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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 、2022乌海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6号)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6号

当前国内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 ,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 ,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其他地区推送和我市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执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 ,不得外出,在集中隔离的第1 、2 、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 ,则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在第6 、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如有交集 ,请进行自我居家健康监测。

二、所有市外来乌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微信扫码登录“乌海报备码 ”小程序进行登记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进入我市,抵达后主动扫码、亮码接受工作人员核验 ,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我市人员 ,抵达我市后开展“落地检”,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黄码管理 、不得外出 。在居家隔离第1、3、5 、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 ,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海城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和其他地区旅居史来我市人员,抵达我市后开展“落地检 ”,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并做好健康监测,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

五 、鉴于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对从新疆 、重庆、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和呼和浩特市等重点地区来我市人员 ,实行“5天居家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期间赋黄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 、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 ,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并在第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

六、对从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的,“点对点”闭环管理转运至乌海 ,抵乌后严格落实“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期间赋黄码管理 、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七、对往返或途经我市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 ,须由各相关企业 、货主提前48小时向属地指挥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姓名、身份证号 、手机号等信息;对已报备同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健康码绿码并符合防疫要求的,粘贴封条后放行;对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达后在第一入市点进行核酸采样 ,粘贴封条后放行,落实“即采即走即追 ”制度 。所有货运车辆一律由相关企业、货主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 ,货物即装即走,不得在市域内随意停靠。

八、全市“两站一场” 、各公路查验点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有关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车。

九 、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 ,期间赋黄码管理 ,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十、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宴会、会议 、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 ,要严格落实相关程序,提前5个工作日向属地指挥部进行报备,按照“谁举办 、谁负责”的原则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一、从严从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高效运转指挥体系,实行扁平化指挥,完善平急转换机制 。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 ,统一调配下沉网格干部,督促辖区单位、社区从快从准落实好来人员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应查尽查 、应隔尽隔、应管尽管、应报尽报 ” 。

十二 、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 ,对出入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店、宾馆酒店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安司法监所 、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要全部查验健康码 、行程卡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坚持做好进入上述重点场所人员的测温 、扫码工作,并强化消毒清洁通风。因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

十三、从严从紧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 、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十四、从严从紧落实家庭及个人自我防护责任 。广大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全程接种疫苗,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养成勤洗手 、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 、科学戴口罩、遵守“2米线”、注意咳嗽礼仪 、做好清洁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进行调整 。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二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68号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68号

在全体市民的大力配合下,本轮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10月18日以来 ,市中心城区已连续7天无社会面新增阳性感染者。考虑到此次疫情潜伏期长 、学生感染多,经专家组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一、市中心城区自10月25日零时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级党政机关 、企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 、旅游包车恢复运营 ,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各类工厂、建筑工地、商超 、农贸市场等有序恢复生产、运营 。餐饮企业有序开放堂食经营 ,暂不承接大型宴席活动。市民要减少不必要的流动,非必要不聚集,未规范佩戴口罩和未扫“场所码”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二、高风险区继续实行“足不出户 、上门服务 ”;中风险区继续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做到“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三 、中小学 、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10月31日起恢复线下教学。高校暂仍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倡导非必要不离赤 ,确因特殊情况需离赤的,有高中风险区的旗县区人员,由所在社区 、单位开具证明 ,经所属街道同意,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赤;无高中风险区的旗县区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赤 。确需跨省出行的 ,另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旗县区和途经地、目的地县级指挥部报备,并在离赤交通场站进行1次核酸检测,单采单检、即采即走。确需进京的 ,另须持“北京健康宝 ”绿码;7天内有本土疫情旗县区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京。

五 、全体市民要及时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中心城区于10月26日至30日实行“2天1检 ”,由相关旗区统一组织;10月31日起实行“3天1检” ,市民就近到核酸采样点免费采样。应检尽检人员、重点人群等按规定检测频次执行。出入小区 ,进入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六 、所有来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扫“报备码”进行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第一入赤点进行“落地检 ”,抵达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完成后续核酸检测。

七、对近7日内 ,自新疆 、山西和呼和浩特、包头等疫情较重地区以及其他有疫情发生县的来赤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1检。除上述地区外 ,对未发生疫情县但所在地级市有疫情的来赤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 、4 、7天进行核酸检测 ,第3、5、6天进行抗原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 。对未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来赤人员,实行“3天2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 ,期间不外出 ,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须向社区报备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赤7日内不聚餐 、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通过“两站一场”来赤人员,由属地指挥部统一组织车辆接回 ,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八、公路疫情服务站 、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 、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 、扫“落地码 ”等防控措施,做好“落地”核酸检测工作;对所有来赤人员逐人发放提示卡,对接旗县区指挥部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集中隔离、居家隔离 、核酸检测等要求。公路疫情服务站要加强执法检查 ,严防非法运营车辆载客跨市运营 。高速公路服务区要严格落实扫码 、测温等防疫规定。

九、对来赤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提前向收发货单位、社区报备,在严格落实行程卡 、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核酸检测措施后 ,采取“点对点 ”运输或护送引导等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或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单采单检,即采即走,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

十、各类公共场所在能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 、测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 ,方可开放。各类服务大厅 、营业厅、影剧院、图书馆 、洗浴中心、理发店、网吧 、酒吧 、KTV等场所接纳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

十一、养老院、福利院 、救助站、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 ,实行探视预约管理和实名登记,探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十二 、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 、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由属地指挥部从严审批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十三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购买境外和国内有高中风险区地级市的物品,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在接收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并做好消毒消杀 。倡导无接触配送服务 。

十四、当前 ,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认真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 ”。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拒绝扫“场所码”,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进行举报,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奖励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 ,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2022年10月24日

报备码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市指挥部:

0476—8781382 、8301652

阿鲁科尔沁旗:

0476—7235153

巴林左旗:

0476—7861666

巴林右旗:

0476—6216571

林西县:

0476—5355838

克什克腾旗:

0476—5222721

翁牛特旗:

0476—6352391

喀喇沁旗:

0476—3752864

宁城县:

0476—4237980

敖汉旗:

0476—4320059

红山区:

0476—8353355

元宝山区:

0476—3510822

松山区:

0476—8466846

三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4号)_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11月25日,港口镇主动筛查发现1例新冠核酸检测异常 。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有效阻断传播链 ,经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新增管控区域。

将中山市港口镇石特社区穗兴路12号之五至之九、之十五 、之三划为高风险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港口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继续执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管理措施 。

△中山市港口镇石特社区穗兴路12号之五至之九 、之十五、之三

二、部分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按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发布的通告要求 ,全镇KTV 、酒吧、棋牌室、麻将馆 、网吧、足浴、按摩水疗 、美容美发 、健身房、室内游泳馆、剧本杀 、密室逃脱等密闭经营性场所及电影院、体育馆、游乐园 、露天游泳场馆、旅游景点等室内场馆继续暂停营业,托育机构、线下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线下服务。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以上措施暂定执行至11月27日24时。

三 、非必要不外出。

全镇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特殊公务、就医需求、采购必要生活物资除外;停止一切聚集活动 。

四 、加强出入管理 。

落实公共场所扫码、测温、限流 、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村 、小区、机关单位、大院 、企业等加强人员进出管理。

五、严格落实外市来人员报备管理 。

外市来中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通过中山外市来人员健康申报平台或拨打村电话进行报备 ,并倡导做好“3天2检 ”和健康监测。外市来中山人员抵中山后前3天原则上“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倡导来人员抵达中山不满5天者,非必要不进入除工作单位以外的公共场所 。

六 、持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要合理膳食 ,科学运动 ,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勺公筷等,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用健康的身体筑起战胜病毒的最强壁垒。进入公共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落实测温 、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 ,做到少聚集、不扎堆,减少非必要流动和社会面活动。以上措施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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