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
一 、入境人员:
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并在集中隔离的第1、4、7 、10、14天开展常规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
对返回居住地的入境入湘人员,原则上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入境期满21天,并在继续隔离开始的第二天和最后一天分别对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入湘人员在完成隔离后 ,要继续实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外出时须做好个人防护。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湘人员: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暴露重点人群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观察,并于第1、3、7 、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次密切接触者至少集中隔离7天 ,在第2天和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 、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且至少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相邻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
持黄码限制出行 。此类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 ”结果证明可有序出行 ,但限制出入学校、工厂 、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
进长沙:
1、报备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或“我的长沙”APP及微信小程序“防疫服务-来长申报 ”主动报备,也可电话联系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全市各交通站场、公路防疫服务点对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查验报备情况 。
2、核酸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长。抵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 ,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取消弹窗提醒。
3 、出行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抵长不满5天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 ,将在其“湖南居民健康码”“场所码 ”等展示界面显示弹窗提醒 。
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 、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 、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 、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 、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截至2022年11月27日 ,外省入湘人员最新防疫政策为:
一、入湘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 、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查验点 、国省道等第一入湘点进行现场报备 。
二、对入湘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 ,将在“湖南居民健康码 ”进行弹窗提醒,提示“入湘人员未满5天”。
三、入湘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 ,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 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 ,弹窗提醒取消。
四 、入湘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 、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 、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 、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确需外出时 ,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外省入湘人员防疫注意事项
1.要坚持佩戴口罩
外出时一定要佩戴口罩,务必完全盖住嘴巴、鼻子和下巴 ,出现脏污 、变形时要及时更换;不要在戴口罩时露出鼻子或下拉至下巴,废弃口罩不随意丢弃 。
2.要注意手部卫生
工作劳动接触物品之后、喝水吃东西前、触摸口眼鼻之前,要认真清洗双手。先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揉至少15秒,再用流动的水冲洗干净;不要与他人共用脸盆或毛巾 ,或只用清水简单冲洗。
3.要定期开窗通风
屋内要定期开窗通风,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保持空气清新;不要因室外天气寒冷而使房间长时间处于密闭状态 。
4.要谨慎安排出行
疫情期间要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不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不去或少去人员密集的室内外公共场所。
5.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从境外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 ,或与流调排查出的重点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要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与可疑人员接触史。
6.要减少人员聚集
疫情期间,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日常少串门访友;不要组织或参加聚会、聚餐 、打牌等多人参与的活动 。
7.要密切关注疫情信息
及时从正规渠道获取官方发布的疫情通报、行程轨迹等权威信息 ,掌握必要的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不要焦虑和恐慌,更不能制造、传播、相信未经证实的言论。
8.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咳嗽 、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遮住口鼻。屋内、室外经常清理打扫保持干净整洁;不要随地吐痰、乱丢生活垃圾 、乱倒生活污水 。
9.出现可疑症状要早就医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 、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科学佩戴口罩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农村居民要及时报告村医,村医及时向乡镇卫生院报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由乡镇卫生院或120急救中心负责用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拖延,或自行服药处置。
10.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应全程接种 ,已完成全程接种并间隔满6个月的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不要怀疑观望、抵触疫苗接种。
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 、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 。
二、所有来(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入(返)长后实行3天2检 ,即抵长后在三站一场 、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长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来自外溢风险高的地区的入(返)长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自没有社区传播地区的入(返)长人员,完成三天两检前,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能参加聚集活动 。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 、3、5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 、4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出现社区传播疫情、外溢疫情的区县或多起 、较大范围社区传播疫情的市旅居史人员:
1.近7天以来 ,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基于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对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流入人员 ,采取7天隔离医学观察 。在第1、2、3 、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近7天以来,有尚未实施大范围管控措施,但经研判有社区传播县区旅居史者 ,采取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 、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以下地区全域或部分区域有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 ,内蒙古自治区全域,甘肃省全域,青海省全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东省广州市 、佛山市、揭阳市,四川省南充市、广元市 ,湖北省武汉市 、宜昌市、荆门市,山西省运城市、太原市 、大同市、晋中市,河南省郑州市 ,重庆市,安徽省合肥市,陕西省西安市、汉中市 、咸阳市、宝鸡市 ,北京市,黑龙江省黑河市、绥化市,浙江省嘉兴市 ,山东省枣庄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 、徐州市,江西省新余市、抚州市 ,天津市,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 、泉州市、南平市,湖南省邵阳市、怀化市 。具体防疫措施请咨询各级防疫咨询电话。
4.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未超过7天者,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 ,健康管理至入长之后7天为止,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超过7天者,对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
六 、外省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本省外市州入(返)长人员需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进行报备 ,建议使用“我的长沙”APP及微信小程序“来长登记”或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 ”完成申报,也可通过电话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
七、特别提醒: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 、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 ,主动配合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