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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疫情最新情况通告,全国疫情最新情况

一 、许昌疫情防控措施最新消息(许昌疫情防控措施最新消息通告)

许昌紧急提醒:天津市、安阳市来许人员立即报备

1月8日 ,天津市新增2例奥密克戎变异株引起的本土病例,至1月9日21时,新增本土病例已达40例。1月8日 ,安阳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至1月9日12时,新增本土病例已达14例 。为严防病例输入 ,守护许昌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此提醒广大在许人员:

一 、以下人员立即报备

1.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或安阳市旅居史的来许人员。

2.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在许人员。

请上述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 、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

河南许昌疫情最新情况通告,全国疫情最新情况

二、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近期与有病例报告地区人员接触的在许人员,可就近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做到愿采尽采,愿检尽检,提高人员检测比例和筛查敏感性。

三、不存侥幸心理 ,切记危险源于大意

冬春季节是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高发期,加之新冠病毒传播速度快,感染能力强 ,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请广大在许人员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已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 、不外出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

战“疫 ”仍在进行,胜利终将到来,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 ,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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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6日】

为配合许昌市全员核酸检测 ,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核酸检测期间,全市所有居民原则上居家。按属地要求 ,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做好采样工作。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 ,由村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全市公交车、出租车 、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3.全市商场、超市 、沿街门店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

4.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柔性工作制。生产企业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凭工作证明上下班。

5.除维持社会正常运转外的车辆和人员外 ,许昌市全域人员非必要不出市,外来人员一律劝返 。

6.红事缓办、白事当天简办,不接访客 ,从严控制人员聚集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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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4日发布】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中心城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 、加强对境外归国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许人员管理 。对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归国人员 ,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 ”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许人员 ,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措施。

2、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 、验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验码 、戴口罩等措施。政务服务大厅 、信访接待大厅暂停开放,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 ,餐饮场所严格限制就餐人员,禁止堂食 。

3 、各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4、暂停棋牌室、剧院 、网吧、歌厅、酒吧 、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 、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5、景区大型演艺活动暂停开放,所有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审批;电影院 、农村公益电影等面向公众的放映活动暂停开展;新华书店 、各种实体书店讲座、人员聚集性读书活动等暂停开展 。

6、所有村庄设立哨点 、门岗 ,对进入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高速出口、国省干道 、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规范设置交通卡点。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如因就医 、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报告并规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所有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对购买感冒药 、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8、广大市民要理性应对疫情 ,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 ,勤洗手、常通风 、戴口罩 、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其他各县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防控政策和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二 、许昌动态调整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关于动态调整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 ,许昌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14日零时起 ,动态调整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封控、管控区域。封控区严格落实“区域封闭 、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严格落实“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 。

二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和防控要求,进入须扫场所码 、测温、戴口罩 ,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加强门禁管理和工作人员分级防护 ,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公交 、出租车有序恢复正常运营,途径封控区 、管控区的采取跳站或绕行措施 。乘客乘坐公交、出租车,须在车外扫码 ,全程佩戴口罩 。

四、封控区 、管控区继续线上教学。封控区、管控区外中小学逐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一校一策”,逐校报批 ,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寄宿制高中、高校 、职业类院校分批分类恢复教学秩序 ,继续封闭管理,幼儿园暂缓复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活动。

五、保障居民生活、工作的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严格落实预约 、错峰、测温、扫场所码等措施 。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六 、各旅游景区、非生活必需的密闭性休闲、娱乐场所暂不开放,餐饮场所堂食暂不恢复。

七 、从严从紧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建筑工地 、各类经营主体、公共交通工具等 ,必须按照要求申领场所码,张贴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 ” 、“一场所一码 ”。上述区域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 、保持2米间距和开展预防性消毒等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 ,督促措施落实 。

八、红码、黄码人员按照规定 ,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九 、严控聚集性活动。非经贸类活动暂不举办,经贸类活动严格参会人员轨迹排查和健康筛查,制定防控方案 ,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 。

十、中心城区交通站点、卡口继续落实查验措施。中心城区居民暂不跨县流动,非必要不离许,确需离许者 ,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健康码绿码。市域外人员入许仍需查验“两码一证”,即健康码 、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十一、中心城区内所有发热病人,均需拨打120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不得自行就医 。需转诊至外地就医的非急诊病人,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许昌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解封不解防,让我们_力同心,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早日取得疫情防控全面胜利!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三 、许昌市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河南许昌疫情防控措施)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瞒报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 、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许未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 ,广大市民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 、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址,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等信息,按照属地原则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每条线索给予500—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奖励资金由各县人民政府支付。

举报未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 、境外旅居史人员的 ,私自接纳、容留上述人员隐瞒不报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

举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密接者等有密切接触史未报告的;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 ,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 ,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1000—20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人提供重要信息,有效阻止疫情防控重大风险 、消除重大隐患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2000—5000元人民币奖励。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报告或者转诊的发热患者 ,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给予该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5000元人民币奖励 。

四、相关要求

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

对恶意举报 、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 ,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五 、举报电话

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8880383

长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6170995

鄢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7361661

襄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8398835

建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5133458

魏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2623049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3373519

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8581882

东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295991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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