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 ,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增了一名新型冠状病毒确诊者尹某某,现在尹某某已被转运到了定点医院,下面公布了患者行程轨迹 ,大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关于尹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尹某某,为10月23日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二者为同事关系) 。我区于10月23日上午8:52接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尹某某的协查函,10:00用负压救护车将尹某某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当日及2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2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用负压救护车将尹某某转运至定点医院。经省市专家会诊 ,尹某某于10月25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患者行程轨迹如下:2021年10月25日0-24时,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 。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相关密切接触者均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 ,男,现居住桥西区东里街道办事处珍集嘉苑小区,为10月23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10月10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 ,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 。12时在长安区长安广场一楼益佳超市购物。19时至19时40分乘1号线在博物院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3号线 ,槐安路桥站下车步行回家。
10月11日9时11分在桥西区珍集嘉苑小区菜鸟驿站取快递后,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 ,10时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 。
10月12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20时骑电车到水产西街老白烧烤城与朋友就餐。
10月13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 ,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10时49分到长安区长安广场一楼益佳超市购物,晚上22时下班,从博物院站上车坐10路公交车在六中站下车 ,随后步行回家 。
10月14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自己叫外卖 ,未外出就餐。19时至19时40分乘1号线在博物院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3号线,槐安路桥站下车步行回家 。
10月15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 ,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20时29分打车到世纪康城小区,20时40分与朋友到泰华街东北煮题铁锅炖鱼餐馆大厅就餐。餐后骑共享单车至中华大街 ,于16日零时10分打车返家 。
10月14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自己叫外卖 ,未外出就餐。19时至19时40分乘1号线在博物院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3号线,槐安路桥站下车步行回家 。
10月17号上午居家未外出,中午12时骑共享单车去广平街牛牛饭店就餐 ,后步行至火车站,14时41分-15时30分乘坐高铁G2805次8车厢03F座到达邯郸东站。朋友自驾车送其至邯郸市肥乡区东漳堡乡北口村朋友家中聚餐,后由朋友开车送至邯郸火车站 ,晚上21时26分-22时10分乘坐高铁G670次7车厢12F座返石,下车后骑共享单车回家。
10月18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 ,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 。11时30分到二宽兰州拉面(长安店)就餐。19时30分骑共享电车到华夏石门老廖饭店(友谊北大街店)与朋友聚餐,23时骑共享电车回家。
10月19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 ,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19时至19时40分乘1号线在博物院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3号线,西三教站下车步行到新石小区内新石理发店理发 ,21时步行至广平街牛牛饭店用餐 。
10月20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22时下班后从博物院站上车坐公交10路到6中站下车步行到家。
10月21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 ,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 。10时40分和朋友到海龙电子城一楼小碗菜(蒸碗)就餐。19时至19时40分乘1号线在博物院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3号线,槐安路桥站下车步行回家。在小区内菜鸟驿站取快递 。
10月22日9时乘地铁3号线在槐安路桥站上车 ,新百广场站转乘1号线,9时40分博物院站下车步行至长安广场上班。10时30分与同事去海龙电子城一楼小碗菜(蒸碗)就餐。19时至19时40分乘1号线在博物院站上车,新百广场站转乘3号线 ,槐安路桥站下车步行回家 。
10月23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桥西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一 、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报备;
二、配合乡镇街道 、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如隐瞒不报 ,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石家庄市桥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鹿泉区人员刘某某行动轨迹
刘某某 ,女,49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系11月24日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员 。12月5日 ,被基本判断为鹿泉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感染来源。现将刘某某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1日,乘坐K7090次列车自满洲里站至齐齐哈尔龙江县站,乘坐出租车返回龙江县家后无外出。
11月22日 ,居家无外出 。
11月23日,乘坐K50次列车自齐齐哈尔站出发,11月24日到达天津站。
11月24日 ,乘坐T252次列车由天津站至石家庄站,16时54分到达,乘车前往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 ,到达后无外出。
11月25日至29日,每天在工地上班,吃住均在工地无外出 。
11月30日,作为满洲里来鹿泉人员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2月4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 、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
二、配合乡镇街道 、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外市一例新冠阳性病例在固行动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月8日上午 ,固安县防控办了解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曾在我县停留。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固安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防控规范要求 ,迅速组织对此人在固安县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及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某,女,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 ,系石家庄市某商贸公司职员。1月7日,河北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上报新冠病毒核酸初步核查阳性,石家庄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
2020年12月23日:
13:50此人乘公交车自廊坊市到达固安县。
14:00入住固安县苹果公寓。
15:30步行至宝德购物中心东门 ,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
20:10离开宝德购物中心。
20:25进入新聚宝隆超市,在一楼短暂停留。
20:30步行回苹果公寓 。
12月24日:
9:30步行进入尚品爱购购物中心,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12:10在尚品爱购四楼美食城“刘一碗快餐 ”就餐。
13:30返回到一楼化妆品销售部继续活动 。
21:20由购物中心1号门出商场 ,步行回苹果公寓。
12月25日:
10:15步行到新聚宝隆超市,主要在一楼化妆品销售部活动。
11:00在麦当劳就餐 。
12:00从东门出新聚宝隆超市,返回苹果公寓,此后未外出。
12月26日:
9:40乘坐943路公交车离开固安县。
了解到此人曾在我县停留的信息后 ,全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到1月8日15:00,已对周某某所停留过的苹果公寓 、宝德购物中心、尚品爱购购物中心、新聚宝隆超市 、公交车站等地进行了严格消杀 ,封存了相关物品,对其相关活动场所外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并对与周某某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隔离。目前 ,已对其相关活动场所有关人员1938人及36处环境样本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提醒与此人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过活动经历的广大居民注意:
1.请主动居家隔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注意做好防护,同时与村、社区联系 、报备。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拨打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乘救护车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目前,我县各类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充足,各类场所经营正常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
特此通告。
固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6-6162937
固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