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防控措施有了这些新优化_
一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根据病毒变异特征和疫情发展形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走小步 、不停步 ,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二十条优化措施公布实施后,我们密切跟踪各地实施效果,结合近期各地疫情应对过程中积累的有益经验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研究提出了十条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 ,进一步强化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疫苗接种 、学校防控、涉疫安全保障、群众就医 、用药和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维持等要求,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通知》对于风险区域的划定做了哪些规定?出于怎样的考虑?《通知》要求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按楼栋、单元 、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通过流调精准判定风险区域 ,进一步减少封控人员数量。同时要求,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更不能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各地在疫情处置过程中 ,应快速管控密切接触者,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三 、《通知》对核酸检测进行了哪些进一步优化?出于哪些考虑?核酸检测要聚焦于感染风险高的区域和人员,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应按照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规定,对与入境人员、物品 、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及商场超市 、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 、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考虑到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等是老年人 、幼龄儿童等特殊人群集中的场所,一旦传染源引入,易发生聚集性疫情 ,发生重症风险较高。因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 、中小学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止传染源引入 。医疗机构内就诊人群复杂、人流量大、空间密闭,一旦传染源引入 ,易造成疫情传播和院内感染发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群众正常就医。因此,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但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 、拒诊急危重症患者。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出现疫情后 ,各地应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调研判情况,评估不同区域疫情风险大小,分级分类确定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 ,提升核酸筛查质量和效率 。四、《通知》对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方式进行了调整,出于怎样的考虑?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经临床观察,感染后大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 ,无需特殊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居家隔离,加强健康监测 ,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5天,加强居家隔离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并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 。对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方式的调整 ,充分体现了我国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原则,根据病毒变异特征和疫情发展形势因时因势动态优化完善防控措施。五、《通知》要求高风险区应落实“快封快解”,出于怎样的考虑?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要求 ,发现感染者后,尽快划定高风险区、排查管控风险人员,及时阻断社区传播 ,做到“快封快解 ”。如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避免长时间封控,减少因疫情给群众带来的不便 。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 、密切接触者或其同住人员 ,经评估后无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不影响高风险区的解封时间。六、《通知》对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有哪些举措?各地要保障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 ,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 。畅通多途径购药渠道和配送环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 、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取消购买上述非处方药物时的弹窗、核酸检测等要求。采取多种举措 ,保障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七 、老年人为什么要打疫苗?在加快老年人接种方面是如何安排的?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苗接种在预防重症、死亡等方面仍具有良好效果,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后容易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获益最大,所以老年人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很有必要 。为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安排:采取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 、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 ,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接种服务,优化各项便民措施,打通老年人接种“最后一百米”,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培训 ,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消除老年人接种疑虑。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 ,让老年人接种疫苗保护健康的理念深入人心。八 、《通知》中提到为重点人群摸底及分类管理,请问工作如何推进?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居(村)委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 ,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开展老年人健康状况摸底 。在疫情期间已经建立台账的,不必重复收集 ,鼓励通过信息化技术整合共享信息和确定重点人群范围,切实为基层减负。根据健康状况 、疫苗接种情况、传染病患病风险程度等将摸底人群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人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 ”的作用 ,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九 、《通知》对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考虑是什么,提出了哪些要求,实施中需注意哪些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脆弱人群数量多 ,地区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当前一些地区的疫情规模较大 ,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尽管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显著减弱,但传播能力明显增强,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短时期大量感染将造成人力短缺 ,可能对社会运行和基本医疗服务带来冲击。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期间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通知》要求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 ,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 、公安、交通物流、商超 、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 ,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上班;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 ,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 、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十、《通知》对强化涉疫安全保障做了哪些规定?为强化疫情防控中的风险防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 、单元门、小区门 ,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对风险人员管控的同时,要加强上门服务,做好生活和正常医疗保障。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 ,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 、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 、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开展心理支持服务等 。十一、《通知》对学校疫情防控做了哪些进一步优化?出于哪些考虑?学校是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健康 ,最大程度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是当前学校疫情防控的重要任务。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为指导学校更加科学精准防控,《通知》中明确要求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同时要求各地各校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 、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 、生活等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完善校地协同机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特点,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 ,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
免费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来了(附三亚15个接种点)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
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根据《》:
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 、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 、不得外出 。在居家隔离第1、3、5 、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将风险区由“高、中、低 ”三类调整为“高 、低”两类 ,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 ,期间赋码管理,第1、3 、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 、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 ,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
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 ,“点对点 ”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开展商务、训练 、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 ,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 ,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
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期间赋码管理 、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 ,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 、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
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 、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 ,增加救治资源 。
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 ,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
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 ,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 。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 、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
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 ,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避免战线扩大 、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加大“一刀切 ”、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 ,严禁随意封校停课 、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 、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 ,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
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 、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 ,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 。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 ,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 、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 ,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
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 ,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 、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 ,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 、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 、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 。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 ,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 ,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 ”“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 、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 、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 ,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 ,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 ,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 。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 ,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 ,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 ,也不得加码管控。
疫情防控新十条什么时候发布?
12月7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近期,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 ,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持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 ,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 ,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 、社区和街道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 、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不再开展落地检 。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 ,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 ,要及时解封 。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 、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 ,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 、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 ,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 、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 、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 、交通物流、商超、保供 、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 ”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 ,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 ,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 、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 、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强化对封控人员 、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 、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 、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 ,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