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尾号禁限行时间:7点到20点(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尾号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2、长安区货车限行时间:早7:00至晚22:00之间

货车限行范围:将西部大道(不含)以南 、子午大道(不含)以东、神禾二路(不含)以北、南北长安街(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设置为货车限行区域,
货车限行车辆:货运车辆 、专项作业车、汽车列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特型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 。
扩展资料:不限行的车辆有:
(一)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出租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二)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校车 、邮政及快递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四)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 ,园林 、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 ”,“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辆;
(五)“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 ,新鲜的肉、蛋 、奶),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参考资料:人民网-西安官方发布正式通知 20日开始实施常态化限行
西安限行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07:00-20:00。
西安市_邑区的限行区域、范围:以_邑区城区为中心 ,向东扩展至南北七号路以西,向南扩展至东西六号路余禹路以北,向西扩展至南北四号路渭天路以东 ,向北扩展至东西四号路以南 。
西安市阎良区的限行区域 、范围:西禹高速以东、关中环线以南不含关中环线、新兴路以西不含新兴路 、环机场路以北含环机场路围合区域。
1.西安的限行时间规定在工作日的早晨7:00至晚上20:00。
2.根据西安市政府的规定,工作日的7:00至20:00为限行时段 。
3.限行政策的目的是减少交通拥堵和提升空气质量。
4.在限行时段内,车辆依据车牌尾号实行限行措施。
5.限行措施有助于缓解交通压力,提高交通流畅度 ,并对环境保护产生正面影响 。
6.市民在限行时段内在西安市区出行时,应遵守限行规定,以免产生违法行为。
全天24小时。
11月27日17时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结合中央气象台预报,经西安市气象 、环保部门会商分析认为,28日至30日 ,西安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未来3日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中度以上污染水平,部分时段将处于重度污染程度,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副总指挥批准 ,11月28日上午10时启动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 、环保部门督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
二、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三、建设、市政 、交通、水务、轨道交通 、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
四、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作业;
五 、商务部门督导煤炭交易市场停止露天筛选作业;
六、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交通运输部门 、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同时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了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1月29日0时起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
三 、禁限行具体规定:2016年11月29日0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4和9的禁止上路行驶 。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 、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 ,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 ,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黄标车、无标车 、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三环路(含)范围内通行。
五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 ,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
六、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除高速公路),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七、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公共汽车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 、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 ,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 、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 ”、“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 、蛋、奶)。
八、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 ,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另行通告 。
一、限行时间:
2020年5月6日(周三)起,工作日早7:30-9:00 ,晚18: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三环路,不含绕城高速)。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 ,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
四 、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 ,按本通告规定。
扩展资料
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通告规定执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 、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等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
此外,西安市全面恢复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相关事宜 ,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5月6日起西安恢复工作日高峰时段机动车尾号限行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20西安限行最新通知:西安今天限行吗?限行尾号查询
法律分析:一 、限行时间:2020年11月16日(周一)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 ,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 、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 、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 ,允许通行。
注:临潼区行政区域内,姜白路以东、秦陵路以西、秦汉大道以南(不含界限道路)限行。
其中:陕鼓大道、秦唐大道行者路与秦唐大道十字至秦陵路丁字段不限行(2021年3月15日解除限行)
三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 ,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并组织实施。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科技投入 ,整合道路交通资源,健全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分析交通安全状况 ,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区 、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