
第四十四条新购置机动车应当符合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达到本省新购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方可在本省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转入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20保定限行时间表:保定限号查询+今天限什么号
唐山是一座北方工业重镇 ,拥有数百万人口,上世纪这里曾经发生了一场毁灭性地震,现在的唐山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城市交通系统也日趋繁忙 ,下面给大家分享年唐山限号最新规定。
年4月8日通知:
唐山限行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
唐山对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范围+时间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年4月9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 、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
年4月9日至7月8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4和9 、5和0、1和6、2和7、3和8;
年7月9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 、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 、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 、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 ,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
年4月2日:唐山暂时解除限行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专家会商 ,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 、扩散和清除。
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4月3日6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有关企业和工地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停限产企业停工工地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43号规定完成验收备案后 ,可正常生产。钢铁、焦化、水泥 、铸造、橡胶、塑料 、耐火材料、涉挥发性有机物等行业按规定实行非采暖季错峰生产 。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周一(4月2日唐山继续限行!
当天限行尾号5、0
关注微信公众号:“武汉自由行”,回复:“唐山限行 ”即获得查询工具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冬春季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18号,唐山年11月1日至年3月31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非营运小(轻 、微型汽车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也就是说为期5个月的常规限行3月31日已结束 。
但是市政府3月23日发出通知,唐山自年3月25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发稿时,仍未接到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刚刚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相关措施包括“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 ,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 。
所以,年4月2日(周一唐山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 ,不含外地车牌限行继续!
限行时间:7:00—19:00
限行区域: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
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不限行。
唐山市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行时间
年11月1日至年3月31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 、区域地图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如上图
四、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年11月1日至年1月7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 、2和7、3和8、4和9 、5和0;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 、3和8、4和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包括新鲜蔬菜 、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 ,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 、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 、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 、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六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 ,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货车限行区域范围: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4号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号路段
一、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开越路至唐柏路段 ,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每天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
三 、唐安路(瓦房庄立交桥南头—南湖大道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行。
四 、以下区域范围内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①兴源道(含—友谊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兴源道(含合围区域;
②新华道(含—卫国路(含—国防道(含—学院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③朝阳道(含—龙泽路(含—建华道(含—翔云道(含—华岩路(含—朝阳道(含合围区域;
④煤医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华岩路(含—煤医道(含合围区域;
⑤新华道(含—车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⑥西窑道(含—缸窑路(含—建华道(含—河东路(含—西窑道(含合围区域。
五 、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 、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新华道(站前路—滨河路、建设路(龙华道—南湖大道 、文化路(建华道—国防道 。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 ,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 、火炬路(龙华道—龙富南道。
七、国安街(学院路—卫国路全天禁止各类载货汽车通行。
八、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含—开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庆道(含合围区域 。
九 、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 、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本公告所称小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 、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十、使用用途为警车 、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 ,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
十一、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 、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 、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 ,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在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6号 、《关于调整市中心区小型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8号、《关于调整缸窑路、国安街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19号和唐山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2014年第1号同时废止 。
年2月22日
特别说明:
1.限行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不含高速公路!2.限行时间为7:00—20:00!3.外地车也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