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来徐州人员防疫政策
根据徐州市疾控中心关于福建莆田疫情防控的重要提示
为了市民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对福建省莆田市来徐人员开展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一 、8月27日以来自福建省莆田市来徐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 ,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 、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尤其是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在徐目的地社区、单位 、酒店报备,配合社区尽快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

二 、8月27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可有序流动 ,督促相关人员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要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 ,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任何一次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三、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出行 。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从上述地区返徐后 ,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 、共同做好入境人员检测、转运、治疗 、隔离、留观等全过程的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闭环管理 ,从源头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入境人员在解除集中隔离后实行闭环转运,督促其落实各项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与家人有直接接触,并做好相关消毒措施 ,不得外出,严防出现交叉感染,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 ,立即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专人专车闭环转运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五 、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 、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 ,非必要不出行。一旦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鼻塞、流涕 、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 、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2、3、5 、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 。
二、所有来(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入(返)长后实行3天2检 ,即抵长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长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来自外溢风险高的地区的入(返)长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自没有社区传播地区的入(返)长人员 ,完成三天两检前,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原则上不能参加聚集活动。
三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五、出现社区传播疫情 、外溢疫情的区县或多起、较大范围社区传播疫情的市旅居史人员:
1.近7天以来 ,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基于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对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流入人员 ,采取7天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 、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近7天以来,有尚未实施大范围管控措施,但经研判有社区传播县区旅居史者,采取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 ,第1 、孙明老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
3.以下地区全域或部分区域有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内蒙古自治区全域 ,甘肃省全域,青海省全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揭阳市,四川省南充市 、广元市 ,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山西省运城市 、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河南省郑州市 ,重庆市,安徽省合肥市,陕西省西安市 、汉中市、咸阳市、宝鸡市,北京市 ,黑龙江省黑河市 、绥化市,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枣庄市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徐州市,江西省新余市 、抚州市,天津市 ,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南平市,湖南省邵阳市 、怀化市。具体防疫措施请咨询各槐迹级防疫咨询电话。
4.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未超过7天者,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 ,健康管理至入长之后7天为止,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超过7天者,对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 。
六、外省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本省外市州入(返)长人员需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进行报备 ,建议使用“我的长沙”APP及微信小程序“来长登记”或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 ”完成申报,也可通过电话则升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七、特别提醒: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 、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 、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近期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加大。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星城市民健康 ,长沙疾控提醒:
长沙疾控防疫提醒
1、提前报告,不隐瞒 。所有外省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本省外市州入(返)长人员需提前1天通过“我的长沙”APP或“我的长沙”小程序报备。近10天以来有湖南邵阳 、怀化,新疆全域 ,西藏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 ,青海全域,宁夏全域,云南德宏州、红河 ,广东广州、佛山 、揭阳、梅州、深圳,四川南充、广元 、绵阳,湖北武汉、宜昌、荆门,山西太原 、运城、大同、晋中 、吕梁、忻州 ,河南郑州,重庆,安徽合肥 ,陕西西安、汉中 、咸阳、宝鸡、渭南 、榆林,北京,黑龙江黑河、绥化 ,浙江嘉兴,上海,山东枣庄、临沂、东营 、淄博 ,江苏南京、徐州、苏州,江西新余 、抚州,天津 ,福建福州、莆田、泉州 、南平、平潭,河北保定,辽宁锦州等地区旅居史人员;近10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 、市)旅居史的来(返)长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等场所)报告 ,主动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特别提醒:
��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长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长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来(返)长人员 ,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 。
�� 7天内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区或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旅居史的来(返)长人员,实施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
2 、核酸检测,及时做。全市从2022年10月 22日起 ,实施两天一检区域核酸筛查策略,请广大市民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
所有来(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来(返)长后实行3天2检 ,即抵长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来(返)长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来自外溢风险高的地区的来(返)长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自没有社区传播地区的来(返)长人员 ,完成三天两检前,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原则上不能参加聚集活动 。
3、加强防护,少聚集。广大市民应主动履行防疫义务,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室内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的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少扎堆,少聚集 ,避免在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扫“湖南场所码 ”并配合测温等健康监测措施。
4 、外出旅行,要慎重 。近期有外出旅行计划的人员 ,要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并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活动轨迹信息以及中高风险区调整动态。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及健康码异常人员 ,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及时主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
5 、主动免疫 ,打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手段,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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