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
自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将单双号限行时间调整为每日8:00至20:00,并将在我市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纳入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范围。
北环路和永昌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 、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 ,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 、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车辆: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军车(含武警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抢险车、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车、保险勘验救援车;
3.公交车 、学校校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仅指豫KT号牌开头的巡游出租汽车) 、邮政专用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医疗废物转运车;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5.环卫 、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法律依据:《2020许昌限行通知(时间+路段+号码)》
违反限行限号规定如何处罚:
对于违反限行限号规定的机动车辆 ,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对其予以处罚,一般都是记3分,罚款100元 。大家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没有交警就可以随意出行 ,公安机关也会通过视频监控抓拍等方式进行检查。
法律分析:限行区域:北环路和永昌大道以南 、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时间: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8时至20时实施限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 ,可以对机动车 、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 、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 ,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许昌限号时间自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31日,工作日7:00—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一 、许昌限行区域
北环路和永昌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环路以东 ,不含上述道路 。
二 、许昌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 、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车;
3 、公交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网约车辆)、学校校车;
4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5、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 、市政、热力、供水 、供电、供气、供油 、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 、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 、道路清障养护等车辆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
扩展资料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拖拉机、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的区域。确因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行驶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 、路线行驶。
第五十七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二百元罚款:
第八点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 。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被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告知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及时对机动车进行维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 ,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在用机动车检验和排放限值规定,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 ,推动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协同监管 。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省使用要求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
参考资料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限号。许昌市限行规定:
1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 、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
2 、大型货车严禁进入管控区域 ,已办理通行证的大型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3、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截至当前 ,许昌在2025年暂时没有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且目前处于取消限行状态,若有最新消息会及时更新 。不过,为便于公众了解相关政策背景 ,以下对许昌过往的限行规则进行详细说明:
限行区域许昌过往的限行区域范围明确,具体为北环路和永昌大道以南 、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环路以东所围合的区域,需要注意的是 ,上述道路本身并不包含在限行范围内。这一区域划分旨在合理调控城市核心区域的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同时保障城市外围主要交通干道的畅通 ,方便车辆进出市区。
限行时间限行时间设定在工作日的早上7:00至晚上8:00 。选择这个时间段,是因为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是城市交通流量最为集中的时候,通过限行措施可以有效减少道路上的机动车数量 ,降低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市民的出行顺畅。而在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的非限行时段 ,车辆可以正常通行,不受限行规定的限制。
限行规则在限行区域内,按照车牌尾号进行限行,每天限行两个尾号 ,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 、双号双日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若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则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例如,车牌尾号为1、3、5 、7、9的车辆在单日可以上路行驶 ,而车牌尾号为0、2、4 、6、8的车辆则在双日可以上路行驶。这种限行方式相对公平,能够较为均匀地分散车辆的出行时间,减少因集中出行导致的交通拥堵 。
许昌市目前取消限号了。但是以后许昌市政府将根据大气污染情况 ,适时采取更加完善 、更加科学合理的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出行,从2017年12月31日(周日)24时起许昌市决定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恢复正常通行。
许昌市从2017年12月4日零时起,在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 、西外环以东范围内实施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限行后,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大幅度减少 ,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
尤其许昌市政府感谢了广大市民在限行期间对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的贡献,希望广大市民在限行解除后尽量选择低碳环保的绿色出行方式,为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贡献力量。
扩展资料:
不管是限行还是不限行,以下车辆都不在限行范围之内: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外地号牌小型汽车 。
参考资料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