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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疫情详细情况(黑龙江疾控中心官网)

一 、黑龙江本次疫情与内蒙古甘肃均无关 这是咋情况

黑龙江本次疫情与内蒙古 、甘肃疫情均无关联,是由新的境外输入病毒引起的独立疫情。以下从疫情溯源、传播情况、应对措施三方面展开分析:

疫情溯源:基因测序排除关联性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通过病毒基因测序技术 ,明确判定黑龙江黑河本轮疫情与近期内蒙古 、甘肃等省区的本土疫情无直接关联 。病毒溯源结果显示,此次疫情由新的境外输入病毒株引发,属于独立传播链 。这一结论基于病毒基因序列的分子流行病学分析 ,排除了国内其他地区疫情外溢的可能性。

图:病毒溯源需通过基因测序技术分析病毒进化关系传播情况:社区传播与外溢风险并存本地传播特征:黑河疫情自10月27日报告以来,病例数快速增长。10月29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6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集中在黑河市爱辉区 。新增病例通过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和主动就诊发现 ,表明病毒已在当地社区隐匿传播一段时间,形成一定规模的传播链。

扩散风险:由于社区传播已发生,疫情存在向周边地区扩散的风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指出 ,需警惕病例外溢至其他省份的可能性,尤其是与黑河接壤或人员流动频繁的地区 。

图:黑河市爱辉区病例增长曲线(示例图,数据为模拟)应对措施:多维度防控阻断传播国家级支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已派出工作组赴黑河 ,指导开展风险人群排查(如密接、次密接追踪) 、大规模核酸检测(覆盖全员或重点区域)、流行病学调查溯源(明确传播链)等应急处置工作。

本地防控升级:黑河市爱辉区实施交通管制、社区封闭管理 、公共场所停业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加强医疗资源调配,确保患者及时收治。

区域协同防控:周边省份启动疫情监测预警机制 ,对来自黑河的人员实施健康管理(如核酸检测、隔离观察) ,防止疫情输入 。

总结:黑龙江本轮疫情因境外输入病毒引发,与国内其他地区疫情无关联,但已形成社区传播并存在扩散风险。通过基因测序明确病毒来源后 ,防控措施聚焦于“早发现、早隔离 、早治疗 ”,同时强化区域协同以阻断传播链。这一案例再次凸显了境外输入防控和基层疫情监测的重要性 。

二、新增2例本土病例 均在黑龙江

12月13日0—24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例 ,其中本土病例2例,均在黑龙江省,具体信息如下:

黑龙江疫情详细情况(黑龙江疾控中心官网)

病例总体情况:黑龙江省12月13日0-24时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 ,均为本土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详情:

性别:女

年龄:84岁

职业:离退休人员

现住址:绥芬河市机务段铁路综合楼

关联情况:为确诊病例薛某某密切接触者

病例2详情:

性别:女

年龄:58岁

职业:无业

现住址:绥芬河市迎泽丽都小区

关联情况:为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密切接触者

其他疫情数据: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46人 ,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64例(其中重症病例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 。

截至12月13日24时,现有确诊病例313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 ,现有疑似病例2例 。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277人。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6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97例(境外输入183例)。

三 、11月19日黑龙江省最新疫情通报黑龙江省疫情最新通告

2021年11月18日0-24时 ,黑龙江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 。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3例。

截至2021年11月18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88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我省发生本土疫情 ,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 、涉疫地区旅居史的 ,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如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 ,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国内现有7个高风险地区、70个中风险地区 ,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出门佩戴口罩 、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 、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我省现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 、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 ,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咨询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

四 、黑龙江疫情政策

黑龙江疫情政策如下: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 、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

除养老院 、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 、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 ,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 ,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 ,要及时解封 。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 ,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 、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 、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 、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 ,优化接种服务 。

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 ,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 、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 、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 、公安、交通物流、商超 、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 ”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 。

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 、水电气暖等供给 ,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 、单元门、小区门 ,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 ,为独居老人 、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 、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 、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 ,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黑龙江疫情政策防控总方针

黑龙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 、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 ,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 、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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