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2月06日、2021年02月27日至2022年01月18日 ,工作日07:00-09:00、17:30-19:30(节假日除外 、双休日补班) 。
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 、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 、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 、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限号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 ,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太原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是:
1、滨河东西路:11月11日,限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11月12日 ,限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11月13日,限尾号5和0 ,周五禁止通行
2、三河一街: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 、3、5、7 、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 、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 、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限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八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 、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山西省人民政府-继续限行!12月25日0时至26日0时太原市单号通行双号限行
在为了缓解早晚高峰的交通压力,在太原市在限行区域日常实施尾号限行管理 ,限行时段为,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17时30分至19时30分。下面是太原8月的最新限行规定,在太原的朋友开车出行注意查看限行日期 。
滨河东西路“三河一街”限行照常执行滨河东路 、滨河西路和“三河一街 ”的高峰期“调流限行”照常执行。
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调流限行”的范围是 ,胜利桥至祥云桥路段。限行时段为,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17时30分至19时30分 。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周一限1和6 、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 、周五限5和0。外地车(非晋A牌照)上述路段高峰期禁行。
“三河一街 ”的限行范围是,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也就是这4条道路驶入滨河西路的路段 。
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
限行措施为单双号限行 ,尾号为1 、3、5、7 、9的机动车单日通行,尾号为2、4、6 、8、0的机动车双日通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
滨河东、西路限行
一 、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 ,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工作日7:00时至9:00时 ,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 、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 ,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 、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
三河一街道路限行
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 、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限行时间:
工作日07:00-09:00
限行措施: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大(中)型客车 、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其它管理规定:限行期间 ,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2022年12月份太原限号时间:12月13日到2021年12月19日 。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4 、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限行路段为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滨河东西路高峰期调流措施,即:滨河东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路段,工作日高峰期上午7:00-9:00 ,下午17:30-19:30,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地车上述路段高峰期禁行 。
限行的目的
限行的目的其一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虽然每天限号仅仅是针对两个数字,但是在巨大的车辆基数上面,很大程度减少了城市的交通压力 ,这对于现在的大都市来说,其实还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其二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降低汽车尾气造成的空气污染,导致空气质量下降。所以,减少车辆出行也是减少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的举措 。
太原这座城市一直以来都是由限行的规定的 ,而太原市在限行区域日常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关于太原2021年10月最新的限行规定以及路段,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滨河东西路限行每日更新:周末不限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周一限1和6
周二限2和7
周三限3和8
周四限4和9尾号
周五限5和0尾号
三河一街: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 、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 、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 、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
注: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 ,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 、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
太原滨河东西路太原市交警支队于2020年9月21日(周一)起,恢复原滨河东西路高峰期调流措施,即:滨河东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路段 ,工作日高峰期(7:00-9:00、17:30-19:30),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地车(非晋A牌照)上述路段高峰期禁行。
太原限行最新通知2021年10月一 、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2020年9月21日起,工作日7:00时至9:00时 ,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三 、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 、9的机动车 ,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
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调控路段禁止通行。
(三)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 、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
(四)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 、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平遥限行最新消息2021关于在城区建成区实行机动车禁行、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 ,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城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决定开展扬尘管控专项行动 ,在县城区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0月25日0时起——2021年12月31日24时
二 、管制区域
平遥城区建成区:北起108国道(不含)以南,南至艺苑街(含)以北 ,西起文景大道(含)以东,东至惠济路(含)以西 。
三、管制对象及限行办法
(一)自2021年10月25日起,对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限行 ,具体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11月1日至12月31日 ,重污染预警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非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限2个尾号。
1、逢1日、9日 、11日、19日、21日 、29日、31日限尾号为1、9的车辆;
2 、逢2日、8日、12日 、18日、22日、28日限尾号为2 、8的车辆;
3、逢3日、7日、13日 、17日、23日、27日限尾号为3 、7的车辆;
4、逢4日、6日 、14日、16日、24日 、26日限尾号为4、6的车辆;
5、逢5日 、10日、15日、20日、25日 、30日限尾号为0、5的车辆 。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牌照中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二)禁止国五及以下柴油货车和所有柴油三轮车进入管控区域(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三)禁止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管控区域,管控区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作业。
(四)所有确需通行的车辆(含民生保障) ,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交警大队备案办理临时通行证 ,按指定时间、指定路段通行 。
四 、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 ,公安交管部门将录入违法系统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平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章)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