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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冠最新动态今天?甘肃交通管制最新消息

一 、甘肃省新冠医保报销政策

一、关于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文件规定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乙类甲管 ”时的政策,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二 、关于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

为保证新冠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文件要求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省级临时增补)的新冠治疗药物,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8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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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新冠患者用药保障

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满足新冠患者用药需求,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根据我省实际,临时增补26个新冠治疗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四 、关于新冠患者在线诊疗

为保证新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公布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冠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冠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 。医保部门按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配套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新冠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执行。

五、关于降低新冠治疗费用满足临床救治需求

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新冠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等价格谈判或磋商 、集中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 、价格监测等工作,降低新冠患者治疗成本 。同时,新增高流量湿化吸氧治疗、俯卧位通气治疗、互联网+新冠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 、关于提升医保保障能力

文件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政策落实,既合理减轻群众负担,又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加强门急诊专项保障基金监管,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要建立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必要时可在本地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之间统筹调剂。对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由市县政府给予补助,具体分担办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七 、关于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文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经办人员政策培训,优化医保便民服务,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各项经办工作 。要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优化拓展医保网厅 、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切实提升医保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做好慢性病患者用药保障,将医疗机构为慢性病患者开具的慢病长处方用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要根据需要,及时与具有新冠治疗能力、能够联网直接结算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临时专项协议,并加强协议管理,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冠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等工作 。同时,优化医保结算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不因医保结算问题影响政策落实 。充分发挥经办力量,推进服务下沉,市县经办机构要在做好参保宣传动员等经办服务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 、城市社区健康宣传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到医保经办管理不放松、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

八、关于相关部门职责

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将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 、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冠患者的认定、信息登记、数据上传等工作 。

二 、甘肃和宁夏的新冠毒株是什么

甘肃和宁夏的新冠毒株是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BA.2.38。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显示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三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王旭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本轮疫情呈现出点多 ,面广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人员多、生活轨迹复杂、涉疫场所多 、流调溯源和管控防范难度大等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基因测序分析结果显示:本次疫情确诊病例所感染的病毒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BA.2.38 。

三、甘肃卫健委关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治办法

甘肃省卫健委针对新冠病毒肺炎防治发布了中医药防治方案、防控技术方案及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具体如下:

一 、中医药防治方案甘肃省卫健委发布《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第四版)》 ,提出“疫苗+中医药”的预防策略。预防措施包括食疗(如姜枣茶 、黄芪当归汤)、口服汤药(针对不同体质人群的预防方剂)及外用方(如中药香囊、足浴包)。针对无症状感染者,方案强调以“扶正祛邪 、宣透湿邪 ”为原则,采用中药汤剂干预;对轻型、普通型患者 ,细化中药治疗用药,并增加穴位按摩(如按揉合谷、风池穴) 、耳穴压豆等非药物疗法,以缓解症状、促进康复 。

二、防控技术方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规范了疫情监测 、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及院内感染控制等关键环节。方案要求加强病例主动搜索 ,对疑似病例立即隔离并采样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采集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公共场所 、交通工具等高频接触区域实施终末消毒 ,防止疫情扩散。

三、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甘肃省出台二十条优化措施,重点调整核酸检测、小区管理及隔离政策 。核酸检测方面,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检测 ,缩小范围至高风险岗位人员 、重点人群;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 、上门采样 ” ,快封快解。小区管理方面,严禁以任何理由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求。隔离措施方面 ,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若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如独立房间、通风良好),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 ,期间由社区提供健康监测和必要服务;不符合条件者转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治疗 。这些措施旨在平衡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

四 、十二月五号新冠的最新政策

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

市民仍需加强防护

12月4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

现将新增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如与以下活动轨迹有重叠,请立即向社区和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 。

注:上述轨迹由各区县核实收集提供,请广大市民及时对照自查。

特别提示: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感染新冠病毒以后容易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获益是最大的 。专家建议:没有禁忌症 、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群,尤其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群,应当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要尽快完成加强接种。公众要主动向身边的老年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共同保护好老年人身体健康。

健康提示: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1.公众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所有来(返)泸人员,在入泸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2.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

3.对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做好健康监测,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内近7日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出行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所有省外来(返)泸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需在入川首站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 。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正常出行,但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入川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

5.跨省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 、火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6.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泸人员。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 、甘肃省兰州市 、河南省郑州市、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 、云南省昆明市、山西省吕梁市,山西朔州市,陕西榆林市,吉林松原市,北京朝阳区,北京通州市,广东佛山市,广西来宾市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天健康监测 。

“3+2”健康监测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出行;对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居家期间,需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使用单独卫生间;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要求的,实行3天集中隔离。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后纳入社区重点人员管理,实施2天健康监测,第5天(即健康监测第2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防护有序流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重点公共场所。

7.对近7日内,有市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对近7日内有各区县临时管控区域旅居史人员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离开超过3天的立即补做一次核酸。

8.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扫场所码 、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一扫四查"要求。

9.市民如健康码变“黄码 ”: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或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 。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请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瞒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 、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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