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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最新防控文件公告?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8 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核心内容如下:

一 、疫情数据通报新增确诊病例:4月21日0至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 ,均在昆山市发热门诊发现。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例,具体分布为:封控管控区:6例

重点人群筛查:18例

区域分布:太仓市4例、昆山市18例、姑苏区1例 、苏州工业园区1例

二、当前疫情形势研判防控复杂性:苏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复杂,社会面传播风险尚未完全消除 。防控原则:需坚持“以快制快、以快制胜” ,以坚定信心和持续努力落实防控措施。三 、具体防控措施要求社会面管控

严格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减少非必要流动,推动城市“慢下来、静下来”。

禁止集聚、扎堆 、串门、聚餐等行为 ,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 。

苏州最新防控文件公告?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核酸检测要求

市民需主动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个人健康管理

增强防范意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需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来返人员管理

对来返苏州人员需做到“三个及时 ”:及时发现 、及时提醒 、及时报告 。

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服务保障与责任落实服务保障:扎实做好民生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责任要求:全市上下需保持警惕 ,杜绝松懈心态 ,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市民配合倡议行动倡议:停止非必要流动,减少外出活动。

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严格遵守不集聚 、不扎堆等规定 。

法律责任:强调个人责任,隐瞒行程或未报告将承担法律后果 。总结:该通告明确了苏州市4月21日的疫情数据、防控形势及具体措施 ,要求市民减少流动、参与核酸检测 、加强个人防护,并强调对来返人员的管理及法律责任,旨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尽快扑灭疫情。

二、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1号通告

一、对14日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旅居史人员 ,或14日内有其他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第2 、7天各进行1次上门核酸采样 。居家健康监测的条件为单人单间 ,单独卫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原则上不外出,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

二、对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 。跟踪健康监测期间,在第1、2 、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在跟踪健康监测期间 ,应控制活动范围 ,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 、旅游 、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 、福利院等特定机构 ,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 、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

三 、上海来苏州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来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 ”等途径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 ,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并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苏州,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

四、上海来苏州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 、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8日

三、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25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25号通告

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 ,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 ,已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 。当前,周边城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呈多区域多点散发 、偶有聚集性疫情态势 ,我们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即日起,全市除封控区 、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坚持开展核酸检测常态化筛查监测,全体市民每三天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可根据所在地安排,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对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管理 。

2.市民凭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单位、小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根据个人出行需要,市民可在便民采样点或医疗机构进行“愿检尽检”。

3.“两站一码头 ” 、交通查验服务点继续严格做好来苏州人员、车辆查验工作 。对14天内仅有苏州市域内行程轨迹的车辆和驾乘人员 ,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12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凭证,在各交通防控查验点可不再进行核酸采样,可在全市各交通通道通行。

4.所有来苏州人员须携带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 ,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5.机关 、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坚持入口处测温 、查码 ,全面推行“场所码”扫码入场 。

6.全面落实助企纾困和防疫指导服务等各项措施,积极推进企业复工达产,服务业有序复商复市。

7.公园、开放式景区落实“限流、预约 、错峰”要求 ,按最大承载量的50%限流管理。封闭式景区,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 ,影剧院 、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各类酒店堂食服务暂缓开放 。麻将馆 、棋牌室继续关闭。

8.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建筑工地 、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格“入口关 ”管理,做好外来人员、车辆查验管控等各项防疫措施。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

9.有序恢复各类门诊部 、诊所日常医疗服务。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严格实名制登记购买。如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 ,应立即报告 。

10.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 、谁负责 ”“能线上不线下 ”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活动规模,参与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 。

11.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12.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 ,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提倡非必要不网购,尤其要避免购买境外和重点疫情发生地区商品,拆取快递、邮件时 ,应做好个人防护,先消毒、再取用 。要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 、干咳、发热、乏力 、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 ,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2022年5月6日零时起施行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 、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

四、市教育局发布最新公告文件,市教育局发布最新公告公示

市教育局发布了最新公告

根据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工作小组统一部署,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小组对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代管)学校开馆)准备工作组织进行了检查。

根据经验,以下14所学校(单位)具备开学(开馆)的条件。

包括苏州市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苏州市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 、苏州市实验小学附属吴江明珠幼儿园、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附设幼儿园、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花幼儿园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教育幼儿园、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姑香苑幼儿园、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南门二村分园、苏州市民治路幼儿园、苏州市民治路幼儿园竹辉分园 、苏州市桐芳苑幼儿园、苏州国际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苏州教育博物馆) 。

吴中区教育局

还公布了具备入学条件的幼儿园

护理设施列表

幼儿园名单( 93个地点))。

幻灯片显示

护理点名单( 69个地点)。

幻灯片显示

其他区情况

可以在后台回复“入学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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