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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疫情防控部门,苏州疾控中心上班时间

一、苏州防控疫情咨询电话

电话是:0512-68285423

相关行业咨询电话:

1 、苏州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电话:12345 。

2、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公交线网时间、班次,涉苏各主要国省干道 、高速公路卡口关停信息等相关问题。联系电话:96196。

3、市轨道交通集团:轨道交通运营班次、发车间隔等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0512-65515103。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休假工资待遇等问题。联系电话:0512-12333 。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延迟复工相关问题。联系电话:0512-68616223。

苏州疫情防控部门	,苏州疾控中心上班时间

6、市教育局:开学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白天0512-65218112 、晚间0512-65216537 。

7 、市市场监管局: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问题。联系电话:白天9:00—17:00:12315 ,其余时间:0512-69821466。

8、市商务局:重要消费品(不含猪肉、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等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0512-68633738。

9 、市民政局:街道(镇)、社区(村)落实摸排、登记等防控措施及慈善捐赠 、救助等相关问题。联系电话:0512-82280501 。苏州市慈善基金会联系电话:15862480019、13776125284。

10、市红十字会:物资等捐赠问题。联系电话:0512-65233433 、18362760968 。

苏州市及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

张家港市:0512- 58987106

常熟市:0512- 52308231

太仓市:0512-53106991

昆山市:0512- 57369628

吴江区:0512-63160210

吴中区:0512-65620235

相城区:0512-66181757

姑苏区:0512-68128530

工业园区:0512-67611603

高新区:0512-68081359

二、苏州的最新的防疫政策

出入苏州通知最新规定如下:(数据更新时间:2022-11-24)

1、出苏州

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有高低风险区或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如确需出行,关注疫情动态 ,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出行报备,注意旅途防疫和安全。

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 、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 、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

2 、进苏州

常态化防控:苏康码绿码 ,行程码无异常 ,所有返苏人员完成落地检(抵达苏州需要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省外常态化防控区实施3天3检(3天3检指3天内间隔24小时完成三次核酸检测。核酸时间从采样时间开始算)

高风险地区:7天居家隔离

落地检(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1次“落地检 ” 。省外来返的,要进行3天3检)

低风险地区:3天3检

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建议出行之前先电话咨询 ,确认落地要求 。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12号通告

当前新冠病毒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多点散发 ,形势严峻复杂。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行程

请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 、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 ,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 、单位主动报备。抵达后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如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 ,以免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

二、优化分类管理

1 、对入境人员 ,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2、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 。

3、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

4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

5、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落实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期间倡导做到“四个不得 ”(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 ,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 、电影院 、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

三、落实核酸检测查验

1 、对跨省流动人员 ,须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和做好后续“3天3检”,务必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对省内跨市流动人员,倡导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 ”。

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 ,相关人员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2、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乘坐飞机、高铁 、列车、跨省长途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

3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各类风险岗位、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应检尽检 ”;对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运输等单位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医疗机构、学校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按行业规定执行 。

4.发生本土疫情时,实施一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警戒式核酸筛查 ,由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发布核酸检测方案及公共场所 、轨道交通 、公交等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机制 。

四、严格场所管理

1、各类企事业单位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旅游景区等要严格落实测温 、“场所码”扫码入场、规范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 、健康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等防疫措施。

2、严格外部来企人员和企业返岗(实习)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企业。

3、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 、查验以及规范佩戴口罩、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 、企业,各地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 。

五、压实主体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引导督促来(返)苏州人员第一时间“落地检 ”和参加属地相应核酸检测。

宾馆、酒店 、民宿、过夜浴场等可住宿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责任 ,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开展“落地检”和后续的核酸检测要求,发现涉疫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六、强化联防联控

市民如发现近7日有高低风险区或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未及时报备 、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可拨打“12345”或“110 ” ,或联系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 。

七、做好个人防护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 ,继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

如出现发热 、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 、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 、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 ,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三、苏州防疫政策最新

一、提前报备行程

请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 、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 ”进行自主申报 ,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 、单位主动报备 。抵达后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 ,以免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

二、优化分类管理

1.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

2.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

3.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 ”。

4.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

5.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落实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 ,期间倡导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 、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不得参加聚餐 、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

三 、落实核酸检测查验

1.对跨省流动人员 ,须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 ”和做好后续“3天3检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对省内跨市流动人员,倡导在抵达苏州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 ,相关人员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2.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乘坐飞机、高铁、列车 、跨省长途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风险岗位、重点人群按规定落实“应检尽检”;对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运输等单位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 、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按行业规定执行 。

4.发生本土疫情时 ,实施一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 、警戒式核酸筛查,由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发布核酸检测方案及公共场所、轨道交通、公交等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机制。

四 、严格场所管理

1.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 、旅游景区等要严格落实测温 、“场所码 ”扫码入场、规范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 、健康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等防疫措施。

2.严格外部来企人员和企业返岗(实习)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企业 。

3.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以及规范佩戴口罩、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等防控要求的场所 、单位、企业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

五 、压实主体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引导督促来(返)苏州人员第一时间“落地检”和参加属地相应核酸检测。

宾馆、酒店、民宿 、过夜浴场等可住宿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责任,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开展“落地检 ”和后续的核酸检测要求,发现涉疫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

六、强化联防联控

市民如发现近7日有高低风险区或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未及时报备、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 ,可拨打“12345”或“110” ,或联系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 。

七 、做好个人防护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 ,继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戴口罩 、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用公筷 ”等良好习惯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 、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 ,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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