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7日晚发布通报,自2022年11月28日0时起 ,光塔街 、人民街、东山街、矿泉街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通报全文如下:
越秀区关于调整光塔街、人民街 、东山街和矿泉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报

越秀区关于调整光塔街、人民街、东山街和矿泉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0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 、光塔街:南朝新巷6号、8号、10号 、12号 ,南朝街38号之一一楼,桂香街12号。
二、人民街:太平通津61号,太平沙61号、79号 、79号之五 ,安平里1号、1号之一、1号之二 、2号、3号、5号,太平通津40号之一至之二、42号 、44号、50号、60号,增沙街10号 、12号、12号之一。
三、东山街:寺右新马路64 、66、68、70号 ,寺右大街19号后座102房,兴联巷6号,南中里11号102。
四 、矿泉街:站西路89号 。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 ,避免聚集 ”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是低风险的地区
高风险地区:无,中风险地区:无 ,低风险地区:全市均为低风险
广州白云区一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修订版)的通知》,经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自2021年12月16日零时起,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文星酒店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广州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一)高风险地区:累计病例超过50例 ,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
(二)中风险地: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 ,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拓展资料:
疫情常态化的时期,我们时常也能在新闻中看到,某某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 ,某某地区降级为低风险地区 。一个地区要是变成中风险地区,人群聚集限制、交通出行 、公共卫生、场所开放都会变得更严格。要是变成高风险地区,限制会更加严格。那么 ,国家是如何收集数据,如何科学判断某某地区是何种风险等级,下面介绍一下 。
一.在划分疫情地区之前 ,需要了解几个概念,社区、疫点和疫区。
1.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2.疫点:社区出现病例或爆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一个或几个住户、办公室 、列车/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 、同一栋楼等;
3.疫区:如果社区出现了传播疫情,可将该地区划定为疫区 。
二.目前 ,风险地区分为3类,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划分原则如下:
1.低风险地区:即无现症病例区 ,本行政区域内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最后1例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或最后1例住院(新发)病例转院至其他行政区域后14天无新发病例。
2.中风险地区:即散发病例区 ,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仅有个别或散发确诊病例,且1周内发病率在3/10万之内。
3.高风险地区:即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社区暴发区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明显增多,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疫情或出现持续传播 ,且1周内发病率在3/10万——5/10万之间 。而局部流行区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期内迅速传播蔓延,1周内发病>15/10万。
具体的风险划定标准为:以县市区为单位,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 ,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 ,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 。
其中北京市是根据三个维度来考虑:一个是地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位。第二个是时间,最长潜伏期14天为一个单位。最后一个是疫情 ,有多少病例,有没有发生聚集性疫情 。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 、疾病防控相关人员、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准备 ,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
以学校班级 、楼房单元、工厂工作间、工作场所办公室等为最小单位,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 ,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 、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的划分标准是什么?专家回应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16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实行“个人防护 、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泓景花园A3栋。
2.夏沙巷24号 。
3.新港西路206号大院26栋。
二、沙园街道
前进街一巷9 、10号,前进街二巷5号及之一、6号。
三、江南中街道
康公街157号之一 、158号、170号、171号之一至二 、172号及之一、173号。
四、昌岗街道
1.晓港中马路78号 。
2.细岗东区24号。
3.晓港东二马路30号。
4.昌岗东路25号大院2号 。
五、瑞宝街道
1.金碧花园二期29栋 、30栋、31栋、46栋。
2.石溪西大街25号之三,26号之三,九巷5号之一 ,十巷1号。
3.尚东峰景B2栋 、B3栋 。
4.颐景华苑A5栋、A6栋。
5.万华花园万华街33、35号。
6.石溪东内街五巷1号 。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 、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1.低风险: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2.中风险: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3.高风险: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以县域为单位进行分区,根据每个县域的传染病情况进行分级,分低中高三级。低风险区“严防输入”;中风险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高风险区“内防扩散 、外防输出、严格管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 、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