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0-24时,辽宁省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566例(441例为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检出人员)。
其中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4例(沈阳市10例 ,大连市3例,鞍山市1例,抚顺市2例 ,阜新市3例,铁岭市1例,朝阳市1例 ,盘锦市3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42例(沈阳市193例,大连市84例,鞍山市15例 ,抚顺市13例,本溪市30例,丹东市39例 ,锦州市30例,营口市12例,阜新市19例,辽阳市15例 ,铁岭市34例,朝阳市19例,盘锦市16例 ,葫芦岛市23例)。
11月28日0-24时,辽宁省新增境外输入阳性感染者8例。
其中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大连市1例) 。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沈阳市3例,大连市4例)。

截至11月28日24时 ,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20例(含境外输入338例)。
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801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28例,死亡2例 。
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72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158例。
在院治疗289例(本土279例、境外输入10例)。
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064例(本土2978例 、境外输入86例) 。
沈阳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电话是:024-95120。
1、沈阳市区(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2 、和平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23508585。
3、沈河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24802005 。
4、皇姑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86230946。
5 、大东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24312358。
6、铁西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25850913。
7、浑南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24825287 。
8 、于洪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67981241。
9、苏家屯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29816277。
10、沈北新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89862233
11、辽中区疾控中心电话是:024-87805244 。。
12 、新民市疾控中心电话是:024-87514666。
13、法库县疾控中心电话是:024-87123543 。
14、康平县疾控中心电话是:024-87344727。
以上内容参考沈阳网-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健康提醒
较为严重
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
一、大东区
1.万泉街道魁星小区育才巷8-4号楼;
2.万泉街道魁星小区育才巷8号楼。
二、浑南区
1.站东街道绮霞街6号浦江御景湾10号楼;
2.站东街道绮霞街8号荣盛爱家郦都32号楼;
3.白塔街道白塔河路667号君海朗郡小区4号楼;
4.白塔街道沈中大街28号首创光和城1期8号楼;
5.桃仙街道创新路10号远洋仰山22号楼 。
三 、辽中区
1.蒲东街道蒲河街17号亿甲府第1号楼;
2.蒲东街道蒲河街15号亿甲尚府23号楼。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1月30日
沈阳疾控12月1日紧急提醒(九)
发现多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11月30日,我市在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多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大东区柳林二街30号2号楼、和平区八经街32号、浑南区远洋仰山22号楼 、宁山东路56巷7号楼、软通动力公司(和平区太原街商圈和平北大街69号)、沈河区沈阳吉讯标识生产加工基地(沈河区金家街5-28号) 、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墨丹青2号楼、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丽都新城8号楼
有 。根据辽宁市海阳实时疫情数据统计 ,截止到2022年9月13日,皇姑区仍为中风险地区,有一定的疫情情况。沈阳 ,古称盛京、奉天,辽宁省辖地级市 、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 、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沈阳市2022年十二月份疫情会严重。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截止2022年11月30日,沈阳市58个高风险地区 ,累计确诊病例489例,新增本土无症状209例,现有确诊210例 ,疫情形势严重 。根据病例情况和风险等级,继续严格落实足不出户 、上门服务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封控、管控措施。
沈阳兴隆大家庭最新消息显示,其重整计划执行取得一定进展但面临延期 ,目前正持续推进中。具体内容如下:
重整计划批准与执行阶段2021年12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案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原计划要求各地市资产处置分三期完成回现目标,但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各地市未按期达成目标 ,管理人此前申请将整体回现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当前执行进展截至2024年3月30日,沈阳和大连地区共回现25.58亿元;本溪、锦州、朝阳地区已由投资人缴纳诚意金或保证金共计2842.63万元,相关处置协议签订工作正在推进。然而,受全省疫情影响 ,其他地市资产处置难度加大,暂未完成回现目标 。
延期安排与目标调整管理人经法院批准,将处置回现期限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 ,要求各地区在此日期前完成100%处置回现目标。债权清偿时间将根据最终回现情况另行公告。管理人表示将继续与各方合作,克服困难推进重整计划执行,以保障债权人利益 。
公告发布主体与时间本公告由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企业管理人发布 ,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