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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停车场收费标准规定文件(沈阳站停车场24小时怎么收费)

一 、沈阳停车场收费标准规定

沈阳停车场收费标准围绕区域、时段、车型制定 ,2025年新规涉及智慧停车 、路内及部分公共停车场,具体如下:

一、智慧停车基础收费(2025年11月更新)

沈阳停车场收费标准规定文件(沈阳站停车场24小时怎么收费)

1)区域分类按30分钟计费,一类区域3元/30分钟 ,二类区域2元/30分钟,三类区域1元/30分钟。

2)时段有差异,按小时计费 。白天早7点到晚19点 ,一类4元/小时、二类3元/小时 、三类2元/小时;夜间晚19点到次日早7点 ,一类2元/小时 、二类1.5元/小时、三类1元/小时。

3)特殊规则包括停放30分钟及以内免费,超30分钟按开始时间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算 ,跨时段白天和夜间分别计费后合计,新能源车半价,大型车(含公交、货车)按标准×2。

二 、部分公共停车场专项收费

1)南阳湖立交桥停车场(2025年9月起) ,小型车2元/小时,24小时最高20元,2025年12月31日前包月优惠 ,原价200元/月变为150元/月,包年1200元/年(限180个名额) 。

2)沈阳北站北广场4元/小时,日封顶80元。

3)医院等特殊场所 ,部分医院2元/小时,24小时最高20元。

三、路内停车场补充规则

一环内路内首小时内3元/30分钟,超1小时后2元/15分钟;一环至二环间路内首小时内5元/30分钟 ,超1小时后5元/15分钟;夜间晚19点到早7点 ,一类区域路内免费 。

四、包月/包年收费(参考)

一类区域600元/月,二类区域400元/月,三类区域180元/月 。

二 、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 ,规范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 、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共交通道路客运 、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 、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以及通过临时占地等方式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 、本居民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设置的机动车停车泊位。第四条市公安机关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

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 、城建、工商、税务 、物价、质监和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 ,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智能化停车场建设标准,组织停车引导系统等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 ,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管理停车场。第六条市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 ,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公共停车场建设应当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和立体空间建设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应当合理配置并与城市交通体系建设相衔接。

规划和建设公共停车场时,应当适应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普及和推广的需要 ,建设或者预留充电等相关设施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 、城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及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第九条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制定。第十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大(中)型建筑配建、增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得公安机关同意。第十一条建设停车场应当根据需要配套建设照明、通讯 、排水 、通风、消防、技术防范等设施,并按照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设置完善的标志 、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 。

建设停车场 ,应当为残疾人自用车停放提供便利条件。第十二条停车场建设项目竣工后,市公安机关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新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和商业街(区)、大(中)型建筑应当按照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配套建设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停车场建设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

对于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建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专项研究 ,确定停车配建要求。第十四条下列公共建筑未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的,应当在改建 、扩建时按照规划同时补建:

(一)火车站、机场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 、图书馆、医院、学校 、会展场所 、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 、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停车场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补建的,应当择地另建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予以补救 ,停车泊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或者擅自停止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泊位 、专用停车泊位的数量 。

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已配建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停车场达不到改变功能后标准的 ,应当按照标准配建。

三、沈阳市内停车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

一般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 1、一般临时停靠车辆,不超过一个小时的不收费。 2 、超过一小时的,每小时费用为10元至30元 。 3、连续超过24个小时的 ,费用也不会超过150元。 4、如果是小区业主车辆的 ,不应当收取停车费用。但法律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小区停车场要如何收取费用,一般是按市场调节价收取 ,也会受小区地理位置以及开放程度的影响 。

四 、沈阳北站停车场怎么收费

自己开车去沈阳北站接人,可以把车停在北广场停车场接人。

沈阳北站北广场社会车辆停车场将启动按时收费系统,每小时收费4元 ,每日收费80元封顶。沈阳北站北广场社会车辆停车场于2012年7月中旬随沈阳北站北广场一同开放使用,占地面积约4800平方米,可容纳135辆社会车辆停靠 ,可从昆山东路进,从黑龙江街出 。

车站分类

铁路车站按作业性质,一般可分为客运站、货运站和客货运站。按技术作业分为编组站、区段站和中间站。一般车站以一项业务和一项作业为主 ,兼办其他业务和作业 。有的车站同时办理几项主要业务和作业。

客运站

主要办理售票 、行李包裹运送 、随身携带品寄存、旅客上下车等客运业务,以及旅客列车终到、始发 、技术检查等行车工作和客车整备等作业。客运站的主要设备有:站房、站台、到发线等 。办理大量始发 、终到旅客列车的客运站,还设置供客车检修、清洗等作业用的客车整备场 。

客运站按布置图型可分为通过式、尽头式和混合式。通过式客运站的正线和到发线是贯通的 ,站房一般设在铁路的一侧;尽头式客运站的到发线是尽头的 ,站房可设在到发线终端或一侧;混合式客运站是通过式和尽头式两种形式的结合。

货运站

主要办理货物承运 、交付、装卸以及货物列车到发、车辆取送等作业的车站 。主要设备有:货物列车到发线 、编组线、牵出线和货场(见铁路货场)等。货运站的布置图型有通过式和尽头式。一般中小型货运站多采用通过式 。大型货运站多采用尽头式。

客货运站

同时办理客、货运业务,视其业务量大小和是否进行列车和车辆的技术作业,配置相应的设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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