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疾控疫情提示最新消息
湖南疾控4月7日发布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行程。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 ”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 、村报备 。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 ,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 、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 、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本土疫情严重或明显外溢风险市州旅居史的入湘人员 ,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 、2、3、7、10 、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第1、2、3 、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 ,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 、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
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湘人员 ,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湖南疾控4月6日发布紧急提醒:
清明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 ,人员流动风险增大,国内多个省份每日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处于高位,我省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防范疫情输入 ,保障人民健康,刚刚,湖南疾控再发紧急提醒:
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各地要严格执行“入湘先报”措施,对外省所有通过民航、铁路、水路 、公路等方式进入我省的旅客,严格落实100%测温、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 ,100%查验行程卡 、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近14天有疫情发生省份入湘人员,要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入湘旅客严格落实“入湘即查、入湘即检、入湘即交接”的相关规定。要加强外省入湘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来自疫情发生地 、涉疫群体等高风险人员的防疫服务和排查管控 ,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 、核验健康码、查行程卡、督促戴口罩 、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清明期间各地要倡导文明祭扫方式,严防因人员流动、聚集引发疫情传播 。
入湘返湘人员健康提示
1、主动报备行程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 ”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 、村报备。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 ,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收到防疫提醒短信 ,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 ”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 、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 ,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
2 、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离沪返湘人员应持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应在抵湘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入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3、合理安排出行
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入湘途中尽量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
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 、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4、做好个人防护
返乡途中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注意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要前往密闭场所、人群聚集场所 。公众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码、亮码 、测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咳嗽、打喷嚏时 ,注意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
5 、加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己、家人及假期同行人员健康状况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 、腹泻、乏力等症状 ,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如入湘返湘之后健康码变为红黄码,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配合专业机构的调查,按要求做好集中隔离 、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
问:我省目前疫苗接种进展如何?
答:在省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我省坚持“应接尽接 、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原则 ,有序有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7月30日,我省共接种新冠疫苗6478.2万剂,接种人数达3389万人 ,其中2345万人完成了全程接种 。
问:有人担心“一苗难求”,那么目前疫苗供应充足吗?
答: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统一调配下,我省疫苗供应数量基本稳定 ,可分步、分批实施全人群接种,基本能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的接种意愿和需求。极少数接种单位因为接种量较大,可能在短时间内有疫苗紧缺的情况 ,各地相关部门将根据疫苗采购供应的数量,精准科学快速调拨,及时将疫苗配送至各接种单位,全力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问:疫苗接种有哪些预约途径?会不会增加临时接种点?
答:群众可根据各地的接种安排 ,通过电话预约 、现场报名、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接种,居民可以密切关注当地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的相关通知 。
为全力满足群众的接种需求,各地进一步优化了接种门诊的配置 ,目前全省共设置了3000余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开设预防接种台9896个,配备预检登记、接种 、医疗救治、组织保障等人员6万余人 ,全省日均接种能力可达120万人剂次以上。
近期群众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的意愿高涨,加之8月份将启动15—17岁人群接种,接种人数较之前将会显著增加 ,请大家密切关注就近接种单位的安排,通过预约等方式,错时错峰到接种点接种疫苗。也希望群众能理解、支持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工作 ,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力争实现“应接尽接 ”,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
接种疫苗注意事项
_接种前:
①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不清楚自己是否属于禁用人群 ,接种时主动介绍健康状况,接种点的医生会判断是否可以接种。
②好好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 ,最好不要空腹接种。
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 。
④按组织接种人员的通知携带身份证 、手机等物品,佩戴好口罩前往。
_接种期间:
①全程佩戴口罩 ,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②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的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 ,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 。
③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
④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_接种后:
①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
②接种后应多休息、多饮水 、注意饮食 ,不喝酒、避免剧烈运动等 。
③接种后仍应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测体温,保持一定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④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2月1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温江区 、天府新区、武侯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湘返湘人员 ,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 、早隔离”原则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湖南省疾控中心提醒:请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和报备报告要求。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登记。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湘返湘人员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社区 、单位、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 、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022年3月15日前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 ,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入湘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特别提醒
对2月6日0时至2月19日24时之间有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旅居史、经停史的入湘返湘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 ,有居家隔离条件的要严格实施居家隔离措施。隔离期间,在第1、4、7 、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月20日0时起,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入湘返湘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 、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
健康提示
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入境人员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返湘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中 、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 ,非必要不前往中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 。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 、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及时主动报备报告。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登记 。特别是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行史的,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 、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落实健康监测管理 。返程后持续关注个人既往14天内的旅居地的疫情状况,做好个人及家人健康监测 ,如发现发热 、干咳、乏力、嗅觉减退或丧失 、鼻塞、流涕、咽痛 、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正确使用健康码。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 。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 、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接受专业机构调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对瞒报 、谎报红黄码、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 ,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12320、所在社区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 、申诉。
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控制场所规模及人流量,防止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宴会不办 ”,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要尽量避免网购 、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如需购买 ,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选购 。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食物夹等工具以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加工时要生熟分开 ,烧熟煮透,注意清洁双手,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勤洗手 、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聚集、少聚餐。凡符合条件的群众应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年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