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切实压实“四方责任 ”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 、松劲心态,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始终 。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酒店宾馆 、民宿休闲、餐饮服务、宗教场所 、养老机构、旅游景区、文体娱乐等场所和机场 、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测温 、扫码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 、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二、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按照国家 、省、市要求落实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 ,做到从入境检疫、受控转运 、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全流程闭环无缝衔接,坚决杜绝入境人员脱管 、漏管。切实加强隔离场所监管,落实环境消杀、垃圾污水处置、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严防隔离场所内感染发生。
三 、严格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
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 ,依法依规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红黄码人员、外省口岸入境人员排查,精准科学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 、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
四 、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工作制度 ,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接诊、筛查 、留观、转诊工作流程。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定点医院要强化隔离病区管理 ,确保人流、物流 、空气流三分开,严防交叉感染 。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切实增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敏感性。

五、强化常态化监测预警
强化疫情多点监测预警,按照《成都市新冠肺炎检测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 ,坚持“人、物 、环境 ”同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高风险岗位人员、物品和环境监测内容和频次。同时 ,加强常态化监测质量控制与结果应用,确保疫情防控“四早”措施落实落地 。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哨点”“探头 ”作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病意识 ,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六 、加强重点行业疫情防控
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落细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建筑业、旅游业、餐饮业等用工量大 、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要加强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人员健康监测,主动询问其旅居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对高风险师生员工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后方可返校,严防带病带风险返校。
七、落实会展活动防控措施
按照“谁举办 、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会展举办方要控制参展参会人员密度 ,根据展会规模可采取预约登记 、错峰参观等限流举措。展会主办方要建立人员信息库,做好入场人员体温检测和排查,入场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及时隔离排查处理。
八、落实人员招聘防控措施
加强对求职务工人员科学防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 ,履行自我管理责任。要严把公共人力资源市场 、人社服务窗口的入口健康检查关,落实招聘现场、服务大厅防控措施,加强现场人员疏导 ,确保防控到位 。对新入职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 ,并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九、扎实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决按照国家 、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 ”“知情 、同意、自愿”原则,确保“应接尽接”。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引导作用和社区(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严格落实疫苗全流程追溯要求,细化关键岗位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人员组织安全、接种信息安全 ,防止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控失管。要优化疫苗接种服务,加强“一老一小 ”疫苗接种服务保障,为他们提供人性化服务。
十、强化市民群众防控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 ,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努力提升市民群众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疫苗接种意识 。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遵守各项措施 ,坚持“防疫三件套”,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注意个人卫生。倡导非必要不出境 、不前往国内有疫情的城市,如需前往 ,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少聚集、少流动,返蓉后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住的酒店(宾馆)和工作单位报备,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引发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最新离蓉政策
9月18日起严格离蓉管理:离蓉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市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来(返)川前需登记报备
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7天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 。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0月12日通告》
所有来(返)蓉人员自抵蓉之日起 ,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其中省外来(返)蓉人员严格落实在机场 、火车站和高速公路等交通站点“入川即检”。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入住酒店、工作单位报备 ,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 、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层次开展风险人员的排查管控。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暂缓入川;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 ”,自抵川当日起 ,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5天集中隔离。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县 、市、区)旅居史的 ,暂缓入川;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离疆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及离疆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实施5天集中隔离 。
3 、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4、省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 ,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如您近7日内有外地旅居史,请您自抵蓉之日起,3天内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可通过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查询),请主动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如有任何疑问 ,请您拨打12345市长热线。
入境人员管理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 、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 ”闭环返回至居住地。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 ,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目前无特殊防疫要求。
无疫情发生县(市、区 、旗)来返人员
四川疾控推文原话:“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可自由流动,入川时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入川后需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小编6月29日上午拨打成都市12345政府热线询问得到的回复:目前无疫情发生县(市 、区、旗)来(返)川人员可自由流动,入川时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入川后需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还是需要扫入川码,按照之前的要求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
扫“入川码”后,手机将出现24小时临时弹窗 ,收到临时弹窗信息后,须于24小时内在川完成1次核酸检测(可凭临时弹窗和身份证在目的地就近免费测1次核酸),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 ,24小时后自动解除临时弹窗,检测结果阴性后将恢复为绿码 。首次核酸检测在入川后24小时内完成,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