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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应急处置措施有哪些要求呢 疫情控制措施

一、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新冠肺炎疫情 ,立足于应对学校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学校的暴发 ,保障学生 、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体系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学校主要负责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 、预案制定 、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 。学校提前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联系,明确收治医院,以便校内师生一旦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送院诊治 。

三、疫情报告人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柯懿轩为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为班级的疫情报告责任人;在校学生为义务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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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疫情划分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 ,或接触过疑似 、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五、疫情报告

(一)学生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 、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 。

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报告 ,听从教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 ,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班主任。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 、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 、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

(二)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 、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 、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附件3-2)。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属地疾控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 、零报告”。

六、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

(1)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 ,及时做好记录 ,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保健教师应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 ,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 。保健教师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 ,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 、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 ,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 ,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 、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 ,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 ,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由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 ,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保健教师及学校负责人。同时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委派专门人员于早上7点50分 、第二节课间、第四节课后和下午放学后分别开窗通风,其中早上、中午和下午放学后 ,通风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通风记录。

(2)保健教师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 ,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 。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 ,如发病时间 、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 ,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 ,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

(4)班主任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 、上课,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并做好记录 。具体措施:每日两次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地面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淋直至地面湿润 ,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 、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每天两次 。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 ,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 、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 ,掌握相关信息 ,及时上报 。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 ,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 ,方可返校复课。

4.在校园其他场所发现发热病例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流程 。

(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3.在属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所的终末消毒 。

4.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居家观察 ,学校无需停课。家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要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5.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后第8天对病例和全部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 ,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 ,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 ,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

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 ,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7.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 ,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8.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 。

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 ,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

(三)发现确诊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立即停课,暂停学校的一切集体活动 ,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

3.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 ,并做好思想工作 。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 ,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 ,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5.由辖区疾控机构对学校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学校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

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 ,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 ,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7.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 ,应立即报告老师 ,并及时就诊。

8.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

七 、善后处理

在疫情得到控制后 ,学校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八 、其他

教师在校内出现相关疫情参照上述流程处置。

二、疫情期间应急预案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 ,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应急预案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1 1 、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 ,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 、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

2 、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 ,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 ,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 ,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 、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 。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 ”)防疫要求 ,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 ,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 ,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 ,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 。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 。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 、社区 、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 。加强对重点地区 、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 ,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 ,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2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 ,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 、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 、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 ,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 。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 、一线员工 ,明确各自职责 。

3 、科学制定“两案九制 ”。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 ”,张贴上墙 ,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 。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 、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 ,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 、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 。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 ,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 ,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 、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 、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 ,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

8 、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 ,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 、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 。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 ,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 。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 、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 。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 。落实“消杀记录制度” ,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 ,每次至少30分钟。

13 、加强门卫管理 。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 ,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 。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 、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 ,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 。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 ,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 ,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 、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

18 、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 ,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 、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 ,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疫情期间应急预案3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 、强化责任 ,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 、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 ,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 ,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 ,避免频繁调动 。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 、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 ,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 、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 ,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 ,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 ,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 ,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

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 ,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 、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 、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 ,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 ,对工地疫情防治 、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 。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 ,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 ,工地人员不外出 。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 ,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 ,并认真做好记录 。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 ,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 ,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1)建立应对食物中毒 、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2)现场全封闭 ,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 ,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

(13)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 ,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4)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 、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 、蚊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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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针对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落实什么制度

校医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进行登记 ,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和疾控部门开具复课证明 ,交给校医室存档。

当传染病疫情发生时 ,启动学生晨午检制度,班主任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 ,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疫情报告人 。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系部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登记备案 ,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班主任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 ,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报校医室存档。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特制定开学后学生宿舍内部暂行管理制度 ,请各学院(校区)按要求落细落实 。

学生管理

1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2、进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3 、凡进入宿舍的人员和行李物品,必须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员 ,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

5、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6 、学生进入宿舍后 ,严禁串门、聚集等交流活动。

7、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 ,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____

隔离措施的解除 ,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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