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 ,我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患者林某某,开发区古现人,有武汉长期工作史 。1月24日6:00 ,林某某同外甥吴某某乘坐出租车,离开武汉,1月24日16时左右到达河南信阳;16:56乘坐高铁G486从信阳东出发 ,18:11到郑州东;19时左右转乘出租车到郑州新郑机场;22:30乘坐MU5576航班;23:45到达蓬莱国际机场。
到达机场后,患者儿子林某某、妻子王某某驾驶自家车,将林某某、吴某某接回高疃镇曲家村,随即采取隔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再次密切接触者,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及其再次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要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立即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 。
2.福山区内的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 ,必须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0535--2955803登记备案,卫生健康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3.期间如有发热 、乏力、干咳等症状 ,请立即拨打疾控中心电话,佩戴口罩,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严禁私自坐公共交通工具 。
福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公布时间:2020年2月11日
牟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
2月6日,发现我区刘某某,男,24岁 ,核酸检测阳性,临床无症状。当日,将该患者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留观治疗。2月8日 ,将该患者转送至烟台奇山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该患者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目前 ,已追踪到我区确诊患者刘某某与威海乳山确诊患者刘某的密切接触者12人,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9人。先后于2月6日和8日,对21人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经核查 ,我区患者刘某某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1月25日乘坐私家车从牟平到威海乳山拜年,与威海乳山确诊患者刘某密切接触 。
1月26日上午10:00,乘私家车返回牟平;中午到其舅舅费某某家中停留约15分钟。
2月3日上午10:10 ,外出在城区雷神庙大街给同学杨某送电脑,接触约1分钟返回;下午3点左右,到邻居林某某家送东西,接触约1分钟返回。
其他时间均未外出 ,未接触其他人 。患者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到人流密集公共场所。
当前,人员流动频繁 ,又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尽量不外出 ,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防控疫情的最好措施。一旦本人或家人出现有发热 、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立即戴上口罩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主动告知最近是否到过湖北等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并讲清近期与发热病人接触情况 ,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断治疗提供有效信息 。
牟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海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
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海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系2月5日公告中确诊病例王某的母亲。
臧某某,女 ,62岁,海阳市人。无外出史,家居海阳市嵩山街 ,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2月10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无基础性疾病。
截至发稿之时 ,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公安部门严密排查,其活动轨迹主要是家庭活动,共接触家人5人 ,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1日
2月3日0—12时,烟台市新增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
病例1:孙某某,男 ,63岁,莱阳市人。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2月2日就诊 。
病例2:姜某某,女 ,63岁,莱阳市人。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2月2日就诊 。
病例3:孙某某 ,女,31岁,莱阳市人。无武汉出行史 ,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2月1日就诊 。
病例4:王某某,男,2岁 ,莱阳市人。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2月2日就诊 。
活动轨迹:
1月31日,福山区王某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据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月1日发布的疫情速报显示 ,王某曾在福山区有武汉返回人员接触史,1月25日出现咳嗽症状就诊。王某于1月26日早晨,由其妻子驾车,从福山区巨甲村到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岳父家 ,中午,王某一家四口与其岳父母、王某的妻妹一家三口共9人一起就餐。1月27日王某到同村其岳父的二弟家拜年 。1月27日17时,一家三口从莱阳市返回福山。据查 ,莱阳市有8位密切接触者,2月3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 ,这8人中有4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余4人在莱阳中心医院留院观察。
病例1:孙某某,男 ,63岁,2月2日就诊,常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 ,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
病例2:姜某某,女,63岁 ,2月2日就诊,常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 ,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病例3:孙某某,女,31岁 ,2月1日就诊,现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 ,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病例4:王某某,男,2岁 ,2月2日就诊,现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
目前 ,这4名患者均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的亲友21人已经全部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与这21人接触的35人已经全部集中隔离。
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其活动轨迹 ,4名患者近期主要是在村内家中居家活动。活动轨迹如下:
孙某某,1月26日上午和下午居家未出门 。晚上到本村孙某某家打牌;1月27日居家未出门;1月28日至1月31日多次到本村2家超市购买商品。
姜某某,1月26日-31日在家带孩子 ,偶尔带孩子在家门口玩。其中27日下午在本村刘某某家打牌 。
孙某某及王某儿子,1月26日-31日均在家,无外出。
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4个病例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均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已对21名密切接触者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踪和调查中 。
烟台开发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公布时间:1月30日
1月29日 ,经烟台市疾控中心检测和市专家组评估,烟台开发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核查,该患者1月18日自武汉返回烟台后在开发区 、福山区、芝罘区和莱山区活动轨迹如下:
开发区:
1、1月22日上午10点,到金桂小区14-2-2502贴福字后 ,去古现赶集,在一摊位吃完豆腐脑后去买菜。
2 、1月22日下午14点-16点,去星颐广场振华超市购买洗化用品、猪肉、喜旺熟食 、糖果后 ,在靠门口处收款台结账后离开 。
福山区:
1月19日12点-15点,到福海立交桥附近一冷库采购物品。
芝罘区:
1、1月19日晚,在青年路东顺馆聚餐。
2、1月20日15点30分 ,带儿子到解放军970医院眼科看病,人多,未就诊 。
3 、1月20日晚 ,在旺角小海鲜吃饭。
4、1月21日上午,又带儿子到解放军970医院看病,到过眼科、感染科 、检验科、CT室、药房、发热门诊。
5 、1月21日下午 ,去振华国际广场附近的一个公司送东西,随后到振华国际广场购物 。
莱山区:
1、1月19日下午和21日下午均去莱山金沟寨小区小马水果店购买过水果。
2、1月20日上午,到海滨小区娴雅理发店烫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寻找接触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各区与患者近距离接触人员看到此通告要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 。
2.开发区接触人员看到此通告要及时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进行登记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3.期间如有发热 、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疾控中心电话,佩戴口罩 ,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烟台业达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近距离接触人员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也不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烟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