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疫情再度爆发 ,陕西地区的疫情也是形势严峻,为实施外防输入 、内方反弹等常态化措施,为减少人密集接触及流动 ,陕西省各别地区部分客运暂时停运,详情请见下文。
部分客运线路暂时停运通知2021年12月16日起,西安城南客运站发往汉中地区:汉中、城固、洋县 、勉县、西乡、镇巴的班车已全部停运 ,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同时,接商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从2021年12月18日12:00起 ,西安城南客运站发往商洛地区:商州 、镇安、柞水、洛南 、商南、丹凤、山阳等班车全线停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网上已在线购票的旅客请在线办理全额退票 。
渭南发往西安方向客运班线
出租车 、包车暂时停运
渭南疫情防控通告一、自即日起 ,全市火车站、汽车站、入渭高速收费站外广场和普通公路等入渭口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对西安市来渭返渭人员需查验西安当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渭返渭人员落实“点对点”转运 、集中隔离14天管控措施(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
二、暂时停运渭南及各县区发往西安方向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出租车等包车服务。对西安进入渭南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出租车包车,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所有旅客登记、扫码 、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渭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流动 。
三、省外及西安市来人抵渭后 ,需第一时间向居住地辖区社区(村组) 、单位、企业报备,在宾馆酒店住宿的要向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报备时应详细说明14天内旅居史、核酸检测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四、社区(村组)、单位 、企业、宾馆酒店要主动排查辖区内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 ,落实14天健康监测措施,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五 、全市各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博物(展览)馆 、商场超市、影院酒吧、KTV 、网咖、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 、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社区(村组)、单位(部门)等,要从严落实测温、扫码 、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对外省及有14天内西安市旅居史人员在做好上述措施的同时,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六、从严控制各类年终考核、调研检查 、工作总结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原则,压实举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前向属地应疫办申报 ,经审批后方可举办,并由举办方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七、全市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渭要求,如确需外出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要立即排查本周末前往西安人员,返渭时需持西安当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疫情信息 ,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离渭,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持勤洗手 、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风 、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接种新冠疫苗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 、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九、对伪造 、使用虚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瞒报、谎报或拒不配合、不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主动监督举报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举报电话:0913—2931800)。对接到的举报 ,相关部门将快速调查,从严处置。
十一、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联防联控 。凡疫情防控出现问题 ,将从严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以上措施即日起执行,前期发布的防控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照本通告执行 ,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防控措施将第一时间发布。
致西峡籍在外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西峡籍在外人员:
你们好!
“君是故乡人,应知故乡事” 。2022年春节将至,相信大家都期盼着返乡团圆 ,与家人共度佳节,你们辛苦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万众一心、全力以赴 、攻坚克难、阻击疫情,这离不开你们对家乡的关心、厚爱和支持 ,家乡人民感谢你们。然而,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加速流行,国内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爆发交织叠加的态势。春节临近 ,人流、物流加剧,我县“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西峡县零感染 、零传播、零输入、零输出,维护全县人民群众和广大在外人员生命健康安全,西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
一 、请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 ,可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 ”,及时查询了解南阳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避免影响您的行程 。
二、所有返乡人员进入西峡县域前 ,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或小区物业进行报备,抵达后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信息,配合属地做好排查管理。省内返乡人员均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 、旅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进入公共场所 ,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交谈,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有效社交距离,配合扫码 、测体温等防控要求。
四、境外返乡人员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 ,主动配合完成闭环转运,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集中隔离结束后,请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非特殊情况严禁外出 。
五、国内中 、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限制返乡,确需返乡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六、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非必要不返乡 ,确需返乡的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三次核酸检测。
七、省外其他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人员提倡就地过年,返乡后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
八 、返乡后尽量减少外出 ,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
九、个人及家人一旦出现发热 、咳嗽、咽痛、乏力 、嗅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
十、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已经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十一 、请您持续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如发现健康码异常,请第一时间停止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者单位报告,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您的配合将是对家乡的最大支持,也是对亲人朋友的最大爱护。请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如隐瞒不报、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我县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欢迎广大群众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积极进行举报,根据《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给予举报人奖励。
再次感谢您对西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平安健康 、幸福美满!
西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5日
西峡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丹水镇:69757216
军马河:69949201
双龙镇:69928366
二郎坪:69939898
太平镇:69919008
五里桥:69878557
莲花街道:60595589
紫金街道:69673199
白羽街道:67069009
米坪镇:69958266
田关镇:69768218
阳城镇:69778258
回车镇:69728208
丁河镇:69828369
重阳镇:69818998
西坪镇:69858366
寨根乡:69868233
桑坪镇:69978236
石界河:69968256
疾控中心:69663703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严格落实来(返)芒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涉及所有省份,我市“防输入”形势十分严峻 。为高效精准做好防控工作,实现早发现、快处置,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落实来(返)芒人员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11月25日起,所有州外来(返)芒人员需主动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 、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并按2022年11月20日发布的《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进行管控。其中:省外来(返)芒人员5天内完成4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每次检测间隔24小时。
二、所有州外来(返)芒人员抵芒后5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影院、酒吧 、KTV、商超、农贸市场 、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不组织或参加聚会、娱乐、婚丧宴请等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
三 、请来(返)芒人员秉持对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主动报备 、隐瞒行踪、违反居家隔离(健康监测)规定及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日25日
附件: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现将芒市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进入芒市防控措施
(一)所有来(返)芒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通行。其中:从州外来(返)芒人员和州内有疫情发生县(市)来(返)芒人员开展一次免费“落地检”,并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第1 、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
(三)对以下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无条件的,到定点酒店进行3天健康监测,第1 、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1.近7天内有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河南省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疆自治区、甘肃省兰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 。
2.近7天内有州外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州(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
3.近7天内有州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
(四)对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实行“3天2检” 。已完成“落地检 ”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五)对密接、高风险岗位及入境人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管控。
(六)对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体温正常的省外货运车辆驾驶员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州(市)货运车辆驾驶员,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登记信息后放行 。在芒市停留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过境芒市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当日离芒,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行。在芒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二、离开芒市防控措施
(一)离开芒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 。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未完成管控措施的,不得离芒。
三、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城)、演艺场所 、电影院、KTV、酒吧 、网吧等场所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四、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 、隐瞒行踪、违反居家隔离(监测)规定及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咨询电话:0692—2114921。
附件:
1.勐焕街道各社区和各乡镇(农场)值班电话
2.芒市常态化防控核酸采样点统计表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