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绥中县15日发布问责通报 ,对多名责任人作出处分,并通报疫情源头及涉事人员立案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涉疫人员立案侦查情况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 、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绥中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人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导致疫情通过外地返乡输入,并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同村居住或探亲等活动扩散。
干部问责处分详情
加碑岩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党委书记侯洪军、乡长刘伟因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绥中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因对疫情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 ,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绥中县商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管东,因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充分,分别被予以诫勉谈话。
其他受处分干部:多名干部因存在失职失责行为 ,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 、降级等更严厉处分,具体名单及职务未公开。
疫情传播链条溯源本次疫情系由外地返乡人员输入,病毒通过节假日期间同村居住、探亲访友等聚集性活动扩散 。通报未明确返乡人员具体来源地 ,但强调涉事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的行为直接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升级。
问责依据与政策背景此次问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重点针对疫情防控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监管职责缺失、防控措施执行不严等问题。通报强调,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疫情扩散的 ,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以强化警示作用 。
社会影响与后续措施通报发布后,绥中县进一步收紧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加强重点人群排查、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 、强化行业监管等。同时 ,通过公开问责案例,督促全县各级干部压实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总结:绥中县此次问责通报体现了对疫情防控失职行为的“零容忍 ”态度 ,通过分级分类处分责任人,既追究直接涉事人员法律责任,也倒逼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 。疫情溯源结果再次警示 ,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与聚集是防控关键环节,需持续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及重点人群管控。
葫芦岛市位于辽宁省西部沿海,是东北地区进入关内的重要门户。东与锦州为邻 ,西与山海关毗连,南临渤海湾,北与朝阳市接壤 ,那么,2022年葫芦岛封城什么时候结束?绥中县最新出城政策是什么?
2022年葫芦岛封城什么时候解除
封控区 、管控区正在逐步解封中,目前辽宁省葫芦岛市全域低风险,预计三月中下旬会解封 ,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 。
目前葫芦岛市人员确需出行的须主动向村、社区报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葫,严防疫情外溢 ,后续离葫政策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学校开学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形成“社区、片区、户”三级防控网格 ,将辖区内户籍人口 、常驻人口、外来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畴。
绥中县最新离绥政策
根据3月3日,绥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离(返)绥政策:
1.封控区、管控区执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辽疫防总指办〔2021〕84号)有关要求,区内人员解封前不得离绥 。
2.防范区执行申请报备制度。离绥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绥申请 ,经社区(村)审核发放离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单位报备。离绥人员持离绥证明 、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和辽事通健康码、行程码双“绿码”离绥 。来(返)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绥中站、绥中北站 、东戴河站 ,高速公路绥中、前卫、东戴河出口以及与秦皇岛市 、兴城市、建昌县交界路口等所有交通检查站要执行上述政策,并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外防输入,内防外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