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0日,杞县在上海返乡人员就诊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流行病学史第一条及临床表现和核酸结果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查,经市疾控中心和杞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
3月16日 ,14:00左右自驾车从上海返杞,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3月17日,00:30到达平城乡白丘北村家中。
3月17日 ,一天未出,居家监测。
3月18日,10:00采集核酸;10:25自驾车前往祥符区范村乡大关头村;11:40—13:30在范村乡大关头村一带活动;13:35开始返杞 ,14:25到达白丘北村家中。
3月19日,居家监测未出门 。
3月20日,凌晨3:40自驾车前往兰考南站接妻子 ,4:25到达兰考南站;5:30返回白丘北村家中,自感不适,其妻报告村卫生室 ,由平城乡卫生院闭环转运至杞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1:16核酸初筛结果阳性,闭环转运到省定点医院郑州岐伯山医院治疗。
接到病例1初筛阳性报告后,杞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立即开展流调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风险区域管控等工作 ,目前相关人员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流调溯源、精准排查 、核酸检测、闭环管控风险人员,降低疫情外溢风险 。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 ,提醒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 、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要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 ,前往餐馆 、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 、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3月20日 ,杞县在上海返乡人员就诊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流行病学史第一条及临床表现和核酸结果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查,经市疾控中心和杞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
3月16日,14:00左右自驾车从上海返杞 ,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月17日,00:30到达平城乡白丘北村家中。
3月17日,一天未出 ,居家监测 。
3月18日,10:00采集核酸;10:25自驾车前往祥符区范村乡大关头村;11:40—13:30在范村乡大关头村一带活动;13:35开始返杞,14:25到达白丘北村家中。
3月19日 ,居家监测未出门。
3月20日,凌晨3:40自驾车前往兰考南站接妻子,4:25到达兰考南站;5:30返回白丘北村家中,自感不适 ,其妻报告村卫生室,由平城乡卫生院闭环转运至杞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1:16核酸初筛结果阳性,闭环转运到省定点医院郑州岐伯山医院治疗 。
接到病例1初筛阳性报告后 ,杞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立即开展流调溯源 、风险人员排查、风险区域管控等工作,目前相关人员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下一步 ,将持续开展流调溯源、精准排查、核酸检测 、闭环管控风险人员,降低疫情外溢风险。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 ,请立即向当地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如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过程要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 、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 、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 ,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明确开封市两例分别是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和金明区。
据2021年7月19日发布的《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公布确诊病例信息的通报》显示,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和金明区分别出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目前河南省正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也在采取严格的措施控制疫情。
同时,我们也要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卫生管理 ,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双节”期间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鉴于近期省内周口市沈丘县 、洛阳市新安县、许昌市禹州市、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七区相继发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我市外防输入形势严峻复杂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即日起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以下人员第一时间报备
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洛阳市新安县、周口市沈丘县旅居史的入汴人员;
2021年12月19日1:00-5:00之间在三门峡灵宝服务区停留的入汴人员;
2021年12月20日以来,有许昌禹州市;郑州管城回族区、二七区旅居史入汴人员;
2021年12月24日-25日在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岳沟村 、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小寨街旅居史的入汴人员;
近期有本土新增病例但暂未划定疫情风险等级涉疫地区,包括陕西西安、咸阳、延安,云南昆明 ,广西东兴 、防城港,广东东莞,浙江宁波等地旅居史 ,境外、省外、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入汴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时空伴随的入汴人员。
上述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和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 ,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管控 、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
二、入汴人员实行健康监测
从即日起,所有入汴人员通过我市重要交通枢纽 、陆路交通要道入汴路口,均需在设立的健康服务点进行查验行程码、健康码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所有健康服务点均设立临时核酸采样点,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入汴的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并详细登记个人信息 。采样后要求相关人员在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核酸检测结果正常且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三、强化公共场所核酸查验
全市所有的景区景点、文化场馆 、宾馆酒店和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以及村、企事业单位 ,
要严格查验所有入汴人员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不能提供的人员,要求其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到附近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 ,在检测结果出来以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境外入汴人员在入境地即将完成集中隔离返汴前,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和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属地完成“点对点 ”转运 、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口岸城市入境且完成21天集中隔离的人员 ,入汴后落实“2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在第一口岸城市入境且完成14天集中隔离的人员,入汴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严格中高风险地区入汴人员管理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旅居史的入汴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和单位报备 ,入汴后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从中高风险地区公布前14天内所在地市的入汴人员,要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报备,配合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措施。
从已经发生疫情 ,但暂未划定疫情风险等级地市的入汴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目的地根据疫情发生地的封闭封控管理情况 ,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有关政策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
省外低风险地区入汴人员、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向单位报备过的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和单位报备,入汴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抵达后向社区 、单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
各县区、乡镇、村 、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对辖区或本单位的入汴人员开展排查工作 ,重点做好对境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以及已发生疫情但暂未划定疫情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入汴人员、省外低风险地区和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排查,按照上述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
五 、严控聚集性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一律取消团拜联欢、聚餐 、年会、大型慰问等活动 ,严格控制展会、展销促销 、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 。减少农村集市庙会,严控集市庙会人员流量,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禁在集市庙会现场举办表演类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 ,暂不批准大型聚集性宗教活动开展。
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全市商场超市 、餐饮机构、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 、佩戴口罩等措施 。密闭公共场所设置流动监督员,监督、劝导人员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落实“限量 、预约、错峰”要求 ,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倡导线上团拜,提倡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减少各种形式的家庭聚会 ,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聚餐时提倡使用公筷 、公勺,隔位就坐 ,缩短聚餐时间 。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聚会的个人须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
六 、做好健康监测
村、各单位要加强对入汴人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 、干咳、乏力、腹泻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 ,应督促指导其避免接触他人,在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核酸检测,就诊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 ,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到不具备发热门诊条件的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就诊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