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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佳木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一、佳木斯市防疫指挥部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通告(涉疫地区+风险区)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的通告

佳应指布〔2022〕23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省多地相继发生疫情 ,特别是新疆 、内蒙古等地疫情外溢风险较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佳木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佳木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一、倡导近期非必要不离佳 。确需离佳的,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情况 ,不前往涉疫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 、市域外抵佳人员须提前2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三、近7日内有新疆 、内蒙古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佳人员 ,实行“手递手 ”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 ,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赋红码;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赋黄码。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

五、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及非涉疫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4”健康监测。即第1-3天居家不外出 ,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其间不聚餐 、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

六、所有抵佳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单位 、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

七 、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 ” ,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查 、不漏一人 。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二、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1月4日)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通告第1号】

近日 ,我省洛阳、许昌 、郑州、周口、信阳 、商丘等地相继报告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分类落实来新人员管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新人员,应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单位 、宾馆报备 ,落实“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新人员 ,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新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 ,恢复正常活动。

暂未划定风险地区人员

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来新人员 ,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 、单位报备,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 、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它县来新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报备,到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行程码、健康码“绿码”,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 、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无本土病例地区返乡人员

无本土病例地区来新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行程码、健康码“绿码 ”,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 、单位报备,入新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 。

2021年12月15日以后来新人员请主动向当地社区、单位报备,来新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立即进行检测 ,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高风险岗位人员返健康管理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 ,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绿码”,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报备 ,到新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高风险岗位人员指定点医疗机构 、发热门诊、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 、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 。

二、非必要不离新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跨省 、不跨市 、不跨县,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 ,需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并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全面启用核酸检测预约服务

进行核酸检测时,应提前在微信公众号“放新办”中“核酸检测 ”录入个人信息,提交成生“二维码” ,到达检测机构后,主动向检测人员出示二维码,以提高检测效率;采样结束后按照检测机构规定的时间 ,在“核酸检测结果查询”中查看本次核酸检测结果 。

四 、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

取消各类公共娱乐活动 ,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的牌场、集会、宴会和酒席,各类庙会 、大型群众文体活动、游园会、团拜会 、茶话会、答谢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改变走访慰问形式,网上联系 ,慰问品送达即可。宾馆酒店暂停举办各类团拜宴会和大型活动 。倡导“红事 ”缓办、“白事 ”简办 。

五 、公共场所严格测温、查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 、农贸市场 、酒店宾馆、交通场站、网吧 、KTV、电影院、洗浴中心 、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其中景区景点 、酒店宾馆、民宿、洗浴中心等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接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六 、取消跨省旅游服务

取消跨省旅游至三月底 。省内游客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 ,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七 、零售药店暂停售卖退烧药物

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 、抗病毒药、止咳药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并提醒具有发热、干咳 、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筛查。零售药店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严格落实进店佩戴口罩 、测温、扫码等措施 。

八、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 、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 ,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九 、尽快全程接种疫苗

未按要求完成免疫接种的市民,应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十、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 、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三、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健康提醒(5月10日)

一 、在日常生活中 ,保持心情放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两米线,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 ,不随地吐痰 。每个人都要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二、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在公共场所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出公共场所时戴口罩 ,扫场所码 ,积极配合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做好手消毒 。

三、居家隔离要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如出现发热 、咳嗽 、腹泻、乏力等症状 ,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佩戴好口罩,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待疾控、医疗机构采集样本 ,配合有关调查,接受必要的隔离治疗及医学观察等措施。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

四 、做核酸检测要规范佩戴口罩 ,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交谈;等前方人员离开后,再踏入检测区;等采样人员取出棉拭子 ,再脱下口罩;检测后立即戴好口罩离开;手不触碰眼、口、鼻等;回家后立即洗手,丢弃口罩。

五 、选择无接触配送;取快递时佩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外包装不带回家,拆开后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取件后要洗手消毒。

六、个人应当主动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检验 、采样、隔离、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 ,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七 、隔离期间,在了解隔离必要性的基础上 ,熟悉隔离环境,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家人和朋友沟通,感受家庭和社会的支持 ,规律作息,培养阅读、运动 、种植等兴趣爱好,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

八 、倡导简办少办节约办婚丧嫁娶等活动 ,确需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

九、生活有规律,讲究个人卫生 ,保持环境卫生,注意食品安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合理膳食、适量运动 、不吸烟、不酗酒、心理平衡 、充足睡眠 ,不信谣、不传谣。

十、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老年人请注意,如果符合疫苗接种要求,请尽快接种 、全程接种、接种加强针 ,老年人接种加强免疫针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后导致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可降低90%以上。

十一、疫情期间,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确保慢病患者诊疗不间断 ,确保急诊及特殊患者有保障 。

十二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孕产妇应规律作息和运动,合理安排产检 ,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出现阴道出血、流液、腹痛 、胎动异常等情况时要尽快就医,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十三 、疫情防控期间 ,普通孕产妇遵循就急就近就专业原则就诊;发热孕产妇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集中隔离点、居家医学观察、封控区域的孕产妇到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就诊。

十四 、所有入宛人员严格实行报备制度,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报备,并持有“两码一证” ,抵达后如实向社区、单位报告个人行程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十五 、来宛人员社区报备流程:支付宝——豫事办——来宛报备——社区报备——目的地城市选择——个人信息填报 。

十六、被赋码后,查明赋码原因。确需管控的,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后 ,由社区进行转码。如对赋码结果有异议,可在支付宝——河南健康码——健康码转码登记页面,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转码 。也可拨打12345 ,进行咨询。

十七、所有入宛货车司乘人员提前24小时进行报备,来宛货车司乘人员报备流程:支付宝——豫事办——来豫报备——入豫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目的地城市选择——个人信息填报。

十八 、对中高风险重点地区入宛和市外赋红码的司乘人员,由卡点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点对点 ”闭环引导至目的地 ,实行非接触式装卸,落实赋红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 。

十九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指南 ,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加大办公场所消毒力度,掌握所有人员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加强门禁管理和工作人员分级防护 ,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二十、注意合理膳食,食物种类多样,荤素搭配 ,粗细兼顾。以谷类为主,多吃蔬菜 、水果和薯类 。每天食用奶类 、豆类及其制品。适当食用鱼、肉、蛋 、坚果等食物。饮食要清淡,做到少盐、少油、少糖 。三餐规律 ,每餐不过饱,不暴饮暴食 。

二十一 、居家生活注意饮食卫生,保持餐具、厨具和厨房环境清洁。烹饪过程中不接触不洁物品 ,烹饪前、后均要用肥皂或洗手液加流动清水清洗双手。加工过程中,食物及加工食物的厨具 、容器要生熟分开,用过的刀具、砧板等厨具要进行清洗消毒 ,避免交叉污染,肉蛋禽和水产品等食物需要彻底煮熟 。

二十二、餐前洗手,使用公筷公勺。做好的食物尽快食用 ,若不能及时食用 ,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少吃或不吃剩饭剩菜,如需食用 ,要彻底加热 。不吃过期或变质食物。

二十三 、儿童青少年每天至少进行30—60分钟的中度至高强度的锻炼,包括有氧运动、力量和协调性训练。18—64岁成年人,每次至少30分钟 ,每周至少进行5次中等强度或75分钟较大强度的有氧运动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次至少30分钟,每周至少进行3次中低强度有氧运动,在此基础上可以增加一些提高身体平衡能力、预防衰老的身体活动 ,如太极拳 、扶墙掂脚尖儿等。运动因人而异,适合自己最重要。

二十四 、青少年居家注意用眼卫生,连续阅读或书写30—40分钟 ,至少休息10分钟,可通过远眺、做眼保健操等缓解眼疲劳 。注意保持适当用眼距离,最好保持眼与书本距离约1尺 ,与电脑屏幕距离约1臂 ,与电视距离约3米。

二十五、生活要有规律,工作 、学习、娱乐、休息都要按规律进行。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 。成人一般每天需要7—8小时睡眠 ,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 。同时要合理安排生活 ,培养有益于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爱好,注意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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