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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新冠,驻马店新型冠状肺炎

一、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号)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号)核心内容如下:

风险人员申报要求

涉疫地区范围:

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10月16日以来);

河南驻马店新冠,驻马店新型冠状肺炎

省内重点区域:郑州市新密市(银基冰雪世界 、银基冰雪酒店)、荥阳市(10月19日以来) ,周口市扶沟县,以及其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

申报要求:

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鼓励在外人员暂缓返乡 ,确需返乡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减少人员流动措施

市民非必要不出市 、不跨县区;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团体需加强人员外出管理,严格审批流程 。

大型聚集活动管控

原则上不再举办节庆 、展会等大型会议活动及其他聚集性活动;

已批准正在举办的活动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商超、酒店、医院 、展馆、影剧院、景区等场所需落实限流 、通风 、消毒、测温、扫码 、戴口罩等措施;

设置疫情防控专员,督导工作人员和顾客遵守防疫规定。

个人防护建议

外出科学佩戴口罩 ,做好手卫生,避免扎堆聚集;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 ,不擅自服用退烧药物,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校园防控要求

高等院校、中小学 、托幼机构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疫苗接种安排

全面开展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及18岁以上人群加强针接种;

符合条件的人群及时接种 ,未完成全程免疫者尽快补种。

二、驻马店解封了吗

今日起!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所有中高风险区全部解除河南日报客户端2022-07-22 12:58:03

7月22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2年7月22日12:00起 ,驿城区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区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

关于降低驿城区疫情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风险区解除标准规定,经综合研判 ,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7月22日12:00起,将驿城区西园街道文化社区燃料公司家属院、老街街道天中社区伟恒泊岸小区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目前,驿城区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区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驻马店市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2日

三 、2o21年2月5日从深圳回河南驻马店还要隔离吗

目测不需要隔离:

低风险地区,不需要隔离,仅仅需要核酸检测证明啦!

但是如果是中高风险或者当地没有发布疫情解除的相关公告的话

去外地还是要被集中隔离或者居家隔离的 。

但是国内最近的疫情都是国外流入的 ,因此并不需要隔离了!

最新公告如下:

2021年1月28日春运开始3月8日截止 ,返乡返工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 ,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可在务工地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各个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防疫需求设立相应的预案处置措施,尽量保证非常住人口在相关城市不返乡过节。

具体常见问题如下:

①为什么要对返乡人员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进入冬季以来,农村地区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 ,严重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核酸检测是目前尽早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有效手段 。

②工作方案所指返乡人员包括哪些人群?

工作方案所指返乡人员是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

主要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

二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

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 、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③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何获得?

返乡人员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四 、现在从佛山南海回河南驻马店要做核酸检测吗

从2021年7月3日,从广州市 、佛山市和其他地区(除了深圳市、东莞市外),

出行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

刚刚 ,据广东省卫健委官网消息,记者从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获悉,根据目前全省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我省对出省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广州市和佛山市自7月3日零时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管控措施 。

广东省内除深圳市、东莞市外的其他地市,自7月3日零时起 ,取消“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 ”管控措施。

五 、河南驻马店楼市新政:首付降至两成,购房还有补助

2月21日 ,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意见提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同时 ,除了各类人才购房,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购房都有相应的购房补助。

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 、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 ,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实现“建设全国一流地级市 ”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政府调控引导作用

1.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 、物流等重点项目用地 ,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评估价款的20%缴纳;经市政府批准的群众安置用地(如与商品房混合开发,按安置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折算享受政策土地面积)、纯商业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评估价款的30%缴纳;其它用地 ,土地竞买保证金由原来按评估价款的50%缴纳调整为按评估价款的40%缴纳 。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2.调整停车位配比比例。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部分车位配比由每户1:1.5调整为不低于1:1.2,并分区域分套型差异化确定。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3.规范商住比比例 。已出让修规未上会且未动工的商住用地,商业地价高于住宅地价时 ,商业占比可进行下调,但不得低于规划条件的50% 。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4.杜绝规划建设车库、停车位去功能化。凡规划建设的车库 、停车位,必须保证停车使用功能 ,绝不允许改作他用。对改作他用的,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并恢复原有功能 。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洪言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 、完善项目预售监管制度

5.降低商品房预售门槛。在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前提下 ,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施工形象进度”调整为:中高层以下(9层以下含9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基础结构部分完成至正负零;高层(10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两层(含地下室)结构封顶。市住建部门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发放预售许可证,并积极探索差异化管理的办法 。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责任人:张新运联系方式:13803965688

6.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是将监管资金中不可预见费用部分由20%下调至10%。二是将调整后的不可预见费用作为倾斜资金 ,根据企业社会信誉度和项目建设经营情况,按30%、60%和90%三个层次进行差别拨付 。三是将原来的“六节点”拨付调整为“十节点 ”拨付,增加“建成层数达到地上设计层数四分之一、三分之一 、二分之一、四分之三”用款节点 ,力争实现精准拨付,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四是对符合条件的资金使用申请,由原来5个工作日内压缩至2日内办结。五是将保底资金由“重点监管资金的5%且不低于200万元”调整为“重点监管资金的5%且不低于100万元 ” 。

牵头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彦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三、推行积极信贷支持政策

7.加大房地产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信贷支持 ,在存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增量予以适当倾斜,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抵质押率 ,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住房按揭贷款LPR利率定价机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调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 。对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兼并重组或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房地产企业盲目抽贷 、断贷、压贷。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岭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 、银保监局

8.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 。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适时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将各县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房价实际,不断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执行30%不变。三是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要推行组合贷款业务。四是免收抵押登记费用。免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费用 ,自2020年元月1日起,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 。

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第一责任人:张新领联系方式:13839616596

四、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

9.明确地下车位、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关系。根据自愿原则,权利人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地下车位(人防车位除外) 、社区配套用房权属登记。

牵头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彦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10.实行购房补助政策 。对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购买首套居住房屋的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和标准分别为:各类人才补助标准200元/㎡,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150元/㎡,农民工补助标准100元/㎡ ,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中心城区补助资金按属地税收受益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按50%承担 。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综合窗口,统一办理补助发放事宜 ,补助起止时间以契税凭证时间为准,具体办法各县区另行制定,中心城区办法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进城购房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入托 ,与市民同样享受就医 、就学 、住房各项惠民政策。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市教育局 、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1.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一是金融机构要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能搞“一刀切”。已经完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批的,要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二是推动金融机构适度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 。已经进入审批程序的个人按揭贷款 ,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增加企业有效现金流入。三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 ,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 、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四是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 。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降低或取消融资担保项目的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1%。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岭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五 、营造良性市场发展环境

12.支持“四改一拆”项目加快推进。一是优化资金调度 。经市政府批准的“四改一拆 ”项目中的危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三类项目 ,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土地出让收入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0%(不含省级计提的3%)上解市财政 ,剩余部分统筹用于该项目征收补偿 、安置和本辖区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辖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二是降低改造成本。“四改一拆 ”项目中安置房建设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律免缴 。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3.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服务 。供水、供电 、供气 、供热等市政管网原则上要与市政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确保房地产项目及时具备通水 、通电、通气、通暖条件。供水 、供气、供热所有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供水、供气 、供热企业报装业务统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供水报装时限由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供气报装时限由9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供热报装时限由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水 、电、气、暖企业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意见 ,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洪言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

14.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流程。实施区级一次会签,市级财政审核,政府快审快批 。企业提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区级政府要完成一次性会签(所有签字人员到场,一次开会研究并现场签署意见)。对符合减免政策的项目,市财政部门要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即时上报市政府 ,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一事一议”的项目,市财政部门要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即时上报市政府,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

15.落实环保保障措施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扬尘治理 、污染防治上实行差异化管理 ,不搞“一刀切”。一是对符合“绿色施工 ”要求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包括医院、学校 、拆迁安置房等),经“市长一支笔”签批同意并报省攻坚办备案同意后,在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标准情况下 ,允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应急管控期间正常施工。二是各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使用国四级以上柴油车 ,禁止使用农用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是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符合扬尘治理和污染防治要求的施工车辆 ,由原来3个工作日内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通行证。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第一责任人:郭丽君联系方式:13592662796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6.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减行政审批事项 ,落实联审联批和网上审批,简化材料、简化环节 、简化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实行拿地后同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对安置房项目、“四改一拆”项目和一般房地产项目,修规方案经规委会同意后即可开工建设,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在确保报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由法定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法定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罗宇威联系方式:13839939523

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六、附则

17.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10条 、第11条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以往出台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 ,以本意见为准 。施行期间 ,如上级出台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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