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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疫情最新消息21号(陕西疫情最新消息)

一、10月22日西安疫情情况(10月21日西安疫情)

10月22日0-24时 ,西安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9例;新增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例。

病例详情:

本土确诊病例1:女,63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本土确诊病例2:男,31岁,西安市报告。在中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陕西省西安市疫情最新消息21号(陕西疫情最新消息)

本土确诊病例3:男 ,9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本土确诊病例4:女 ,32岁,西安市报告 。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本土确诊病例5:女 ,43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本土确诊病例6:女 ,35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本土确诊病例7:男 ,8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本土确诊病例8:女 ,60岁 ,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本土确诊病例9:女,21岁 ,西安市报告,系10月19日发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 。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男 ,51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女 ,35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男 ,53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女 ,3岁 ,西安市报告。在中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男,27岁 ,西安市报告 。在中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男,30岁 ,西安市报告。在中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女,36岁 ,西安市报告。在中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男,26岁 ,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女,46岁 ,西安市报告。在中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女,23岁,西安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女,63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女,51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男,33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女,38岁,西安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女 ,31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男 ,73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女 ,75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女 ,31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男 ,25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0:男 ,21岁 ,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女,36岁 ,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男,54岁 ,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女,30岁 ,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男,14岁 ,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女,46岁 ,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男,63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男,32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8:女,72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女,66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男,48岁,西安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1:女 ,36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2:女 ,42岁,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3:_男 ,34岁,西安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落地检后主动向社区报备 ,随后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4:男 ,36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女 ,11岁 ,西安市报告 。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男,37岁 ,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男,54岁 ,西安市报告 。在中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男,19岁 ,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

二 、西安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防疫告知书

近日,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21下半年西安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公告指出,考生需要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可以进入考点。

根据西安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下半年西安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行程卡为绿码 ,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和准考证直接进入考点。

2021下半年西安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西安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现将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 、考生应当提前申请“健康码 ”(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西安市民一码通”或支付宝小程序“健康码”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以下简称行程卡) 。考前14天(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 ,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考生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行程卡为绿码 ,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和准考证直接进入考点 。

三 、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 ,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有效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 ,主动出示准考证 、身份证(或社保卡)、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首次体温测量不合格的考生,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经第二次体温测量仍不合格者 ,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保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4.“健康码”非绿码者;

5.“行程卡 ”非绿码者 ,“行程卡 ”绿码带*号者(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

6.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7.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在考试前刚解除隔离或新冠肺炎治愈出院的考生,在备用单人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

六 、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流涕 、咽痛等症状的考生,经医务人员评估后 ,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七 、考试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流涕 、咽痛等症状的考生 ,经医务人员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配合接受进一步检查 。

八、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生应自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使用含呼吸阀的口罩) ,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九、所有送考 、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 ,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 、考点附近聚集。

十、所有考生应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 ,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 、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 ,将取消考试资格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一 、考生务必每日关注西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西安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严格遵守当地和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 ,以西安人事考试网的最新通知为准。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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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1下半年陕西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权限

(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由西安市辖区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请申请人关注户籍地 、居住地(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的区县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 。

户籍在我市开发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我市开发区颁发的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依据开发区所涉及的行政区域,申请人可选择开发区涉及的行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并按照各区县有关认定工作安排进行认定。(开发区人员涉及的认定机构名单见附件1,各区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发布公告网址见附件2)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二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户籍在西安市的社会人员和持有西安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驻西安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研究生 。

(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 ,三年内有效;

2.为了方便申请人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驻西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31日 ,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 ,完成注册及实名核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确认点。

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 ,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

3.正确上传照片和个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 ,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4.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 ,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 。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书栏目是否完整 、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 ,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 。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5.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准确详细填写接收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以方便联系沟通 ,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查看《西安市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申请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西安市教育局网址:) ,并按照要求体检 。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 、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西安市的申请人 ,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西安市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西安市居住证原件;

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人 ,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4.现场确认预约:

(1)2021年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众多,为避免现场拥挤,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认定环境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实行预约方式进行,2021年11月9日上午9:00开始预约,申请人需在申请现场确认前一天预约。

(2)确认预约具体方法: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市教育局 ”或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西安市教育局”,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教师资格”->“确认预约 ”,进行确认预约 。

(3)申请人可使用体检预约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我市确认预约系统 ,无需重新注册。

(4)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认定预约地点,凭确认预约系统中的“入场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确认。

提示: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 ,避免拥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戴好口罩 ,持一码通绿码进入确认现场 。

(四)认定结果公布

西安市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周左右通过我局(网址)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 ,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

(五)证书领取

认定结果公布后,请申请人关注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 、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 ,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因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7274558。

点击下载>>>

1.西安市开发区人员可申请的认定机构名单

2.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及网址

西安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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