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中下旬发生的突发事件实在是太多了,黑龙江富裕县发生的沉船事故,目前已经导致四人遇难 ,五人下落不明,这样的结果也让心痛,进入夏季 ,天气突变情况多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注重野外探索的安全,不要再重蹈这样的覆辙。
黑龙江富裕县发生沉船事故2021年5月22日上午九点时 ,黑龙江省富裕县的村民11人,因为在家闲着无事,就相约结伴乘渔船出去游玩。他们从富裕县友谊乡东极村的嫩江上了渔船 ,计划前往对岸玩耍 。去时的路途非常的顺利,并没有任何情况,但是在11点半左右返程途中到达嫩江中心 ,突然遭遇了天气突变,风浪较大,船行至鸡心滩处,无法抵御风浪的侵袭 ,最终导致沉船,船上的人员也生死未卜。
救援中心通过高科技搜救出幸存两人事故发生以后,黑龙江省水上救援中心立即赶赴现场 ,并且组建了11人的救援小组,协助当地自发组成的救援队伍进行搜救工作。经过一系列的救援工作,成功救出了两位幸存者 ,但是仍然有五人下落不明,还有四人已经确定没有生命体征,这样的结果让人触目惊心、非常心痛 。
2021年5月24日时 ,水上救援中心通过声纳分析定位了沉船位置,并且通过钢丝绳顺利地将沉船打捞上岸,虽然具体沉船原因还并未查明 ,但是此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两日,下落不明的五人很有可能也已经遇难。也希望这样的新闻能够提醒更多的人,注重旅途的人身安全问题。
夏季突发情况多发,一定要保障自身安全从黑龙江沉船事故到甘肃马拉松出现极端天气 ,这些都是属于天气突变造成的意外情况,虽然大自然的变化我们无从预测,但是大家还是需要多关注安全问题 ,一定要在出行前规划好路线,查看天气情况,做好应急备案措施 。夏季已经到来 ,天气情况也非常多变,大风 、暴雨时常会突然来临,所以 ,还是建议大家尽量少出门探险,一定要多注重防范恶劣天气的侵袭,做好自身保护 ,才能避免诸如此类的悲剧。
结语黑龙江嫩江发生的沉船事故,11人中只有2人获救,失踪的5人很有可能也已经遇难,虽然沉船的原因 ,目前仍需要详查,但是与突发的大风天气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希望大家在出行前一定要多留意天气预报 ,做好万全保护措施,保护好自身安全。
黑龙江应急管理厅是黑龙江省政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该厅通过制定应急预案 、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等方式,不断提升黑龙江省的应急管理能力。
一、黑龙江应急管理厅的职责与功能

黑龙江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 ,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编制和实施全省应急预案,指导各地 、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和救援工作 。
3、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 、黑龙江应急管理厅的工作特点
1、高度重视预防工作:黑龙江应急管理厅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强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
2、强化应急响应机制:该厅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调动各方力量进行救援 。
3、跨部门协同作战:黑龙江应急管理厅积极与公安 、消防、卫生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黑龙江应急管理厅的发展方向
未来 ,黑龙江应急管理厅将继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更加科学化 、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同时 ,该厅还将加强与国际应急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黑龙江省的应急管理水平 。
综上所述:
黑龙江应急管理厅作为黑龙江省政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承担着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该厅通过制定应急预案 、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等方式,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 ,该厅还注重与国际应急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高效化方向发展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七条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 ,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漏报。
(地)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 。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022年3月上旬下发。各地市招考院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 ,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刷后下发各地市招考院 。(二)准考证打印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疫情防控需要时) ,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方可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三)考试的组织及命题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四)考试科目、分值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 ,外语(英 、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五)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日期2022年3月19日
上午9:00-11:00外语(英、日 、俄)
下午14:00-16:30专业基础课
(六)考试实施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七)评卷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 ,评卷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21〕1号)执行 。(八)成绩发布考生成绩将于2022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 ,报送至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院校 。由各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 、填报志愿(一)填报时间及安排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成两次填报志愿,具体安排如下:1.第一次填报:4月7日至9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普通考生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填报普通志愿的 ,不再享受照顾政策。2.第二次填报:4月19日至20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具体照顾政策如下:一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根据省招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在报考院校普通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二是兴边富民支教团推荐免试。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招委办〔2019〕11号)文件执行,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直接录取。三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第485号)有关规定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资格:一是2021年退役,已经完成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含应届毕业生入伍和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两种情况);二是2022年7月预计能够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后回校继续完成学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需按照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计划,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向有关高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推免遴选(测试) ,通过推免遴选(测试)后由相关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填报方式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三)注意事项1.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 ,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 ”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 ,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各院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的上网条件。如若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 ,应由考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院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件6),传真到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 、0451-82376270 。五、录取(一)录取时间和方式录取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3日。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1.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2.按照“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省招考院依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按科目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正式投档 ,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 、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对投档考生是否录取进行确定,对未录取考生的未录原因负责做出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委办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4.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期间 ,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5.录取通知书寄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至考生本人。(三)剩余计划征集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 ,省招考院将于2022年4月16日至17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过时不予受理。(四)考生档案组建各高职(专科)院校接到本科院校寄来的通知书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考生数据将由省招考院下发至各院校,各高职(专科)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通过机要分别寄送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所有学籍档案材料;(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五)新生入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考生入学报到时,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审查考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情况的考生,由招生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并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六)学籍管理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高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 ,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六 、学费、待遇、毕业证书及就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高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毕业证书 、就业等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本校录取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招生高校在招生前应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七、有关要求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是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招考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精心组织 、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不断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和公平公正。2.抓好组考防疫工作。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招考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按照全省普通高考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名、考务 、评卷、录取等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安全保密教育,认真做好考生咨询与服务工作 ,加强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 。有关防疫组考工作中的考试实施、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按照省招委会办公室2021年5月1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3.严肃工作纪律。考生 、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全省专升本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