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报告外省2例确诊病例基本情况及行程轨迹
2021年10月16日17时,2名外地游客在西安市第八医院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经省 、市疾控部门复核阳性 。目前西安市疾控中心已完成2名游客的流行病学初步调查工作。
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闫某,女,62岁;姜某某,男 ,65岁,俩人系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
10月9日8时,该2人由上海浦东机场搭乘CA1216航班 ,于10时40分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3时54分转乘MU9649航班前往甘肃省张掖市;
10月9日-15日,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

10月15日13时 ,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于当日15时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乘坐出租车于17时到达西安唐隆国际酒店 ,办理入住后未再出入其他公共场所。
据调查,该2人10月15日9时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 ,当地通知该2人原地等候,但该2人自行离开 。
10月16日8时15分,该2人搭乘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9时由西安市第八医院搭乘出租车前往大雁塔 ,在大雁塔北广场及大慈恩寺游玩,11时步行至侗庆楼古法面新陕菜就餐,随后于12时20分步行返回酒店休息;
10月16日14时30分 ,搭乘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查看结果,15时40分搭乘出租车返回酒店;
10月16日17时,西安市第八医院初筛结果显示阳性 ,随即对2人落实隔离留观措施。
经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该2人在西安市第八医院诊治。
西安公布1月8日0-24时新增30例确诊病例的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轨迹信息如下:
■确诊病例2、16 、23、27 ,现居莲湖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2月29日被隔离 ,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
■确诊病例3、18 、30.为一家三口,现居东仪小区,所在小区因出现确诊病例被管控,主要轨迹涉及小区内重庆鲜面条、好口味水果店、社区奶站。
■确诊病例12-15 、17、19、20.为高新区大仁东村关联人员 ,系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大仁东村因有确诊病例被封控。轨迹涉及大仁东村村委会 、大仁东村东一巷、东二巷、超市 、大仁东村水站 。1月6日被隔离。
■确诊病例1.现居长安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3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1日长安区杜永村二区6号楼
■确诊病例4.现居雁塔区,所在小区出现确诊病例被管控 。
12月30日—2022年1月7日东仪小区63号楼
■确诊病例5.现居高新区,所在小区出现确诊病例被管控。
12月30日-2022年1月7日绿地世纪城A区20号楼
2022年1月1日喜得福便利店
■确诊病例6.现居碑林区 ,生活区域出现确诊病例,1月2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五道巷8号楼
■确诊病例7.现居雁塔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1日被隔离 。
12月30日-2022年1月1日明德门东区32号楼
■确诊病例8.现居高新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2月31日被隔离。
12月30日甘家寨居委会广场
■确诊病例9.现居西咸新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3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维也纳酒店工地
■确诊病例10.现居雁塔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3日被隔离 。
12月30日-2022年1月3日糜家桥小区17号楼
■确诊病例11.现居高新区。生活区域出现确诊病例,1月2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1日高新区创汇社区F区
■确诊病例21.现居长安区 。所在小区出现确诊病例被管控。
12月30日-2022年1月8日早安林庄小区5号楼
■确诊病例22.现居高新区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6日被隔离 。
12月30日-2022年1月6日老碗鱼店面
■确诊病例24.现居莲湖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1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1日枫馨雅苑2单元
■确诊病例25.现居长安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1月4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1日尚侨湾小区
■确诊病例26.现居长安区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5日被隔离 。
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郭南新苑5号楼
12月30日爱菊厨房超市
1月3日小超市
■确诊病例28.现居长安区,作为重点人员1月2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上湾村甲子一号
■确诊病例29.现居高新区。生活区域出现确诊病例,1月1日被隔离。
12月30日-2022年1月1日创汇社区A区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已公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及有高 、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备 。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不参加集聚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 ,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所有抵返庆人员,抵返我市前均需提前2-3天,使用手机扫描“返庆人员登记 ”二维码 ,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
三 、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需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 、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如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来庆人员 ,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 ,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 、“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 、乏力、肌痛、腹泻、干咳 、鼻塞、流涕、咽痛 、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请勿自行服药 ,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筑起免疫屏障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散发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 、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人员 ,包括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快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六、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 。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0日
3月10日0时至24时德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6号和确诊病例5号密接者行程轨迹
2022年3月10日 ,确诊病例2-6号和确诊病例5号密接者在禹城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2:
2月24日,7:15骑车到工厂上班,期间无外出史 ,21:50骑车回家。
2月25日,至26日每日活动轨迹如上。
2月27日,9:30同家人驾车前往齐河大清河景区游玩 ,13:30返回禹城,13:57--14:30在王庄街鸿运星羊汤馆就餐,14:40到龙泽实验学校送女儿上学 ,15:00到伟卫超市二楼购买衣服,时长约30分钟,随后回家 。
2月28日至3月5日,每日活动轨迹同2月24日轨迹。
3月6日 ,7:15骑车到工厂工作,期间无外出史,17:30自行骑车回到家中。
3月7日至8日 ,每日活动轨迹同2月24日轨迹 。
3月9日,7:15骑车到工厂工作。
确诊病例3:
2月24日,9:50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12:17在工厂南区门口购买马大姐小吃 ,21:53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其余时间在工厂上班和居住。
2月25日,12:14在工厂南区门口购买马大姐小吃,21:05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
2月26日,12:16在工厂南区门口购买烤冷面,21:42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2月27日,14:44在工厂附近美辰美发理发 ,18:22至19:08在陈亮世家麻辣烫就餐,19:16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2月28日,12:30在贵阳米线就餐,14:55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
3月1日,全天在工厂未外出。
3月2日,在工厂南区门口购买手抓饼,9:49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3月3日,在工厂南区门口购买手抓饼 ,9:50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
3月4日,7:00在工厂南区门口购买包子,20:16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 ,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3月5日,17:00在工厂南区门口购买手抓饼,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3月6日,12:47在工厂内提艾斯小铺自动售货机购买物品,17:50至18:22在爱尚烤肉拌饭就餐 ,18:50去星光超市购物后返回,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3月7日,12:18至12:39,在商贸港圆通快递寄快递后在附近贵阳米线吃饭 ,随后返回工厂,17:06在公司门口购买手抓饼,22:10在贵阳米线吃饭,22:18在星光超市购物后返回公司 ,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
3月8日,17:00在工厂门口李家美食小吃购买食物,10:20在附近贵阳米线就餐,其余时间在工厂未外出。
3月9日,12:10在贵阳米线就餐。
确诊病例4:
2月24日,8时至18时在工厂上班 。18:30至19:00在卫伟超市购物 ,19:00在卫伟超市旁五花饭店就餐,23:00就餐后返家未外出。
2月25日,8:00-12:00在工厂上班,12:30在大禹学院旁边古家包子店就餐 ,19:30下班后返家未外出。
2月26日,在工厂上班 。
2月27日,8:00-11:00居家未外出,11:30-12:10在榆琳旋转小火锅就餐,12:30-13:51在新时代购物中心一楼购物 ,14:20-15:30在开发区糖城广场图书馆租书,16:00在禹城公安局西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业务,返家后未外出。
2月28日,在工厂上班 ,期间15:00-16:00在工厂二楼会议室开会,19:30下班后返家未外出。
3月1日,9:30自驾去平原县前曹镇邵家庙村加工点,12:00返回工厂就餐后上班,19:30-19:49在龙泽国际门口吉佰乐超市购物 ,购物后返家未外出 。
3月2日,在工厂上班,未外出。
3月3日,8:00至12:00在工厂上班,12:00至12:36在龙泽国际小区对面兰州拉面就餐后返回工厂 ,19:30下班后返家未外出。
3月4日,7:12在龙泽国际小区门口购买包子去工厂上班,上午与同事宋某某去齐河县刘桥乡大刘村加工点,中午在加工点葛某某家中就餐 ,14:30返回公司,15:30-16:10在禹城市龙泽实验小学六年级某班开家长会,散会后返家未外出 。
3月5日,在工厂上班 ,未外出。
3月6日,8:30-8:40骑电动车去商贸港缘舞舞蹈学校送孩子学习舞蹈后返家,11:00骑电动车接孩子到商贸港附近赶集,11:50在龙泽国际吉佰乐超市购物后返家未外出。
3月7日,8:00去工厂上班 ,8:40去莒镇李屯加工点,途中在李屯大集停留10分钟,10:10左右到达莒镇李屯加工点并吃午餐,14:30到达丁寺村加工点 ,16:00返回工厂上班,下班后返家后未外出。
3月8日,8:00至10:00在工厂上班,10:20至10:25在工厂附近三亩三超市购物 ,10:40在工厂附近达心麦蛋糕房购物,11:30左右在老庄街正顺超市购物后返回工厂上班,12:00在工厂二楼会议室参加活动 ,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
3月9日,在工厂上班。
确诊病例5:
2月24日,7:30早餐后 ,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妻子共同前往工厂上班;21:15与妻子驾驶电动三轮车下班回家,无外出。
2月25日至3月9日每日活动轨迹同上 。
确诊病例6:
2月24日,7:40-17:00在工厂上班,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月25日,8:04出发去齐河县刘桥镇大刘村 、赵官镇 ,19:00返家后未外出。
2月26日,7:40-17:00在工厂上班,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
2月27日,10:00出发前往齐河县刘桥乡大刘村,16:30返家后未外出。
2月28日,6:00从工厂出发前往平原县腰站镇梁庄村接员工,随后返回工厂 ,8:40从工厂出发前往齐河县刘桥乡大刘村,10:30出发前往齐河县赵官镇,12:00在赵官镇新百味餐厅就餐 ,16:00返回工厂,17:00将员工送回平原县腰站镇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日,6:00从工厂出发前往平原县腰站镇梁庄村接人后返回工厂 ,8:00从工厂出发到齐河县刘桥乡大刘村,随后前往齐河县赵官镇,16:00返回公司 ,17:00将员工送回平原县腰站镇,19:00返回家中未外出 。
3月2日,6:00从工厂出发接平原县腰站镇梁庄村员工前往工厂,8:40从工厂出发前往齐河县刘桥镇大刘村 ,10:00从大刘村出发前往齐河赵官镇,中午在赵官镇新百味餐厅就餐,17:00将员工送回平原县腰站镇。
3月3日,6:00从工厂出发前往平原县腰站镇梁庄村接员工,7:40返回工厂上班 ,中午在工农巷铁路家属院就餐,15:10在禹城市齐鲁中学参加家长会。17:00将员工送回平原县腰站镇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
3月4日,6:00从工厂出发前往平原县腰站镇梁庄村接员工 ,7:40返回工厂,12:00在工厂食堂就餐,17:00将员工送回平原县腰站镇后 ,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5日,6:00从工厂出发前往平原县腰站镇梁庄村接员工,8:00前往齐河县刘桥乡大刘村,17:00将员工送回平原县腰站镇后 ,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6日,6:00从工厂出发前往平原县腰站镇梁庄村接员工,7:00前往齐河县刘桥乡大刘村,11:00返回家中 ,15:00-16:00在禹城新时代购物中心润肤堂美容美体消费后返回工厂,将员工送回平原县腰站镇,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7日,6:41在小郭好心情快餐店购物 ,8:00自驾车先后前往莒镇李屯村、莒镇丁寺村、房寺镇阳光花园小区 。
3月8日,早上在禹城市站南路祥润快餐店就餐后前往工厂上班,17:00下班后在市中路福田菜市场内菜店买菜。
3月9日 ,在市中路淘宝城后边土产沿街楼附近淑静门诊输液,13:00接收美团外卖,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确诊病例5密接:
2月25日至3月4日 ,3月6日至3月9日,与确诊病例5轨迹相同 。
3月5日,9:00,骑电动自行车到禹城市综合高中高一4班参加孩子家长会 ,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1:00家长会结束后骑电动车回工厂上班,晚上21时15分下班后回家未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 、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村或工作单位报告 ,并配合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故意隐瞒相关接触等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