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上散布不实言论的处罚依据:怎么处理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案例 ,一般情况下,法律依据如下: 1.因为这些有的可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罚 。2.造谣严重侵犯人权时,可以参照《刑法》侵犯人身权利的条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 、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 、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五)多次发送淫秽 、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对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 、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可能诽谤罪、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 ,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 、诽谤和诬告陷害 。”本罪的犯罪对象 ,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 、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 ,应以侮辱国旗 、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 ,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 、毁损、涂划、玷污 、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 、破坏他人名誉 ,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散布不实言论立案标准如下: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 、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一、散布不实言论的途径:
1、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 、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 、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谣言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 ,目的性的话语。
2、对相关网络用户制作、发布及转载的不实信息,本企划已采取证据保全。请相关网络用户即时删除已制作 、发布及转载的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并停止一切侵权行为 。
3、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二、散布不实言论行为: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多次发送淫秽 、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三、散布不实言论严重的: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 、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 、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在网上散布特定类型不实言论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具体说明如下:
构成犯罪的情形:
行为人编造并在公共媒体上传播编造的虚假险情、疫情、灾情 、警情 ,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信息,仍在公共媒体上传播,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传播意味着使多数不特定的人知晓,构成本罪需要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例如造成群众性恐慌、引发群众事件等 。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 、疫情、灾情、警情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假信息的类型:
仅限于险情、疫情、灾情 、警情这四类信息。如果散布的是其他类型的不实言论 ,一般不会构成此罪,但可能涉及其他违法或侵权行为,如诽谤罪(若针对特定个人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若针对企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或者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
法律效果:
行为人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 ,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案例:
被告人杨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2015年12月3日15时许,被告人杨某甲为获得腾讯公司的流量费,赚取经济利益 ,编辑标题为“张家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12人死亡25受伤 ”的帖子,于当日18时许发布到其个人注册的微信公众号“绝密”平台上,内容称潇湘晨报报道了相关虚假事故情况 ,并插入在网上下载的交通事故图片。该帖发布后十五个小时内,阅读量达10万以上,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杨某很快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并被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起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处杨某六个月有期徒刑。
建议做法:
不造谣,不传谣 ,对于突发性事件,耐心等待官方通报。在信息传播迅速的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避免因散布不实言论而承担法律责任 。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实言论 ,如果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或侵犯了他人名誉权等,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具体处罚依据及情形如下:
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例如,常州嵇某某编造“欠钱车辆被砸”网络谣言案,嵇某某因此受到了警方的行政处罚 。
侵犯他人名誉权:如果发布的不实言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总结: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实言论的处罚方式,主要依据信息的性质 、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不实言论若扰乱了公共秩序或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发布者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 。因此,建议广大网民在发布信息时 ,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