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 正文

疫情期间商铺物业费可以减免吗(疫情期间商铺租金减免政策)

一、疫情期间物业费减免吗

疫情期间物业费一般不减免 。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 、物业服务未减少

在疫情防控期间 ,物业公司并未减少其提供的物业服务。相反,为了应对疫情,物业公司还增加了如测量体温、消毒公共区域等疫情防控措施 ,以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和健康。这些额外的服务不仅体现了物业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也增加了其运营成本 。

疫情期间商铺物业费可以减免吗(疫情期间商铺租金减免政策)

二、合同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 ,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物业费 。在疫情期间,由于物业服务并未减少或取消 ,因此业主没有理由要求减免物业费。

三 、法律保障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业主无故拖欠或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这包括但不限于催缴通知、法律诉讼等方式 。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物业费一般不减免。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费,以支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北京市新冠疫情期间物业费减免政策

北京市新冠疫情期间物业费减免政策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的协商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疫情期间,若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就物业费减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可按照协商结果对物业合同进行变更,从而实现物业费减免。这种协商减免的方式体现了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以适应疫情这一特殊情况带来的影响 。

若业主与物业服务人未能就物业费减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不能单方面要求减免物业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在缺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业主仍需按照原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

具体来说 ,分情况如下:

若在政府发布疫情管控之前已经逾期:业主应及时交纳物业费 ,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因为此时疫情管控尚未实施,业主没有因疫情这一特殊原因而影响其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在政府发布疫情管控后约定的缴纳物业费时间到期:要看物业费的缴纳方式分情况讨论 。如果只能通过现金支付 ,且业主也因疫情管控无法返回,那么业主可以请求迟延履行交费的义务。这是因为疫情管控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业主无法按照原约定的方式履行交费义务 ,业主有权请求迟延履行。如果除了现场交费外,还有其他可通过网络等便捷方式,业主逾期缴费也会构成违约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三 、疫情期间物业费可以减免吗

疫情期间,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如果协商不成的 ,不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业主与物业服务人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减免物业费属于对物业合同的变更,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合同 。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推定为未变更。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 ,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 、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四 、长期没营业的商铺是否要交物业管理费

一,长期没营业的商铺是要交物业管理费 。

二,因疫情导致商铺长期停止营业 ,物业费是否仍应收取?疫情问题导致部分店铺长时间无法营业,由此产生无法营业期间物业服务费是否仍应缴纳的争议问题。考虑到此次疫情影响已经接近非典,因此通过比对非典时期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案例来看:

①大部分法院支持减免租金 ,其中有法院认为可以全免,也有法院认为应当双方合理分担租金损失,因此支持部分免除。

②仍有少数法院不支持减免租金 ,其中主要理由为疫情为正常商业风险的一部分 。据此,若有商铺提出减免物业费的要求时,建议各物业企业首先看合同约定 ,看是否有类似“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市政建设、自然灾害 、战争等事)致使无法正常经营的 ,应减免该期间的物业费”等相关的条款,若没有相关约定,则建议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建议对方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

三,《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物业费不能及时收上来,小区的物业公司可能会面临资金紧缺的困境 ,物业费是我们住进小区都需要缴纳的,但总会有种种原因而不能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业主主要会遇到的麻烦有:

(一)对于拖欠物业费有什么法律依据

(二)我被物业起诉了 ,我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就是入住时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里面明确约定了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这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物业起诉了业主 ,业主没有证据和理由拖欠物业费的 ,物业一定会胜诉,那法院就会判决业主缴纳物业费和违约金 。如果业主判决后依然拖欠,物业公司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并会将拖欠业主列为失信人名单,做一系列限制措施。得不偿失。

五、疫情物业费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的 ,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如果协商不成的,不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业主与物业服务人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减免物业费属于对物业合同的变更 ,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法律依据是民法总则以及合同法当中117条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大面积爆发,直接导致政府部门出台封城 、实施交通管制、延长假期等行政行为 ,这些行政行为根本无法预见,完全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三大特征。

出租人可基于不可抗力条款而免责,但承租人可基于公平原则主张对停业期间租金予以减免。

参照“非典”期间的相关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例 ,多地法院均对于非典停业期间的房租的免交请求予以支持 。司法裁判对于突发疫情引起合同纠纷的基本处理思路:能履行则按公平原则调整 、不能履行则按不可抗力减免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推定为未变更 。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 ,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 、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六、沈阳五爱市场服装城疫情期间为业主减免物业费的政策

沈阳五爱市场服装城在疫情期间并未有直接针对业主减免物业费的具体政策信息。但根据沈阳市的一般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提供以下参考:

沈阳市政策框架:

沈阳市在疫情期间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 ,其中包括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成本的内容。该政策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协商减免租金,并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给予税收优惠或补贴支持 。虽然这一政策主要针对房屋租金,但可能也为物业费减免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框架。国家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通过物业合同来约定。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人能够就物业费减免达成一致,那么是可以减免物业费的 。这需要对物业合同进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建议行动:

对于沈阳五爱市场服装城的业主来说 ,如果想要在疫情期间获得物业费的减免 ,建议主动与物业服务人进行沟通,提出减免物业费的请求,并说明自己的实际困难和疫情带来的影响。双方可以就减免物业费的具体金额、期限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 ,以达成一致意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咨询。如有需要 ,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