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踪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1年1月23日1:49 ,开平区疾控中心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推送路南协查函:路南区居民彭某 、闫某勇与古冶区推送的哈尔滨市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毛某宇,在1月8日7:45-9:20期间曾同乘K2公交车。路南疾控中心反馈,2021年1月8日 ,彭某、闫某勇曾在唐山市开平区洼里镇胶泥庄村南玖龙驾校参加考试,中午在驾校食堂就餐,目前彭某已在路南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闫某勇已在邯郸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开平区疾控中心对二人在玖龙驾校期间的轨迹进行了调查 ,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2021年1月8日7:00许,闫某勇乘坐K2公交车于8:00许在西李道口站下车,步行前往玖龙驾校参加考试。9:00-11:00在餐厅对面的待考大厅等待考试。11:00进入考试大厅微机室进行科目四考试 ,11:30离开考场 。11:30-12:30在餐厅吃饭,坐于餐厅出口北倒数第2桌。12:50再次进入大厅待考,13:00开考13:20左右考试结束 ,到办证室办理驾驶证,14:00乘坐K2返回路南区。
2021年1月8日8:00彭某在建国路站乘坐K2公交车,9:00左右在西李道口站下车 ,下车后与同车一男士乘坐同一载客私家车前往玖龙驾校参加考试,9:05到达考场。9:05-11:30在科目二待考大厅进行虹膜认证待考 。中午11:30-12:30彭某在驾校食堂就餐,13:00再次进入科目二待考大厅等候考试 ,14:00考试结束,考试用车为216号。之后步行到西李道口公交车站,于14:40乘坐K2公交车从开平返回市里。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与彭某 、闫某勇有过接触 ,请第一时间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下一步管控措施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就近发热门诊筛查诊治 。如有隐瞒或不报,一旦造成后果 ,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15-5258761
开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23日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2月12日晚,我区接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涉及2月6日K1452次5号车厢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接协查函,经确认 ,王某某的同乘密接孔某某系我区居民,目前已被唐山市海港区作为密接集中隔离管控。孔某某2月8日 、13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目前身体状况平稳 ,没有任何发热、咳嗽等症状 。孔某某曾于2月6日—2月8日在我区有如下行动轨迹:
2月6日,17:10,入住丰南区百合苑小区南门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18:40-19:10 ,在酒店附近“北京卤煮”用餐。
2月7日,上午驾车去往海港经济开发区,17:00返回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后无外出。
2月8日 ,9:48-10:00,在丰南区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2:00-12:30,在丰南区新华街驴肉馆用餐;13:50-14:10在丰南区通达商城二层雪莲鞋店买鞋 ,全程佩戴口罩;14:25-14:36,在丰南区通达商城一层火狐狸服装城购物;15:45-16:02,在丰南区行政审批中心一楼民政局办事处办理手续 ,全程佩戴口罩 。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孔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过共同活动轨迹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备,等待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请广大群众积极应对,不必惊慌 。对因瞒报 、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严肃处理。
丰南区防疫办联系电话:0315-8292121
丰南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5-8159669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1月28日,我区自报密切接触者张某某、于某 、曾某某、曾某某4人,系亲属关系 ,其天津住所与天津市河北区确诊病例同楼,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张某某等4人已于1月27日按照阳性病例所在县区返唐人员管控政策进行集中隔离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核实其主动报备信息后,对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4人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的活动轨迹:
1月26日,约9:30点由金港静园小区门口公交站点乘坐71路公交车在唐山金融中心站下车;约10:20步行至唐山金融中心站乘坐78路公交车在凤城国贸站下车;约11:00左右到达八方超市,约11:50左右离开八方超市 。约12:20左右步行至凤城国贸站乘坐78路公交车在金港静园小区门口站点下车 ,步行回家。
1月27日,下午约14:00左右步行至金港静园小区门口公交站点乘坐17路公交车,在碧玉华府站下车;约15:15左右由碧玉华府站乘坐17路公交车在金港静园小区门口公交站点下车,步行回家。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 ,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 。
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
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 ”购物约5分钟 ,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
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密切接触者曾某某 、曾某某的活动轨迹:
1月25日19:10-19:30曾某某、曾某某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24小时超市”购买方便面及蔬菜 。
曾某某、曾某某购物期间一人着黑色长款羽绒服,一人着白色短款羽绒服。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请与以上4名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 ,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 ,积极应对,不必惊慌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路北区防控办联系电话:3724033
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2044041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安徽合肥确诊病例同车厢接触者张某某行程轨迹的通告
广大群众朋友:
2021年5月15日9:08 ,我中心接到南湖春晓二期社区工作人员报告,该社区发现新冠肺炎患者吕某的4月26日同车厢接触者张某某,经调查张某某目前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惠民道境内 ,5月15日和17日两次核酸检测均阴性。根据市区专家研判,现将张某某4月26日与吕某同乘坐D37次列车后至5月15日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
经调查,张某某于4月26日14:46在北京站乘坐D37次列车由北京前往唐山 ,15:59抵达唐山北站。出站后自驾车于17:10左右到达唐山市委党校报告厅递交公务员考试资料,停留约3-5分钟左右,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约18:00自驾车到达路北区爱琴海中心假日酒店 ,入住1221房间。张某某在该写字楼三层中公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学习至5月7日结束后自驾车离开返回家中 。期间同时参与培训同学有十几人,每日培训时间:8:30-18:00。
张某某在爱琴海居住及学习期间,在爱琴海负一层就餐。
4月27日、5月4日及5月11日约8:30-8:40期间 ,张某某自驾车到华北理工大学东院区医院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每次约停留5分钟。
5月10日13:40,张某某自驾车到丰南劳动技师学院参加公务员考试。同教室备考人员约20几人,14:00-14:30进入一考场后考官约10几人 。考试结束返回家中。
其余时间张某某独自在家居住未曾外出 ,未与其他人员接触。
现将其行程公布如下,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张某某有过接触的广大群众,认真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 。如出现发热、咳嗽 、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唐山市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