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 ,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 、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

多数患者为中轻症 ,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 ,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如出现发热、乏力 、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
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 ,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诊治 。
3、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 ,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 、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4、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 、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
5 、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 ,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 ,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6、公众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保持手卫生 。咳嗽 、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2)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 ,必要时请佩戴口罩 。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4)良好安全饮食习惯 ,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5)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
7 、近期去过武汉,回到居住地后要注意什么?如出现临床症状 ,是否要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检查?
回到居住地之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 ,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 ,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诊治 。
来源:综合世界卫生组织、中国疾控中心、湖北省卫生计生宣教中心、武汉市卫生计生宣教中心
编辑:杨明昊
中国铁路:
通过实名售票大数据梳理乘坐火车出武汉旅客大数据信息 ,分省区市进行了统计并提供给相应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因疫情处置划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旅客信息,按规定第一时间无条件提供给地方政府卫健部门。同时组织旅客填报健康登记卡,提供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出站时统一收集 。
返程潮到来,防控如何应对?——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回应疫情防控、运输保障等热点问题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题:返程潮到来,防控如何应对?——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回应疫情防控、运输保障等热点问题
新华社记者
疫情还在持续 ,而春运返程潮正在到来,各地的返程与返工渐次启动。如何让在路上和在岗位上的人都安全,备受关注。
返程高峰怎么防控?省际 、城市交通停运何时恢复?交通运输部、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负责人30日对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
返程高峰怎么防控?
30日中午,杭州东站。部分旅客戴着口罩 、拖着行李箱 ,接受车站体温快速筛检后走出出站口。铁路部门预计,当天杭州东站到达旅客6万人左右,较前几日开始增加 。
节前 ,铁路累计运输旅客上亿人次,返乡的人们即将踏上归途,各类人员密集流动 ,加强防控成为当务之急。记者探访多地火车站发现,出站口都设置留验站,对全部到达、出发旅客逐个进行测温。
在30日国家卫健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主任黄欣介绍,目前全国铁路有1944个车站开展进站测温、2198个车站开展出站测温,对体温≥37.3℃的旅客劝导就医。在列车上发现发热旅客 ,也将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果断进行隔离和消毒,尽快移交前方车站 。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铁路 、民航部门先后多次出台免费退票措施。1月21日至29日 ,全国铁路共办理免费退票6257万张。”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说 。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司长朱涛说,目前,所有机场配备了体温检测设备并开展健康巡查 ,一旦发现发热旅客,按照当地政府防控要求,及时进行妥善处置。为防止可能的二次污染 ,民航局要求各机场增添口罩回收专用箱,做好集中回收和防疫处理。
截至1月29日,全国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以及客运站、客运码头等交通场站累计设置了1.5万处卫生检疫站 。29日当天 ,铁路、公路 、水路、民航共发送旅客1351.4万人次。
“我们将全力做好返程高峰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吴春耕说,交通部门将大力推广联网售票,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加强车辆技术维护和道路的保通保畅 。“我们也呼吁大家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出行过程中要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 ,这既是对自己,更是对家人、对他人的关爱和保护。 ”
省际、城市交通停运何时恢复?
交通运输部最新消息显示,截至30日上午 ,全国省际包车和发往湖北的省际客运班线已全部停运。16个省份全面暂停省际客运班线,28个省份多个城市暂停或者部分暂停城市公交线路 。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暂停部分交通是有效防止疫情大面积扩散的重要举措。但大范围 、长时间的交通停运也会对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 ,生产逐步恢复。如何保障运输和出行?
吴春耕说,交通运输部已印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的紧急通知》,强调要坚持属地原则 ,因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实施交通运输服务防控措施 。
其中 ,对正常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地方,将继续严格要求地方实施交通运输工地和场地消毒通风,客运服务一线人员的自身防护和乘客体温检测,长途客运旅客实名登记等一系列措施。
对于确需新增暂停运输服务举措的 ,应当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且会同相关部门配套出台应急运输的服务保障方案来保障重点人群、特殊群体 、重要物资的运输需求。
对于已经暂停运输服务的地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科学研判疫情防控的形势和运输服务保障的需要,坚持依法、科学、精准 、有效的原则来研究恢复运输服务的条件、时间和范围等方案 。一旦具备条件,及时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输服务。
旅客发热怎么办?密切接触者如何追溯?
铁路、民航部门正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协查车上 、机上密切接触者。
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 ,国铁通过实名售票大数据梳理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22日间乘坐火车出武汉旅客大数据信息,分省区市进行了统计并提供给相应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
黄欣表示,铁路部门会及时配合协查密切接触者。对因疫情处置划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旅客信息 ,按规定第一时间无条件提供给地方政府卫健部门,规范流程,安全管理 ,为及时处置疫情赢得时间。截至目前,累计有266趟旅客列车移交发热旅客342人 。
同时,铁路部门会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和地方政府防控要求,组织旅客填报健康登记卡 ,提供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出站时统一收集,并交地方政府卫生部门。
“我们将对密切接触者持续关注 ,另一方面,对乘车期间出现发热状况的旅客进行及时就医等处理。目前已累计配合协查200余批次 。”黄欣说。
朱涛介绍,在发放餐食前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对旅客进行体温检查。航空器上如发现有发热旅客,客舱乘务员会建议其佩戴口罩并询问旅行史,如近期曾去往疫情暴发地 ,客舱乘务员将及时按照相关程序报告,通知目的地机场做好处置准备。
他说,通常情况下飞机客舱每2至3分钟将置换一次空气 ,可以降低病毒在飞机上扩散的可能性 。在疫情防控期间,民航部门将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飞行中使用最大通气量,同时增加对飞机的消毒频次。
此外 ,民航部门配合做好确诊病人同一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的追溯工作。对在交通工具上出现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按照要求将乘客信息提交留验站或终到地卫生健康部门;对离开交通工具后又发现确诊病例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病例同舱或同一车厢的旅客信息 。
“我们建议相关返程人员从疾病流行的地区 ,从离开疫情流行地区时间开始,连续14天要进行自我的健康状况检测,每天做2次。此外 ,社区卫生工作者会和返城人员联络,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说 。(记者齐中熙、张辛欣、陈聪 、魏玉坤、屈婷、贾远琨、魏一骏)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5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各类风险人群管控措施
(一)入境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 、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
(二)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 、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隔离管控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
(三)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调整为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
(四)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与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 、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 ,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人员,管控措施为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2、3、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算起。
(六)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算起。
(七)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管控措施调整为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八)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首站冷库 、国际航班、集中隔离场所等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需闭环管理的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脱离工作岗位后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在进口冷链食品的流通、销售等环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后,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消毒处理 ,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接触阳性物品及其同批次物品的从业人员管控措施为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接触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 ,并在第1 、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九)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流出人员。离开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生本土疫情时,离开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除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有社区或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其他地区要对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流入人员查验相关证明。
(十)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管控措施调整为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
(十一)无症状感染者。在方舱医院(或定点医院 、亚定点医院)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6、7天采集鼻咽拭子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如两次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界限值为40 ,下同),或检测阴性(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界限值低于35 ,下同),可解除在方舱医院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继续在方舱医院集中隔离至满足出舱标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 ,做好病情监测,符合确诊病例诊断标准后,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 。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 ,应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风险区域划定及防控
取消原封控区 、管控区和防范区划定标准和管控措施,将高、中、低风险区划定标准和管控措施统一调整为:
(一)高风险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 ,采取“足不出户 、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 ,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划定,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等管控措施 ,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
(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 、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所在城市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 ,县(市、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本土疫情发生后,高、中、低风险区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
三 、核酸检测
(一)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入境人员 、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在住院、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期间应“单采单检”,即单独采集个体的标本,单管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进行混采混检。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
(二)重点岗位或场所人员
每天1检人群:跨境交通工具司乘 、保洁、维修等人员 ,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以及海关 、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
每周2检人群: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 、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如辖区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阳性感染者时 ,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重点场所和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 、培训机构、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 、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如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阳性感染者后 ,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
(三)中 、高风险区
在实施封控或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 ,第2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封控或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区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进行抗原检测 ,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四)低风险区
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科学确定低风险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等 。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
(五)区域核酸检测策略
1.沈阳、大连市
疫情发生后 ,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 、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 ,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应提级指挥 ,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其他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 、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 ,疫情所在市的城区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城区之外的区域,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3.农村地区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 ,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涉及的自然村 、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所在县城 ,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 ,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 ,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六)常态化核酸检测
各市要统筹规划,在市内主城区和公共交通站点、人口密集小区、企业集聚地段 、学校、商超等重点部位,以及农村地区人流量较大地点 ,采取“固定采样点+便民采样点+流动采样点 ”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核酸采样点,构建城市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各市根据实际 ,研判后自行确定全员核酸检测频次 。
四、重点场所 、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防控
(一)重点场所
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口岸 、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 、飞机和地铁)、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 ,农贸(集贸)市场 、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 、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 、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 、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要落实场所主体责任。
常态化疫情防控时,要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 ,体温、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 、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乘客或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对于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出现本土疫情后,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 ,执行“日报告”“零报告 ”制度,如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 ,不得带病上岗 。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 、分散办公等措施。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 ,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二)重点机构
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 、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 、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 、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要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
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 ,正常者方可进入。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对于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出现本土疫情后,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 ,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 ,不得带病上岗。严格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体温 、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 ,通过预约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 、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 ,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 ,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停止线下授课。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宜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三)重点人群
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或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 ,移民 、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 、保安、保洁员,口岸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 、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本土疫情区域的援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流浪乞讨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工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 、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
常态化疫情防控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 ,注意咳嗽礼仪,强化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重点人群的健康防护技能。
出现本土疫情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课。避免参加聚会 、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
五 、聚集性疫情判定
判定标准为: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居民小区、工厂 、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六、疫情信息发布
发生疫情后 ,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应于5小时内发布疫情 、风险区域等相关信息,疫情信息应以网络直报数据为准,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并建立每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机制。
七、有关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安装门磁,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人员 ,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
(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规范佩戴 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 ,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 。
(三)核酸检测要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 、健康监测人员解除管理措施前,不要求双采双检,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 ,排除隔离对象感染的可能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本通知有关政策自2022年6月27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各地不得层层加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