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石家庄市确诊阳性病例李某在雄县服务区行程轨迹公告
2021年10月23日晚,接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 ,石家庄市确诊阳性病例李某曾在雄县津雄高速雄县服务区逗留,现将该病例及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确诊阳性病例李某及其父母于10月20日14时12分到达津雄高速雄县服务区,李某本人未下车 ,其父母下车直接去往卫生间,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4时18分返回到车内并离开雄县服务区。卫生间保洁人员孙某某、向某某为次密接。
2021年10月20日7时 ,孙某某到雄县服务区上班,负责卫生间保洁工作,除吃饭时间到餐厅就餐外 ,其余时间一直在卫生间区域活动;21日7时,下班返回雄县东柳村家中,白天一直西柳集市上游逛 ,在集上吃午餐,下午回家后未外出 。22日7时,到雄县服务区上班;23日7时,下班返回雄县东柳村家中 ,之后无外出。孙某某已接种新冠疫苗2剂次,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
2021年10月20日-23日,向某某一直在服务区上班 ,每天上午9点-11时,下午14时-16时30分在服务区卫生间负责保洁工作,除吃饭时间到餐厅就餐外 ,其余时间一直在卫生间区域活动 。向某某已接种新冠疫苗2剂次,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在相同时间 、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人员的 ,请立即向所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及核酸检测等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 ,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
如有瞒报 、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雄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2-5817427
雄县防控办联系电话:0312-6157192
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4日
关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鹿泉区人员刘某某行动轨迹
刘某某,女 ,49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系11月24日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员 。12月5日,被基本判断为鹿泉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感染来源。现将刘某某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1日 ,乘坐K7090次列车自满洲里站至齐齐哈尔龙江县站,乘坐出租车返回龙江县家后无外出。
11月22日,居家无外出 。
11月23日 ,乘坐K50次列车自齐齐哈尔站出发,11月24日到达天津站。
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由天津站至石家庄站 ,16时54分到达,乘车前往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到达后无外出。
11月25日至29日 ,每天在工地上班,吃住均在工地无外出。
11月30日,作为满洲里来鹿泉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12月4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 、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
二、配合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 ,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 、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 ,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外市一例新冠阳性病例在固行动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月8日上午,固安县防控办了解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曾在我县停留 。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固安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防控规范要求,迅速组织对此人在固安县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及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某 ,女,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系石家庄市某商贸公司职员。1月7日 ,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上报新冠病毒核酸初步核查阳性,石家庄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
2020年12月23日:
13:50此人乘公交车自廊坊市到达固安县。
14:00入住固安县苹果公寓。
15:30步行至宝德购物中心东门,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
20:10离开宝德购物中心。
20:25进入新聚宝隆超市 ,在一楼短暂停留。
20:30步行回苹果公寓。
12月24日:
9:30步行进入尚品爱购购物中心,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
12:10在尚品爱购四楼美食城“刘一碗快餐”就餐。
13:30返回到一楼化妆品销售部继续活动。
21:20由购物中心1号门出商场,步行回苹果公寓 。
12月25日:
10:15步行到新聚宝隆超市 ,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11:00在麦当劳就餐。
12:00从东门出新聚宝隆超市,返回苹果公寓,此后未外出 。
12月26日:
9:40乘坐943路公交车离开固安县。
了解到此人曾在我县停留的信息后,全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到1月8日15:00,已对周某某所停留过的苹果公寓、宝德购物中心 、尚品爱购购物中心、新聚宝隆超市、公交车站等地进行了严格消杀,封存了相关物品 ,对其相关活动场所外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并对与周某某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隔离。目前,已对其相关活动场所有关人员1938人及36处环境样本进行了核酸检测 ,结果均为阴性 。
提醒与此人在相同时间段 、相关地点有过活动经历的广大居民注意:
1.请主动居家隔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注意做好防护 ,同时与村、社区联系、报备。
2.如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拨打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乘救护车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目前,我县各类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充足,各类场所经营正常,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 ,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
特此通告。
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6-6162937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一月八日
确诊病例:武某某,女 ,73岁,现居住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
10月17日至24日居村无外出,期间每天早上起床后在村里散步 ,每3天左右步行到村里小卖部购物。
10月25日乘私家车到深泽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10月26日至29日在深泽县医院3楼内科住院治疗。
10月30日10时乘私家车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治疗。
10月3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 ,男,46岁,为确诊病例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居住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
10月17日至24日居村无外出,期间曾步行到村内小卖店购物。
10月25日乘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武某某到深泽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中午12时乘私家车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
10月26日至29日居村无外出。
10月30日乘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武某某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呈阳性 ,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治疗。
10月3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引言:疫情真的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石家庄一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轨迹公布了,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他都去过哪些地方。
一、石家庄一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
其实特别害怕这种复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因为身上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其实这个人他为广东一名入境复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10月20号的时候路过了平原示范区,现在在石家庄市集中隔离进行了两次核酸检测 ,第1次是阴性,第2次结果还没有出来 。这个男子今年已经50岁了,他是石家庄市长安区居民 ,已经完成了疫苗接种的。他在11月20号的时候在湖北省荆州市金凤人才公寓附近就餐后自驾于7点到达石家庄。
二、他的流调轨迹
10月20号12:56时入了河南省新乡市原阳服务区,12:57进入到了东区的酒店,在驴肉火烧和开封灌汤包窗口点餐 ,并且在餐厅就餐,13:15的时候离开了东区酒店,直接去了卫生间,下午13:22自驾离开了原阳服务区 ,前往石家庄市,除了就餐之外全程都佩戴了口罩。虽然说佩戴了口罩吧,但是除了吃饭的时候摘下了口罩 ,这段时间里面也不是那么安全的,不过他去的地方还是流动性比较大的地方,所以大家还是要提高警惕 。
三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当然了 ,大家也不要盲目的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的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当发现你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或者是嗅觉迟钝或者是消失的情况,一定要佩戴好一次性口罩 ,去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治疗。也希望大家都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在就医的时候一定要避免乘坐交通工具,如果说有隐瞒不报或者是造成严重后果的 ,你肯定会被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