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 、2、3、5 、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2.中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3.低风险区 、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 、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 ,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重点疫情地区 ,即经专业机构研判,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疫情发生地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疫情规模较大;出现广泛社区传播风险;存在外溢情形或较大外溢风险:原则上 ,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人员,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及管控方式,采取与高风险区 、中风险区相应的管理方式 ,或酌情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的降级管控方式。必要时,管控范围调整至重点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 、旗) 。
5.外地来(返)津人员: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 ,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人员于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针对京津冀通勤人员 ,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6.管控区域类别调整,管理方式相应调整 ,解除管理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 、旗),如始终未调整风险区且连续7日未在非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管理政策终止。
7.重点疫情地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郊区 ,黑河市爱辉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云岩区 、乌当区,毕节市织金县、七星关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绵阳市涪城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防城区 ,崇左市凭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沙坡头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3日 ,纳入管理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西藏自治区全域:8月1日以来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 ,同住人员同步检测 。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 ,第1 、2、3、5、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同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日(自纳入管理之日计算,具有旅居史人员解除管理可一同解除管理),进行核酸“日检测 ” ,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 ,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截至2022年10月12日,根据当地防疫要求武清去廊坊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 ,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共同构建更加牢固的市场领域防疫安全屏障。
一、积极配合分类管控
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各类管控区域市民在街道 、社区、乡镇组织下有序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人不出区 、错峰取物 ” ,临时管控区域的居民需按照村通知要求,及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时应服从安排,分时段出门采样 ,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在外逗留、扎堆、聚集或与他人闲谈 。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 、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做好每日健康监测 ,关注自身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 、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 、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 、肌痛等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
二、主动报备测核酸
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倡导所有外地来绵人员“入绵即报” ,可通过微信搜索“绵疫控”或电话等方式提前向目的地社区登记报备 。
公众如收到疫情防控提示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 ”“黄码”,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 ,“红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就地等待管控;“黄码 ”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
三 、离绵人员省内流动管理措施离开绵阳市的跨市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其他市州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 ,第1、2、3 、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 ,方可解除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抵达已满5天的,须立即补做1次核酸 。
四、来绵人员管理措施
省内重点地区
1.2022年10月3日14:00至6日24:00期间 ,到过成都火车东站二楼、三楼候车厅的人员,请尽快向所在社区或入住酒店等报备,须立即完成3天3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 ,将再次被赋黄码。
2.从即日起,对近7日内有宜宾市旅居史的跨市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自抵达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期间 ,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省外重点地区
1.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 ,暂缓入绵;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离疆交通场站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 ,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 ,第1 、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
2.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 ,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入绵;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 ,自抵绵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 ,第1 、2、3、5 、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3.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绵人员,自抵绵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 。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 ” ,抵绵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4.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 、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甘肃省,贵州省毕节市旅居史的来绵人员 ,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地方,自抵达日起算,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隔离措施 。。居家隔离期间 ,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 、东丽区、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 ,青海省除海西州 、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绵人员,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地方,抵绵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 ,完成3天3次核酸检测,第3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居家隔离时间已满,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
其他地区
1.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2.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天内有省内其他市州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时间已满前,非必要不外出 ,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健康监测。4.其他省的来绵人员 ,及时扫“入川码”,落实“入川即检”。
入境人员
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2、3、5 、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在入境口岸已完成10天隔离的执行入境所在地来返绵人员管控措施 ,未完成10天隔离的来返绵后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直至满10天,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 ,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近期在成都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闭环返绵的,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 。完成10天集中隔离后闭环返绵的 ,不再管控;未闭环返绵的,执行3天3检。
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牢记防疫“三件套 ”“五还要”。日常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 、保持社交距离”,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 、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 。
合理安排出行。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 ,返绵后主动报备,尽快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来前 ,减少社会面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适度运动、坚持规律饮食、睡眠等生活习惯,保持乐观心理 ,如需心理疏导可拨打绵阳市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热线电话0816-2424666 、0816-2268885 。
六、市民如遇到疫情防控中的相关问题,可拨打“0816-12345”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