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中负责管理娱乐场所的部门主要是治安部门 。具体而言,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且以属地管理为主。以下从管理原则 、备案流程、日常监管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管理原则:归口与属地结合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的管理采用“双重管理”模式。治安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行业规范 、监督执法标准,并统筹协调跨区域或重大案件的处置;辖区公安派出所则承担具体属地管理职责 ,包括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违法行为查处 。这种模式既保证了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又强化了基层监管的灵活性。
二、备案流程:治安部门直接受理根据规定,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的治安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备案内容涵盖场所基本信息、安全设施配置及经营许可文件等。治安部门通过备案审查 ,可提前掌握场所运营情况,为后续监管提供依据 。

三 、日常监管:治安部门主导,派出所协同治安部门负责制定娱乐场所安全检查标准 ,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并处理涉及黄赌毒、暴力犯罪等重大案件。辖区公安派出所则承担常态化巡查任务,包括核实从业人员身份、检查消防设施 、监督禁毒措施落实等。例如 ,派出所民警需定期核查场所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无死角覆盖,同时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
总结:治安部门作为娱乐场所管理的核心部门 ,通过归口管理与属地协作,构建了覆盖备案、监管到案件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这一模式既保障了行业规范发展,也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无证经营娱乐场是触犯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 ,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 ,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五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七条:“许可审批部门查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规定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
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 、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 、仓储等条件的 ,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14年2月9日上午,央视对东莞市部分酒店经营色情业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下午,东莞市委、市政府迅速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全市查处行动。东莞市从下午开始 ,共出动6525名警力对全市所有桑拿 、沐足以及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并针对节目曝光的多处涉黄场所进行清查抓捕 。在东莞国安酒店,警方查处了多对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
从2014年2月9日下午开始 ,东莞已经进行了两轮的清查。第一轮是由东莞市公安局和五个分局成立专案组。在下午3点对媒体曝光的五个镇12家娱乐场所清查整治,对涉黄经营人员、介绍卖淫人员进行了控制,在固定证据后已经做出依法处理 。曝光的12间涉黄娱乐场所已经处于查封状态。在第一轮清查中 ,东莞市五个分局总共对42个场所进行清查,抓获了67名涉嫌色情交易的人员。第二轮清查是在昨晚九点左右开始的 。6000多警力对全市的300多个桑拿、沐足以及KTV展开统一行动。在行动中特别对目前已经没有开业的场所开门清查,不放过任何迹象。次轮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天凌晨 。每个分局、每个镇的清查组 ,由公安部 、省公安厅的督导组派专人进行督导查处。东莞市委宣传部称,已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中堂镇公安分局局长、涉黄酒店所在的派出所所长实行了先停职、后调查处理的初步处理意见 。另外,东莞市委也对中堂 、黄江、虎门、凤岗和厚街五个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这是第一轮清查的初步处理意见。对媒体曝光的110举报电话打完没有出警的情况,东莞市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初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依法处置 。
举报娱乐场所涉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全国扫黄打非举报平台:
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 ,点击“扫黄打非网上举报平台入口”进行在线举报。
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扫黄打非举报热线12390进行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
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时应遵循属地原则,即向娱乐场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会依法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处理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如果涉黄行为发生在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 ,可以向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包括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在线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若涉黄场所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
举报方式包括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
网络平台举报:
在微信 、QQ、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发现涉黄信息时,可以直接使用平台的举报功能进行举报。
针对网络涉黄行为 ,还可以登录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www.cyberpolice.cn)进行举报 。
在举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 ,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 、聊天记录等,以提高举报的可信度和查处效率。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会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 。
山西文旅查处娱乐经营场所的规定主要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涵盖对擅自经营、无照经营、日常监督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查处,具体如下:
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查处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若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也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对无照经营娱乐场所的处罚直接无照经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规模较大 、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 、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财物 ,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为无照经营提供条件: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等严重无照经营行为提供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及依据检查事项:是否依法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超时经营或存在噪音扰民问题。设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娱乐场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相关查处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由文化行政部门或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取缔,查封场所 ,扣押专用工具 、设备;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涂改、转让许可证: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