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营口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 ,考生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考生需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根据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3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营口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可知,考生需要在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 ,详情如下。
2023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营口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目前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特发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请所有人员知悉 、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 、人员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 ”APP)。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 。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人员,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 ,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笔试前转为“绿码 ”。
二、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 、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日内无域外旅居史的(考点城市市内)人员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阴性证明;考前14日内域外(考点城市之外的区域)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4“国务院行程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5“辽事通健康码”(绿码)、6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无接种记录人员需出示2023年8月1日以来营口地区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证明),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

三、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 、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 ,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 。其他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三)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异常。
(四)考试当天 ,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
(五)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 、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五、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请人员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二)人员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省 、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网站或微信号),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和最新疫情管控要求 ,充分了解当地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
(三)人员应主动及时了解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四)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 ,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考试当天 ,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
(五)在考试当天,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 ,应全程佩戴 。
(六)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
(七)人员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 ,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 。根据规定,考试开始5分钟后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 ,人员不得交卷 、离场。请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
(八)考试结束时,人员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 ,确保人员间距。
六、有关要求
(一)人员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和《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请人员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阅知告知书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 、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三)营口考区2023年度职业资格考试将根据、辽宁省及营口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请广大人员密切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营口人事人才网相关通知通告。
(四)考试作答要求和相关规定详见准考证《人员须知》。
注:请广大人员务必每日关注营口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营口市人社局网站及营口人事人才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营口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证明定点医院名单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2988606
附件及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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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日 0-24时,辽宁省新增 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分别为沈阳市和朝阳市报告;新增 2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其中沈阳市报告 1例 、丹东市报告 11例、锦州市报告 7例、营口市报告 4例 、朝阳市报告 2例;新增 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新增 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 6例、大连市报告 1例。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1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6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4例 。
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 ,截止2022年11月4日为止,辽宁省有五个地区有疫情。11月3日0至24时,辽宁省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均为沈阳市报告。新增2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1例、丹东市报告5例、锦州市报告13例、营口市报告3例 、朝阳市报告2例 。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新增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其中沈阳市报告3例、大连市报告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