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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学城疫情 重庆有几个大学城

一 、重庆大学城疫情最新消息

2022年3月12日重庆大学城疫情最新消息:重庆高新区报告3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 ,其中1例确诊,2例待复核,均系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 ,相关部门已开展处置工作。

事件时间与发现过程2022年3月11日,重庆高新区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中,发现3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 。其中1名经复核确认为阳性病例 ,其余2名正在复核中,结果尚未公布。

病例身份与关联性3名异常人员均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提示疫情可能与校园聚集性活动相关。目前尚未明确感染来源及传播链条 ,需等待后续流调结果 。

官方应对措施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已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开展以下工作:

重庆市大学城疫情 重庆有几个大学城

对确诊病例及密接人员实施隔离管控;

对涉疫场所(如学校、发热门诊)进行环境采样与终末消毒;

扩大核酸检测范围,排查潜在风险人员;

持续监测疫情动态,及时发布后续信息。

健康提示与防疫要求

疫苗接种:强调疫苗接种是防控关键手段 ,呼吁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者及时接种“加强针”。

信息获取渠道:建议通过“重庆本地宝 ”公众号回复【疫情】获取最新消息 、病例轨迹及防控政策,避免传播不实信息 。

后续关注重点

2名待复核人员的最终检测结果;

确诊病例的流调溯源进展;

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管控措施调整;

是否存在其他关联病例或隐匿传播风险。

温馨提示:当前疫情存在不确定性 ,公众需密切关注官方通报,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上报行程。

二、重庆陈家桥有疫情吗

有 。陈家桥街道隶属重庆市沙坪坝区 ,中梁(山)间,碧波梁滩(河)穿城而过 。地处重庆市沙坪坝区西部,东邻土主 ,南界西永街道,西向重庆大学城,北壤青木关 ,区域内地势平坦。根据查询重庆市陈家桥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显示 ,于2022年8月10日以来沙坪坝区土主街道 、陈家桥街道、回龙坝镇等多个街道相继被划入有疫情封控区域,截止到2022年8月22日仍有疫情存在。

三、仙林大学城有疫情吗

截至2022年9月13日,没有 。仙林大学城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西部 、紫金山东麓 ,距离新街口15公里,于1995年开始规划,2002年1月正式启动建设 ,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大学城之一。栖霞区377个小区严格落实社区管控各项举措,检查进入小区人员戴口罩 、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全区网吧、健身、歌舞娱乐等177家公共场所已全部暂停营业。区文化馆 、图书馆闭馆暂停开放 。交通卡口方面 ,在沪宁高速、四桥高速、312国道,338省道,三环路与江宁大道交叉口共布设5个查验点 ,对驾车离宁人员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进行查验,截至28日,累计检查车75843辆 ,检查人员近12万人 ,其中劝返人员25757人,黄码119人,没有发现红码人员。便民服务方面 ,做好居家隔离居民的生活物质保障。仙林大学城正处于栖霞区,数所高校人员密集,防疫任务尤为艰巨 。

四 、2022年重庆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重庆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 ,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科技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

院校代码:11551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创建于1951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为普通本科院校 。

第四条校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硕士 、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学校现占地1986亩 ,图书馆藏书196万余册 ,并拥有大批数字化信息资源。学校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在校学生2万余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 ,研究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

第九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 、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70个,其中26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0个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大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1.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2.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3.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专业)

4.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5.材料类(包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

6.计算机类(包含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

7.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专业)

8.化工与制药类(包含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专业)

9.地质类(包含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

10.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艺术与科技专业)

第十二条学校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及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 、办学条件、就业状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 ,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生源省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 、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

1.普通类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 4625—6250元/人;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人。

2.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分专业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并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准 、新生入学须知中通知内容为准 。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芬兰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Haaga-Heli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采用4+0双学位模式,招生规模为60人/年。学生本科毕业且达到授位条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同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与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该项目引进的专业核心课程由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派专业教师在重庆科技学院校内或线上(疫情期间)进行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条件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新生 。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实施平行志愿模式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对普通类别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规则录取。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的录取规则 。

6.同分排序规则(特殊类型除外)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比较。

(2)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依次比较语文 、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 ,从高到低排序。

7.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 ,对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

8.艺术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

(2)在实施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按招生计划数100%设定调档比例录取,并按投档分数公布相关录取信息。

(3)在考生的高考文化课、专业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成绩,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 ,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9.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

第六章入学 、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均到大学城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就读。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第十九条奖贷助措施

1.设置了十余项奖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创新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

2.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有关工作通知为准。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 、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招生监督及联络

第二十一条监督申诉

重庆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022134

邮箱:jjsb@cqust.edu.cn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2.联系电话:023-65026868,65022363

3.邮箱:zsb@cqust.edu.cn

4.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5.重庆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cqust-xwzx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从事代办招生事宜。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公布内容为准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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