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单位需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识别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及时、逐项的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和资料:
1.辨识和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 、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 、责任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
重大危险源备案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确保具备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 、经营条件 ,且相关证照齐全。
2.提交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申请表。
3.提供安全评估(或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 。
4.填写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5.提交重大危险源相关图纸图片以及档案资料。
6.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以上内容来源于百度百科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资料。
第一章、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检测 、监控设施管理制度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应急器材管理制度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第七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理制度
第八章、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文本(另附文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 、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相关规定。但城镇燃气 、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二、重大危险源定义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 、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三、备案流程
辨识与评估:危险化学品单位需依据标准对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 、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记录过程与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等级。评估可由本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专家进行,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若法律要求安全评价,可合并进行 ,以安全评价报告替代评估报告。登记建档: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建档,档案需包含辨识分级记录、基本特征表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一览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监测监控系统说明、应急预案及演练评估报告、评估或评价报告 、关键装置责任人信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文件资料 。备案申请:完成安全评估或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备案申请表,连同档案材料(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仅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四、重新备案情形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需更新档案的情形时 ,应及时更新档案并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五、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备案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在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 、分级和建档工作,并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登记建档 、定期检测监控、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
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这是制度的基础 ,企业需要识别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并对其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决定后续的管理措施和风险控制策略。
登记建档:对于识别和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 ,必须详细记录并建档 。档案内容应包括危险源的基本信息、风险评估结果 、监控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追踪。
定期检测监控: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控,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这包括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对危险源的实时监测 ,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
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企业应建立安全预警系统,一旦发现危险源的风险增大,立即发出预警。同时 ,还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莱芜市恒力树脂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
3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 ,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 、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 、锅炉、压力容器。
4职责安全生产科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 。
5内容
5.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储罐区和生产设备设施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今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达到重大危险源申报条件,将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进行管理。
5.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5.2.1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 、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 、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 、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 。
5.2.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 ,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3重大危险源管理
5.3.1安全生产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 ,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2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
5.3.3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5.3.4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 ,夜间由值班领导和值班班长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 、报告。
5.3.5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
5.3.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3.6.1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5.3.6.2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5.3.6.3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 ,对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5.3.6.4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危化品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槽);
5.3.6.5储槽区封闭管理。
5.3.6.6严格执行装卸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6.7定期对防雷 、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破坏。
5.3.6.8生产系统中的容器、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 ,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5.3.6.9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 。
5.3.6.10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 、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5.3.7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6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
7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